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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销售哪些陷阱

发布时间:2021-01-02 03:27:09

❶ 买房陷阱有哪些

对于海外房产来说,这些陷阱要警惕:

陷阱1:未获预售批准就卖房

有的国外开发商内开发建设的海容外房产,在尚未取得当地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就出售给中国买家,一旦此类房产长时间无法通过当地政府批准,中国买家就难以获得合法产权。

陷阱2:包租竟然变成无人租

除了政策风险,很多海外房产项目号称通过包租返利等方式,使买房者的投资年回报率可达到15%至25%。涉足过海外房产交易的业内人士弗先生告诉记者,有的公司并不能保证资金安全,投资人的购房款没有被用于投资项目土地建设,此外投资者购买的海外房产如果难以出租,代理机构会用后来的投资者的钱款支付之前投资者的包租返利,形成了脆弱的资金链,一旦发生断裂,返利会化为泡影。

陷阱3:中介低价购进加价卖出

律师建议:要书面约定国内中介承担连带责任

小提示:海外购房最好实地考察

面对如此扑朔迷离的海外置业市场,业内专家建议投资者必须事先做足功课,了解如何规避海外置业风险,谨防置业陷阱。

❷ 买新房须注意什么陷阱

购房“陷阱”面面观
一拨又一拨的购房热,使有的买家往往失去理智,不自觉地钻进了不法房地产商设置的各种陷阱。虚假广告、面积缩水、延期交房、拖延办证等让购房人吃亏上当的事屡屡发生,从而引发大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那么,在实践中,有哪些需要购房人在买房时加以警惕的陷阱?

广告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有的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景观、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作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
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看广告。

销售陷阱

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热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有的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这样,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其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通常是拣最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这些“丑女”到最后“待字闺中”。当然,这其中也要混杂一些好房型,否则会造成目标客户的流失。
在价格的制定上,则会根据前期所推单元的销售情况,对其余单元的定价进行调整。一般而言,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最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最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最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在实践中我们会看到,只要销售现场布置以及广告炒作成功,价格都会节节升高。
其三,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为了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开发商(售楼人员)往往会找来一些亲戚、朋友到销售现场做“托儿”,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其四,设置定金陷阱。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客户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定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500到1000元的“小定”,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定”。而一旦客户把“大定”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因为,我们看到的认购协议书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有许多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书后,经过再三考虑不想购买已经认购的房子,但为了避免定金的损失,就会签署自己并不愿意签的合同,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定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那充满春意的笑脸。

合同条款陷阱

客户决定购房了,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前不久我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案例: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

特别提醒

为避免购房人吃亏上当,我们提出防止陷阱的对策如下:
第一,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对于购房人来说,挑选所购房屋的位置和压低价格固然重要,但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中,陷阱无处不在。因此,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向专业人士(特别是专业律师)咨询、了解有关购房方面的法规、知识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交易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交易是一个法律原则。目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售楼人员)处在强势地位,与购房者之间信息极不对称,存在开发商(售楼人员)做霸王买卖的现象。为此,消费者要摆正心态,购房时要把问题搞清、搞细,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就坚决不签,坚决不买;该坚持的原则就一定要坚持,不要图一时之快,随便妥协,从而给自己带来无穷的烦恼和巨大经济损失。
再次,要认真签约,保留好证据。在购房过程中,不要轻信一些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查每一个条款,把相关问题问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诺,和双方业已形成的协议内容,务必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免日后空口无凭。收楼时和入住后,一旦发现问题,应保存好各种证据,必要时对相关事实可以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保留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
最后,要学会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房屋买卖不同于一般消费,涉及工程、质量、合同、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比较复杂。购房人即使经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难通过个人的努力搞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如果发生了对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预料到风险可能到来时,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应及时和该领域专业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维权组织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

❸ 开发商销售房屋常见的十大陷阱

不得不说买房是一门大学问,很多人在开发商的花言巧语下,稀里糊涂的买了一套房,然后拼命的维权。今天小编为大家总结一下开发商的买房套路。

一、诱人的“价格陷阱”

