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房交房第一年一定要交取暖费吗
新房交房第一年是需要缴纳取暖费的,但是如果没有收房办理入住,则取暖费由开发商承担。
以辽宁省为例,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收取热费,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供热单位不得以分户供热前单位拖欠的陈旧热费等理由拒绝供热。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热费。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1)新房交暖气费需要带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十九条 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条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供热单位应当实行热计量收费。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热费。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标准交纳热费。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供热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2. 新房还没有装修入住,要交暖气费吗时间多久可以搞定
第一步:交首付款第二步:需要贷款者办理购房贷款,交纳相关费用办理按揭回贷款手续的时候答银行要交纳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按揭手续实际费用由各贷款银行确定。可参照评估费:房产价值的0.2%。2.抵押登记费:每笔80元。3.保险费:贷款额×保险率×贷款年限。4.公证费:千分之一点五×贷款额,以上仅供您参照,各个银行在费用上可能并不相同,实际还需要咨询所办理按揭的银行。第三步:办理入住需要交纳费用1、天然气安装费2、IC卡表费300元,智能报警器268元。依照项目的实际情况收取,现在没有统一标准。3、假如有有线电视还要交收视费。4、房屋暖气初装费共分三大部分,热源建设费、外管网建设费和室内设施安装费。5、权属登记费就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6、装修押金:收取装修保证金是为了约束另寻装饰公司和自装的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7、装修垃圾清理费。8、预收物业费:物业费是购房者入住新房之前要向小区物业公司交纳的费用,预收最长三个月。9、装修电梯费和管理费。10、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交纳的费用:登记费和房产契税。新政后部分地方已经涨价了。
3. 新房办理入住为什么要缴纳采暖费
如果拿到钥匙了,取暖费是需要缴纳的,因为有明文规定:新建房内屋第一个采暖季应正常缴费容。供暖期间领取新房钥匙的,也应缴纳供暖费,但是用多少天热,缴多少天费用,按照天数计费。而且第一年不能办理停供,理由是检测管网、排除故障。
另外如果是新房子的话,第一年交纳取暖费是有必要的,因为供暖管道在前两年是由开发商负责的,如果说开发商施工的时候偷工减料,第一年供暖期内,就基本能够发现问题,避免了结交给供暖公司以后产生各种问题纠纷,开发商与供暖公司互相踢皮球,受伤的还是业主;另外,新房子刚交房,室内供暖的话,可以避免气候因素造成的问题。
4. 新房第一年得取暖费必须交吗
1、对于采暖问题,没有明文规定。
2、开发商一般都是要求缴纳的,原因是新房一般都比较潮湿,如果不供暖,容易引发一些问题,如墙体长毛,管道冻裂等,一旦发生问题,那么是房屋质量原因还是没有供暖原因造成的,就无法界定,易引起争端,所以一般开发商均要求缴纳采暖费。
5. 新房未拿钥匙需要交取暖费吗有什么依据
没拿到钥匙不叫取暖费的,好像是领了钥匙就得交,钥匙不领钥匙的话就不用交,领钥匙之后才算第一年入住。
取暖费不应该有物业收取,国家已经规定取暖费由业主自行到指定地点办理,一般提前一个月告知供热公司是否交取暖费。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还有就是都没有住,所以不交取暖费。记住,不管物业索要任何费用,都要先看国家文件,然后索要发票,收据都不行,必须有正规的公章。
参照《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有:
第三条每年度的取暖费收缴从当年4月1日起至下一年3月31日止。各用暖单位应在每月月底前缴清当年全部取暖费总额的1/12,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额1‰的滞纳金。
第四条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费每年分两次缴纳,3月底前缴清当年1至4月份的取暖费,10月底前缴清当年11月至12月份的取暖费。
第五条鼓励用暖单位一次性缴清取暖费。在每年收缴期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一次缴清取暖费的,分别免收取暖费总额的6%、4%、2%。
第六条取暖费按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取。
第七条除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外,各用暖单位在银行基本帐户中,实行工资、取暖费同比例存储、同比例支取,即在支付工资的同时,按同比例支付取暖费。
6. 新房业主不办理入住,是否需要交纳取暖费、物业费有没有国家相关方面的文件
需要交纳,从你买房合同签订起,房屋的所有权就是你的了,在你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的同时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费用。
7. 新房第一次怎么交取暖费,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更换供暖公司,用户不知道而白跑一趟。
提醒:交费前,用户要留意自家单元门口是否贴出相关通知。也建议各供暖企业、当地社区做好更换供暖公司通知的工作,防止用户浪费时间,无法交费。
二、新并网改造未完、导致用户无法交费。
提醒:各区供热办、各供暖公司应提前做好提醒通知工作,这一般不会涉及大面积的用户,所以居民们也别着急,等待并网结束再去交费。
三、没有房屋产权证,交不上费。
提醒:没有产权证,可以购房合同代替,如遇特殊情况,这些证件都没有,可与社区协商,开出一张证明房屋面积的说明,也可以交费。
四、交费时得知有陈欠,无法交费。
提醒:以前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所欠采暖费,供热单位应向原欠费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追缴,不得以该房有欠费为由,拒绝供热或签订供热合同。
