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购房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房款支付方式。
?购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契约的主要条款包括:
(1)土地使用证号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3)房产名称及购房人购买房产的类型
(4)所购物业的楼层、面积、房号、户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价款。包括单价和总价
(6)付款方式
(7)双方违约条款
(8)保修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条款
(10)预售登记
(11)房屋转让
(12)房屋过户
(13)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
(14)附件一:房屋户型图
(15)附件二:装修设备标准
(16)附件三:共有共用部位
同时购房人与开发商还可就其它内容签订补充条款。 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最后开发商要到权属处为购房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确权 ,并缴纳契税、过户手续费。然后到指定房管所办理产权证,交纳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⑵ 第一次买房,交完首付开发商应该给我们什么文件、证明啥的
“办完手续交完首付之后,房产证办下来之前”,这个阶段显然包括“收房”时段,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这个合同肯定已经有了,但绝大多数人没有在合同里提出“附加条款”或“附录”),还应该在买房后的收房时(不是收房后),向开发商索要最应给业主的【两书一表】。验收合格的房子都有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有了这“两书、一表”,才能说明该楼经相关部门验收并且合格。此时应当详细察看“两书、一表”中的内容和验收部门的盖章,如有异议应该马上询问。
【两书】:
1、《住宅(房屋)使用说明书》
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使用说明书》,是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详细的结构图(注明承重结构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损坏、移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备以及住宅使用规定和禁止行为。
根据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作为住宅(每套)转让合同的附件。如在房屋使用中出现问题,说明书将成为解决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纠纷的重要依据。
2、《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大额商品不仅是消费品,房子是不动产,很多消费品、家电等都有质保书,何况房子呢!)
【一表】
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章)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证明房屋质量经检验合格,达到了交房要求的依据,只有在获得了《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后,开发商才可以进行交房,否则在此之前的交房都属于违规操作。
但时下不少发展商交楼时大多未能出具完整的文件若你确实急于想收楼,在验收过《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永久水电、消防、电梯使用等单项验收合格证书后,确保项目具备居住条件的基础上,也可自愿收房。
【其他】供参考:
4、《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盖测绘队公章)
《住宅面积测绘报告》不是说绝对地一定在收房时才出具的,有时会在房屋产权证发放时才出具
。
《住宅面积测绘报告》是房屋面积的房屋产权证的依据之一,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求必须开发商出具这个报告,才是房屋交付的必要条件,这要看自己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中有没有这个一条。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注意是“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不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经过监督部门的认可,先由建设单位填写《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然后建设单位和承监质监站将该表和质量监督报告送备案部门审查,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最后由备案部门颁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先有表(所谓“一表”),后有证。
6、 《住户验房交接表》、《楼宇验收记录表》、 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7、《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一般前期物业都是开发商自己的或其指定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主要针对物业的。
8、《物业临时管理规约》,需要业主事先了解有哪些规定或约定,再签《承诺书》表示接受了规约,这是针对业主的。
实际上,现在很多开发企业资料都不全,而且你不提,他也不给你,稀里糊涂交房子的、马马虎虎收房子的占多数。我们还是要有思想准备,言之有理,要求有据,即使不能拿到全部资料,也要留下证据或提交文字记录(单方的声明、备忘录、附加条款等),以便万一出问题了,也好往下处理,这样不至于太被动。
⑶ 新房交房必须开发商提供哪些证件
五证两书一表
房地产的“五证”,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让土地》。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买房填写合同时一定要看实际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年。
根据《物权法》相关条款: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集体土地和耕地是不容许随意改变其性质、违法出租、买卖和搞房地产开发的。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以上“四证”,该项目用地和建筑就是违法的。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只须出具竣工备案表)。
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所填写的“购房合同、内部协议”等都是无效的。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
“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购房者填写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购房合同第八条注明: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提供“两书一表”时还要同时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购房者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发展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尤其是《消防验收备案表》一栏是否通过。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⑷ 新房交房必须开发商提供哪些证件
1、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
(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量证明文件;(四)房地产开发合同约定的商品住宅性能认定文件;
(五)物业管理企业查验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
(六)买受人共有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清单;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商品房进行交付验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房屋验收交付单。房屋验收交付单的签署,视为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物业投入使用许可证》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交房条件:
(一)开发商要完成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并在市建委有关部门备案。
(二)是必须取得规划管理验收证明。
(三)是必需具备物业管理所需的配套网点、办公用房、停车场(库)、自行车棚(房)等移交证明。开发商只有具备这三项条件,同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才会取得《物业投入使用许可证》,才可以向用户“交钥匙”。
(4)买新房开发商要给业主办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消防法》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⑸ 交房时业主要问开发商要什么证件
交房的时候,业主要去物业部门查看一下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的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图》
交房子是开发商应该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不然的话,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⑹ 交房时,开发商应该提供哪些证件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证件有:
一、书面通知
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质量检验合格单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目前在交楼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因此,业主在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建设期间将业主的房屋进行抵押,业主在验收房屋质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然后才开始验收有关的工程质量文件。
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俗称“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
五、面积测量报告
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 标明实际建筑面积是多少,分摊多少,什么地方是公用面积,或者由有权威部门(如规划国土局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否则至少无法计算实际的公摊面积,也就无法结算最终房款,无法开具正式发票。
(6)买新房开发商要给业主办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房地产五证两书是开发商合法销售商品房的重要凭证,买房一定要审查五证两书一表。
房地产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
二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⑺ 新房交房,开发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件
开发商需要提供:《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证》、《施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
不管开发商约定了什么交楼条件,交楼时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定不要接收钥匙,直到开发商取得该表,才收楼,如果此项有问题并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开工证》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7)买新房开发商要给业主办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交接房流程:
1、请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
2、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3、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验房,并填写《房屋验收情况表》。
4、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
6、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门钥匙。
7、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执此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
⑻ 购买新房开发商应提供哪些证件
五证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⑼ 买房子需要开发商提供什么证件
一、 购房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均需持以下证件
1、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中国护照等)
2、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
3、户口证明(户口本、集体户口页、户籍证明等)
4、工作证明(工作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明细,贷款需要)
5、购房合同
二、开发商销售房屋需要提供的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由拍卖学区房提供)
⑽ 买房子后开发商给房主哪些证件
1首付款的发票,不是收据
2备案合同
3契税证和维修基金发票
4如果买的是期房,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房子过户了才会有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