房价的高低一直是购房者最为敏感的一个话题,商品房的广告中常会有一个诱人的起价,如最低价××元/平方米起,实际上这个价格的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不过是开发商为了博人眼球,吸引人购买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而已。

二、动人的“零首付”买房

“零首付、低首付”重出江湖,在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兴起了一阵“低首付”“零首付” 风潮。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通过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多法律争议和法律风险。

三、赏心悦目的“样板房”

样板房的作用在于让购房者身临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置、摆设、空间、氛围等,样板房是决定购房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开放商房往往不惜投入巨资装修样板房,有的甚至将样板房的面积做得更大一些,但购房者接收房屋后却常发现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四、严重缩水的“精装房”

由于精装房市场前景巨大,省时省力的精装修房,成了不少购房者的首选,许多房企纷纷转战精装市场。然而,事实上,精装房却频现问题。有的开发商以各种原因为借口,在实际交付后,对装修建材的品牌或型号进行调整,使精装变劣装、精装变“惊装”。

五、环境绿化陷阱

房地产广告中“绿化率”是一个提及率很高的词。在绿化率的后面,常常后缀着低至30%,高至60%,甚至有开发商打出绿化率100%的数字,使人很容易从这个简单的数字,想像到整个小区满目的绿色。

如果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说明和允诺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如“小区绿化率达到60%”,这个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该说明或允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位置距离陷阱

“距市中心仅20分钟”、“离地铁站仅10分钟”、“距某商业中心仅5分钟”……给潜在购房者造就出一种近在咫尺的距离感,这样的广告语经常出现在开发商的楼盘广告上。然而广告语中的距离并不代表实际距离,当购房者入住后,往往发现开放商在广告上说的距离某某地点10分钟即达甚至要花超过半个小时才能到达。

七、配套设施陷阱

为了生活的便利舒适,购房者在买房之时,有时会将房屋周边是否有医院,小区里是否有公共游泳池,小区旁边是否有大型超市或商场等因素作为购房的重要条件。开发商通常抓住购房者者看重房屋地理区位优势及配套的软件服务的消费心理,在楼盘的广告中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实际交付房产的小区环境、配套设施与原介绍的广告宣传内容相差甚远。

八、买房即上名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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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开发商销售手段有哪些 如何警惕购房常见陷阱

广告欺骗
现在楼盘广告可谓是铺天盖地,而多数人也相信广告效应,房子毕竟不可能像买车一样,可以先体验。首先,要注意在买房子的时候要选择正规房屋销售地点,有固定地点,证件齐全的房地产企业,不要选择路边野广告的消息。有些人会利用内部价等诱饵骗取消费者的金钱,所以在选择时要慎重,不要轻信小广告之类的。在选房子的时候,除了要实地看房以外,还要查看房地产商的营业执照和“五证两书”,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另外,交房时开发商是否提供‘一表两书’,即《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房屋移交书》。缺少任何一项都有可能给接下来的购房或者交房带来麻烦。

定金纠纷
在所有问题都了解清楚并打算购买时,消费者就要开始支付一定的金额了。在此,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分清“订金”以及“定金”的区别。定金,简单的说就是预先给付开发商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会退还,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定金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在市场上类似的称呼还有“认筹金”、“诚意金”等。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就可。

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购买者在支付金额签约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上一般会注明这笔金额是否会退还、几个工作日内退还等重要内容。

霸王合同

在房屋买卖中,虽然房屋买卖合同有统一范本,但依然有房产开发商会基于某些因素的考虑在合同中加入对购房者不公平的条款。虽然购房者有话语权,但是如果要购买该开发商的房子就必须签署这样的合同,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霸王条款,对于这些条款消费者似乎很难反抗。

值得提醒的是,一般霸王条款多藏匿于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而这些补充协议都基本是开发商的律师团队本着保护开发商的立场而制定的,购房者一定要对合同中的任一细节都多加留心,特别是附在后文的补充协议,这往往会成为不少纠纷的导火线。