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记得查清陈欠,因为房屋产权人发生变化的现房主需要承担陈欠。供热单位及用户了解相关政策,如有纠纷可向各区供热办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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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供热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
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供热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其中,居民套户内使用面积计算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2.1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用热的阳台面积按结构墙体内表面所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供热设施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使用面积之中。阳台内没有供热设施,但与供热房间相连,没有隔断,没有门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面积之中。
供热的公共面积是指住宅用户按比例分摊的整幢建筑中有供热设施的楼梯、走廊等共有面积。面积测算可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共同测算,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部门进行测算,双方对采暖的使用面积测算结果有异议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根据中介机构测算结果进行裁决。
8. 新房未装修,需要缴纳取暖费吗
新房未装修,但已经达到供暖条件供暖,且未办停的,需要交纳取暖费。
以天津为例,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八条供热单位与用热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用热户发生变更的,用热户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供用热合同变更手续。
用热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停止用热申请而形成事实用热的,用热户应当交纳供热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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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六条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
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按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供热采暖费减免优惠。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9. 买了新房,没拿钥匙,没办入住,用交取暖费么
每个地区不同,以宁夏为例,需要交:
供热设施在供热保修期(两个采暖期)内内的不得停暖,因此新容房必须缴纳两个采暖期的采暖费。这主要是考虑到供热设施的保修问题,因为法规还规定‘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购房者应在这两个采暖期内勤观察供热设施是否漏水、室内采暖温度够不够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进行维护、管理。而这些情况,购房者在购置新房时,售楼方应予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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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申请停暖的规定表示:“热用户停止使用供热设施1个采暖期以上的(含1个采暖期),可以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暖申请(保修期内除外)。”
第三十条规定:“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中则规定:“热用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停止用热
(一)供热设施在供热保修期内的;
(二)供热系统不具备分户控制供热条件的;
(三)影响相邻热用户正常用热的;
(四)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
10. 新房第一年必须交取暖费吗
新房子第一年的取暖费必须全交。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根据《抚顺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新建建筑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
第三十四条规定:“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10)新房交暖气费需要带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其中第二十条规定供热人应当按照供热用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供热费。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住宅,实行供暖全系统。新建房屋投入使用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先交纳采暖费用。
按照该《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规定,新建小面积第一年要求整体供热,假如房屋已经交付业主使用后,看目前情况,暖费多由业主支付。
至于有业主抱怨新房没有达到全额付款的问题,他表示,如果新房不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就匆忙交房,是不合理的。这一规定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我们也向上提交了材料,希望能够修改和完善。在新规定公布前,本办法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