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买新房注意事项
1、首先关注的是您自身情况,是否上海户口,是否套数限购,付款方式是一次性版付款还是贷款权,如果贷款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明确自己的预算和首付比例。 2、其次就是关注构造和环境,地理位置,小区环境,物业管理,户型结构,楼层,遮挡,装修,产权面积与实用面积,这些结合个人喜好和预算来考虑。 3、再次关注的是房产属性,购买的房产的物业类型是住房还是商住等,是一手还是二手,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是否满五年满两年,是否唯一,这些关系到卖方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而现在卖家讲的多数为到手价,所以这些税费多是由下家承担。 .
❷ 买新房验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
2、房屋内各处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开启关闭是否顺畅?
3、屋顶上是否有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属眼下的质量通病 ,虽有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妨碍使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甚至与横梁呈垂直状态,那么就说明房屋沉降严重,该住宅有严重结构性质量问题。
4、看屋顶部是否有麻点?这种麻点专业称“石灰爆点”,是石灰水 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熟化所致。如果顶部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5、墙身顶棚有无部分隆起?用木棍敲一下有无空声?
6、坐厕下水是否顺畅?冲水声响是否正常?冲厕水箱有无漏水声?
7、卫生间、厨房内是否有地漏,坡度 是否对头,绝不能往门口处倾斜,不然水要流进居室内。
8、试一下房屋内所有的开关、插座及总电闸有无问题?各种电路、闭路电视、电话插座的位置等,也应仔细了解。30%的火灾是由于电气事故 引起的,这与电气线路的设置有相当的关系。为了用电的安全和方便,国家出台了《住宅设计规范 》,规定每套住宅回路数不宜少于5个。增加回路可以保证电线的使用寿命,减少短路火灾事故的发生。
❸ 买新房注意事项,签合同时注意什么
期房合同即是预售合同,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开发商的开发经回营资格必须合答法。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查看预售证件在签订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属于违法行为。3、房屋的细节在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检查一些房屋的细节问题,比如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要对每一个房间的面积等相关信息都有明确的标注,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也需要应有明确界定。4、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5、合同备案签订好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不要忘了还有合同备案这一步,购房者自己要主动去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❹ 购买新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首先关来注的是您自身情况源,是否上海户口,是否套数限购,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还是贷款,如果贷款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明确自己的预算和首付比例。 2、其次就是关注构造和环境,地理位置,小区环境,物业管理,户型结构,楼层,遮挡,装修,产权面积与实用面积,这些结合个人喜好和预算来考虑。 3、再次关注的是房产属性,购买的房产的物业类型是住房还是商住等,是一手还是二手,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是否满五年满两年,是否唯一,这些关系到卖方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而现在卖家讲的多数为到手价,所以这些税费多是由下家承担。 .
❺ 买新房签认购书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许多开发商为了尽快收集资金,显示自己房屋售出成绩,常用的办法就是与潜在的购房者签订认购书的同时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那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要把握好时间
鉴于商品房认购书的合同性质为预约合同,是独立的有效合同,故认购书只要在开发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就可以签订,或者认购书应当在办妥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签订。
二、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慎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即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与你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均为有效。因此,你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是一定要慎重,仔细阅读每一条款。
三、避免违反认购书中的约定和合法规避承担民事责任
认购书确定了先合同义务,故违反认购书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往往会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双方经磋商最终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出卖人应当将收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适用定金罚则;如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磋商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四、定金非订金,交付定金需谨慎
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与定金并不完全等同,判断是否为定金仍应以当事人的约定是否有定金的性质为依据。
判断所付款项是否为定金的基本方法是:
第一,合同中关于所付款项的文字表述是否为定金,若是,则为定金;
第二,若合同中关于所付款项的文字表述为“留置金、担保金、订金、订约金、押金或保证金等,则应根据合同中关于该款项的具体进一步判断,若其中有“无权要求返还或双倍返还”的约定,则可以视为定金。
五、违约条款要约定好
违约条款约定好,限制好房地产开发商恶意违约,及时主张赔偿双倍返还定金之外的其他损失(预期利益损失)。
如果预约协议约定有定金条款的,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如果预约协议中没有约定定金条款,或有证据证明定金处罚数额明显低于买受人所受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如守约方所受的实际损失明显高于定金处罚数额的,守约方对此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六、严防房地产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中含有单方权利约定条款,逃避法定义务和责任
应当按照公平、诚信、提请注意和合理解释的原则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格式合同出现的商品房认购书中单方权利约定的条款,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该认购书应为无效,否则应当认定有效。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11-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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