交房前房产纠纷

从买房到交房基本会耗时一年左右时间,购房者千辛万苦等到可以拿房门钥匙的那一刻,既有期盼也有担忧。历年来,关于房屋质量的纠纷屡见不鲜,面对强势的开发商团队,部分买房者收到并不相符的房屋时选择忍气吞声,或者自认倒霉。为了避免在居住过程中的不适,购房者要在交房环节多加留心。

房屋质量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建议购房者要认真对待验房环节,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如果是自己验房的话,最好在收房之前就先去网上学习一下相关知识,验房的时候要多注意建筑结构、门窗、墙面、地面、顶棚、防水工程、采暖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方面。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也可向开发索取赔偿。

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面积缩水

根据图纸建造的房子面积不可能精确到100%,为此国家也制定了3%的面积浮动。可是不少置业者会发现交房时面积误差率超过了浮动的范围,钱交了面积却少了。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在此提醒读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因此建议买受人在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做约定。

规划变样

这几年,规划变更导致前期业主闹事的案例也是时有发生,其中包括了在同一个小区内将别墅区域洋房区隔开、将规划建为别墅的后续用地改成建造高层洋房等等。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小区建成入住,产权即发生转移,产权所有人已经由开发商转为全体业主,这时,开发商在没得到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权擅自改变小区公有土地用途的。业主们可以去相关部门查阅小区的整体规划审批,如果该地块属于小区已经入住的部分,那么,就可以有充分理由认为这种规划变更是不合法的。另外,即便是建设中的小区,开发商要变更已经对外宣传的规划,也应该对全体业主公示,在大部分业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

❺ 买房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陷阱购房者必看!

买房一定要擦亮眼睛,不然就可能掉入意想不到的陷阱,不是让自己多年的积蓄打了水漂,就是摊上久久解决不了的问题,那么买房时可能会出现的陷阱有哪些?一起看看吧。

一、虚假广告

设计精美的广告经常会将房子吹得天花乱坠,一些购房者看见广告后就被其所吸引,无法客观判断房子的好坏,便轻易支付了房款,直到入住之后才发现广告只不过是美好的想象而已。因此,购房者必须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才可以。

二、配套设施

售房者或者中介在销售房产时会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当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才发现许多的承诺其实并不到位。因此,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

三、物业管理

有的房产企业或者中介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这其实是损害了业主的正当权益。因此购房者在签订房屋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四、逃避债务

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常常将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或隐匿财产,抽逃资金,做假账,以此造成破产的假象,其实是为了逃避债务,如果购房者买了这样的房子就避免不了被打扰。所以,建议尽量选择信誉好的房产企业或者中介,同时,还可以明察暗访项目公司的实际财产。

五、一房多卖

有些售房者或者中介为了获取利益,通常会将已经出售了的房子再次出售给第三方,造成一房多卖的情况。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可能最后会落得房款两空的局面,所以一定要提前核实房屋的情况,并在合同中约定好违约责任。

六、乱收费

有些物业管理公司会乱收费,比如收取超出核准价格的管理费,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赚取收费差价等。想要解决这一问题,业主应积极选出为全体业主服务的业主委员会,这样就可以挑选信誉好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解除与信誉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合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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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擦亮眼:买新房过程中有哪些最常见的陷阱

买房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项非常高额的支出,往往要花几代人的积蓄。而在实际的买房过程中又往往潜伏着许多陷阱,不注意的话,就会给买房带来巨大的风险。今天小编就说说买新房的过程最常见陷阱的地方,希望各位购房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了。

一、变更楼盘规划,无证施工陷阱

楼盘规划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楼盘周边的配套规划,一个是楼盘本身。前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相关配套的配建及具体完工时间落实在合同中,以免后期交房后,这些配套迟迟不见踪影,也为明确责任提供依据。

对楼盘自身的规划变更常见的有楼盘楼栋、层数的增加、修改。要知道私自增加的楼栋、层数是不在房屋的规划许可证书中体现的,而不动产证的办理要参考规划许可证。如果该楼不在证件里边,那么后期很可能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不知道的人可能压根不会注意合同和证件的重要性。

