『壹』 新房未拿钥匙需要交取暖费吗有什么依据
没拿到钥匙不叫取暖费的,好像是领了钥匙就得交,钥匙不领钥匙的话就不用交,领钥匙之后才算第一年入住。
取暖费不应该有物业收取,国家已经规定取暖费由业主自行到指定地点办理,一般提前一个月告知供热公司是否交取暖费。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还有就是都没有住,所以不交取暖费。记住,不管物业索要任何费用,都要先看国家文件,然后索要发票,收据都不行,必须有正规的公章。
参照《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有:
第三条每年度的取暖费收缴从当年4月1日起至下一年3月31日止。各用暖单位应在每月月底前缴清当年全部取暖费总额的1/12,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额1‰的滞纳金。
第四条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费每年分两次缴纳,3月底前缴清当年1至4月份的取暖费,10月底前缴清当年11月至12月份的取暖费。
第五条鼓励用暖单位一次性缴清取暖费。在每年收缴期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一次缴清取暖费的,分别免收取暖费总额的6%、4%、2%。
第六条取暖费按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取。
第七条除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外,各用暖单位在银行基本帐户中,实行工资、取暖费同比例存储、同比例支取,即在支付工资的同时,按同比例支付取暖费。
『贰』 新房现为什么还要收入燃气和暖气初装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是要求计入开发成本,不得再收取的。
『叁』 新房交钥匙收取取暖费是否合理
这需要看是抄什么情况
1目前开袭发商或销售商卖楼交钥匙前都要求水电和供暖以及物业费全交了。
2这种行为不合理,但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这是买楼者与卖楼者协商的事情,同意就可以交,不同意可以不交,但可能影响购房。
3如果楼是新楼但是有房主是转卖,那么你可以同意缴纳相应费用,但楼价需要降低一些,或者由原楼主将相关费用交齐。如果是从经销商或者开发商手里购买,那么可以以未居住,未享受到上一年供暖为由拒绝缴纳之前供暖费及电费水费物业费,要求从购房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始计算。如果是缴纳的当年或以后的供暖等费用,可以将已经过的月份刨除后考虑是否接受,毕竟自己购房后也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肆』 有谁知道房子不住停气为什么还要收20%的取暖费有法律依据吗
通气,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交房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不通气或者非正常通气不回稳定(管道维修不算)\不安全答,如果新房在一定时间内,都是可以找开发商的,老房子可以通过物管找相关部门检查\调整,没有物管的老房子可以自己去办.你的情况描述的不是很清楚,也有物管管理不善,乱收费的可能.主要看这个取暖费收费方是谁, 知道了谁在创利,你就能知道这个事情的原因了.
『伍』 新房交付时必须要交纳物业费以及暖气费吗
购买新建商品房需要缴纳的费用有:维修资金、契税,交房是还要缴纳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物业费、面积差价。下面以西安市为例:
1、大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契税:缴纳比例为3%。根据契税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此优惠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3、装修垃圾清运费:西安市物价局发出通知,业主委托物业清运装修垃圾,收费标准每平方米不超过3元,装修押金根据房子面积决定,最高为3000元。
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并负担相应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收费不超过3元。
4、装修押金:装修押金标准以户为单位计,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押金不超过2000元;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下,押金不超过2500元;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押金不超过3000元。
5、面积差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陆』 新房必须缴纳首年取暖费有法律依据吗
国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供暖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规定:
第八条供暖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必须保证供暖,并根据实际情况或者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
(二)供暖期间实行每天24小时连续供暖,保证采暖用户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6℃。
(三)对司炉、维修等人员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训,督促、检查司炉、维修等人员持证上岗;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在供暖期间向采暖用户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及服务公约。
(四)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供暖费。供暖费必须专款专用,供暖单位不得改变供暖费的用途。
(五)负责供暖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供暖单位和采暖用户另有协议的除外),供暖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必须在当年9月底以前完成。
(六)供暖开始前应当进行点火调试,供暖系统的冷态试运转及试压、充水等工作必须在当年10月底以前完成。
(七)每年9月底以前,必须到房地产管理机关按照要求登记备案,接受房地产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严格遵守环保、劳动、消防、物价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八)按照规定向市、区、县供暖交纳管理费。管理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核,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生执行。
(6)新房为什么收取暖气费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规定:
第九条供暖单位在供暖期内因意外事故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需暂停供暖的,应及时通知采暖用户,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暖。停暖时间超过12小时的,必须通知房地产管理机关。
非经市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供暖单位不得以任何其他原因停止供暖。
第十条采暖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供暖设备,保持供暖设备的完好,积极配合供暖单位对供暖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
(二)不得擅自增加散热器、扩大采暖面积或者拆改室内采暖设备。
(三)严禁取用供暖系统循环水。
(四)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标准向供暖单位交纳供暖费。采暖用户是单位的,由单位统一向供暖单位交纳;采暖用户是个人的,由房屋承租人所在单位交纳;房屋承租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房屋承租人个人交纳。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压从暖管线,不得在供暖管线安全防护范围内堆物堆料、排放污水、挖坑取土。
第十三条采暖用户擅自增加散热器、扩大采暖面积、拆改室内采暖设备或者取用供暖系统循环水的,应当恢复原状,并赔偿供暖单位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影响正常供暖的,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处责任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处责任单位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柒』 为什么新房还未去住每年也还要交暖气费呢
各地的规定,不完全一样,但是很多地方房子哪怕不住暖气费也是要交的,因为燃气公司有运营成本。
『捌』 沈阳市新建房第二年为什么必须缴纳采暖费
如果真是这样,显然不合理。你们的供暖不是一户一阀吗?如果是就不合理,如果不是,就得收取,你如果闲置,交一部分。另外看一下购房合同,是怎么签订的,是不是有取暖费这项。如果没有可以拒交。
『玖』 新房交房时为什么要交采暖费和水电费
那是给你开户的钱 你这估计都算便宜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