二、赠送面积陷阱

买房时常常听到开发商承诺买房送面积,但是需要清楚的是不是所有的房屋都送,也许只是特定楼层才有赠送面积的福利。比如一层送地下室,顶层送露台等,其他楼层可能最多只是送半个阳台而已。切莫为了赠送面积而冲动购买不适合自己的楼层和户型。

三、精装修房屋陷阱

精装修房屋的好处之一就是省去了后期装修的繁杂程序,可以直接拎包入住,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开发商承诺的装修材料集中采购大品牌产品,价格更优惠。

但是缺点在于购房者无法监控装修材料和施工细节,如果前期不注意,没有将装修材料和施工细节的相关问题写入合同的话,后期发现问题,很难追究责任。

四、样板间陷阱

实际购房中,唯一能看到自己所购买房子的实物和雏形就是样板间了,这里的问题是,样板间是开发商邀请知名设计师亲自设计的,无论是从视觉上,还是体验感上都是十分符合人的心理感受。

再加上灯光、布局甚至是面积的改造,很多购房者就是因为参观了样板间而冲动购房。但实际购买的房屋与样板间比起来是大打折扣的。

五、置业顾问的心理战术陷阱

买房选择一个靠谱的置业顾问很重要,但是也要小心置业顾问的卖房战术,时不时的一个电话告诉你房源快没了,或者一个信息催促你赶紧签合同,要不就卖给别人了,来打心理战。

如果你被置业顾问牵着鼻子走,那么,你买到的房子很可能是一个并不理想的房子。因为这是很普遍的销售策略,买房要有紧张感没错,紧张过度,就可能造成盲目购房了。

六、高大上的宣传广告陷阱

面对整个城市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眼花缭乱也心神动乱,迷迷糊糊就选择了一个设计漂亮的楼盘,花大价钱购买,那么你就上当了。广告从来不是要不要购买的参考标准,因为广告的虚假性实在是太大了,后期很少有按照广告来设计的楼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11-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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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房屋买卖中有哪些陷阱

买房陷阱第来一类:虚假广告源
设计精美的广告经常是吹得天花乱坠,很多购房人买某一个项目的欲望首先来源于房地产商的广告或展会上的沙盘。“样板房”也耍花招,一些开发商利用样板房欺骗消费者,样板房质量、结构与实际所交房不符、装修中利用视觉误差、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进行误导。
应对: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买房陷阱第二类:配套设施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的承诺并不到位。
应对: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麻烦就多了。

❽ 买新房有哪些常见的骗局

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合同的条款中约定好相关内容,以避免夸大的广告宣传等购房陷阱。

买新房会遇到开发商的夸大的广告宣传、赠送面积不写入房本、内部限购陷阱、虚假销构图等。

一、买新房有哪些常见的陷阱?

1.夸大的广告宣传

广告单页是楼盘给人的第一印象,购房者首先了解楼盘都是要看广告单页的。虽然广告单页上详细介绍了项目的特色、位置、价格等具体信息,但是广告仅仅是作为一个参考,宣传广告都会存在一些夸大的部分。例如:一些楼盘为了吸引购房者们的关注,广告单页上打着某某学校的教育地产,但实际只有拥有几个该学校的入学名额而已。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购房者若不仔细考察就会掉进陷阱里。

2.诱导赠送面积

只要是写入房本的面积,是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过的,在住房系统中备案。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如果房本上与合同上都没有写明赠送面积的相关情况,就无法证明这些面积的产权人是你。若开发商或物业私自占用和使用你的赠送面积,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很难。

3.内部认购陷阱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一般情况下,内部认购的商品房较普通房源价格相对较低,但这种销售行为实际上却没有法律效益,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将无法受到法律保障,给购房者买房带来很大的风险。

4.虚假销构图

许多楼盘售楼处都设立了销构图,名义上是让买房者能了解楼盘的销售情况,其实也是一种促销手段。但是很多销构图上的信息有水份,目的是给卖房者营造楼盘很热销的假象,从而促使买房者加速或者提价购买。

二、常见陷阱的规避方法是什么?

1.为了避免夸大的广告宣传,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合同的条款中约定好这些内容,那么即使是对方反悔,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2.买新房时,可以主动向开发商提出“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的请求,如果合同中无法增加,争取将这一条款写进补充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你需要将开发商承诺给你的具体面积额写清楚,以免后期产生纠纷。如果向上述案例中,在合同中已经写明赠送面积的情况,开发商不履行承诺,可将其起诉至法庭。

3.购房者如果想要内部认购房产,可以选择一些实力强、口碑好的品牌楼盘。这样的风险相对就会小一些,品牌楼盘也会有保障。

4.如果想买某套房子,被告知已经卖掉,应该查看购房合同和发票,或者到房管局查房源销售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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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买新房四大陷阱你知道多少 看了绝对不吃亏

买房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说是人生一件大事,因此需多加谨慎。买房交易存在着不少陷阱,也不少购房者上当受骗过,那么如何才能避开购房陷阱呢?链家小编整理了一下四点购房者容易上当受骗的陷阱,希望能帮助广大的购房者。
陷阱一:花俏的广告单页
广告单页是楼盘给人的第一印象,购房者首先了解楼盘都是要看广告单页的。虽然广告单页上详细介绍了项目的特色、位置、价格等具体信息,但是广告仅仅是作为一个参考,宣传广告都会存在一些夸大的部分。例如:一些楼盘为了吸引购房者们的关注,广告单页上打着某某学校的教育地产,但实际只有拥有几个该学校的入学名额而已。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购房者若不仔细考察就会掉进陷阱里。
应对策略:这类陷阱其实很好应对,若想要了解广告单页中所说的配套是否真实可靠,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合同的条款中约定好这些内容,那么即使是对方反悔,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以免白白被骗。
陷阱二:低首付不代表首付低
房产交易市场上除了一些特价房之外,还会用一种低首付的营销手段来吸引购房者买房。所谓低首付,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真正低首付,而是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钱,然后在一定时间内将剩下的首付缴纳完。正因为如此,很多购房者在概念上理解错误,为后期的还款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应对策略:购房者如果能在一定时间内筹集这部分资金,完全可以通过低首付来买房。但是,如果将低首付认为就是字面意思的话,那么就大错特错了,这一点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理解错误而错判了房子价格,那样压力就会随之变大。
陷阱三:内部认购有风险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一般情况下,内部认购的商品房较普通房源价格相对较低,但这种销售行为实际上却没有法律效益,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将无法受到法律保障,给购房者买房带来很大的风险。
应对策略:购房者如果想要内部认购房产,可以选择一些实力强、口碑好的品牌楼盘。这样的风险相对就会小一些,品牌楼盘也会有保障。
陷阱四:期房有出入
期房是目前房地产交易市场上的大多数,买房大多数购房者买的都是期房。但是期房是存在着风险的,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当约定好的小区配套、户型设计等具体细节,这样在收房的时候才不会变动太大,出现面积缩水或者是小区规划变样等问题。
应对策略:若想要避免期房收房时的出入,购房者就一定要仔细研究购房合同,一定要有相关的条款来约束,这样才能尽量保障减少差异。
以上就是购房者四个常见陷阱,希望上述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编再次提醒各位购房者,购房需谨慎!

❿ 一定要看!开发商销售房屋常见的十大陷阱

买房时,你上当了吗?被忽悠了吗?开发商惯用的销售手段你知道多少?揭秘开发商销售房屋常见的十大陷阱和购房者买房须知的六大事项。

开发商销售房屋常见的十大陷阱

一、诱人的“价格陷阱”

房价的高低一直是购房者最为敏感的一个话题,商品房的广告中常会有一个诱人的起价,如最低价××元/平方米起,实际上这个价格的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不过是开发商为了博人眼球,吸引人购买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而已。

二、动人的“零首付”买房

“零首付、低首付”重出江湖,在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兴起了一阵“低首付”“零首付” 风潮。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通过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多法律争议和法律风险。

三、赏心悦目的“样板房”

样板房的作用在于让购房者身临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置、摆设、空间、氛围等,样板房是决定购房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开放商房往往不惜投入巨资装修样板房,有的甚至将样板房的面积做得更大一些,但购房者接收房屋后却常发现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四、严重缩水的“精装房”

由于精装房市场前景巨大,省时省力的精装修房,成了不少购房者的首选,许多房企纷纷转战精装市场。然而,事实上,精装房却频现问题。有的开发商以各种原因为借口,在实际交付后,对装修建材的品牌或型号进行调整,使精装变劣装、精装变“惊装”。

五、环境绿化陷阱

房地产广告中“绿化率”是一个提及率很高的词。在绿化率的后面,常常后缀着低至30%,高至60%,甚至有开发商打出绿化率100%的数字,使人很容易从这个简单的数字,想像到整个小区满目的绿色。

如果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说明和允诺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如“小区绿化率达到60%”,这个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该说明或允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位置距离陷阱

“距市中心仅20分钟”、“离地铁站仅10分钟”、“距某商业中心仅5分钟”……给潜在购房者造就出一种近在咫尺的距离感,这样的广告语经常出现在开发商的楼盘广告上。然而广告语中的距离并不代表实际距离,当购房者入住后,往往发现开放商在广告上说的距离某某地点10分钟即达甚至要花超过半个小时才能到达。

七、配套设施陷阱

为了生活的便利舒适,购房者在买房之时,有时会将房屋周边是否有医院,小区里是否有公共游泳池,小区旁边是否有大型超市或商场等因素作为购房的重要条件。开发商通常抓住购房者者看重房屋地理区位优势及配套的软件服务的消费心理,在楼盘的广告中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实际交付房产的小区环境、配套设施与原介绍的广告宣传内容相差甚远。

八、买房即上名校

教育地产优势一直是开发商用来吸引购房者的一大法宝,但其中不乏部分开发商以此为广告噱头,“买房即上名校”宣传语背后却暗藏猫腻。如,有些楼盘一期、二期、三期教育地产大不同,但是在打广告时不会明确提出来。有部分购房者对此并不是十分了解,在销售顾问诱导下,买了该楼盘二期、三期,结果却失去了心仪学校的机会。又如,有些楼盘开发商承诺的教育地产有时间限制。

九、买房赠送面积

虽然早已有明文规定将对赠送空间面积及其比例做出严格限制,但考虑到报规批复后在建、流入市场的时间差,如今的房地产市场仍是可见赠送空间的身影。由于购房者对于赠送面积并不是特别了解,有些开发商会把公摊面积、公共绿地面积、阳台、地下室、飘窗甚至管道井等算作赠送面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10、 饥饿营销,制造热销房荒的假象

“这次房源不多,要买乘早”、“下次开盘肯定涨”、“排号已经快满了,赶紧(交钱)拿个号吧”,售楼员巧妙的运用了开发商的营销手段,更加刺激了购房者的买房冲动。开发商拿出少量的房源加推,人为造成市场供不应求,房源紧张,房价趋涨的态势,再加上一些媒体的“软文”助力,购房者继而被引诱消费。

购房者买房须知的六大事项

购房者应理性的看待广告内容,不要只听开发商一面之词,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把广告写进购房合同。

2、收集与查证关于所购房屋的信息。若确定购买,到规划部门、房管部门以及建设部门做资料查询。

3、要多多动腿亲自核实。楼盘实际位置去看,多关注楼盘的位置以及周边的配套设施是否与宣传册上描述的一致。规划等还可以向当地规划门咨询核实,并要求将期待的规范设施写进合同。

4、尽量达成书面约定。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教育地产”、或者对小区的配套设施有要求时,最好在合同中,以便于在产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5、注意证据的收集。对于开发商派发的宣传册、广告彩页、样板房照片、小区规划图或其他宣传资料,购房者应妥善保存。

6、注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般协议里有“最终交付以政府规划或最终确定的示意图为准”类似的字眼,购房者在签订的时候需谨慎。

以上就是在我们买房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销售陷阱以及买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在买房过程中,开发商往往为了促进销售,采用一些虚假信息,吸引消费者购买,本来就急于买房的消费者在开发商的各种糖衣炮弹下,一时头脑发热没有理性考虑而冲动购买,事后造成自己维权难的局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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