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对二手房买卖有什么新规定
对于二手房买卖,抄最新规定如下: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将免征年限由此前的5年缩短至2年。
我国目前执行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自2011年初开始实施,规定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此次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免征年限“5改2”后,对于持有住房2年以上5年以下且有出售需求的市民来说,转让成本有所下调。
⑵ 现在房屋买卖有啥新政策
房屋买卖税收新规定: 一、卖方涉及的税费: (一)普通住宅:1、营业税: 购买未满2年(含2年)的房产对外出售营业税为房价的5.5%,满2年则免征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购买未满2年(含2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或差价的20%,满2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非普通住宅:1、营业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对外出售营业税为房价的5.5%, 满5年则征差价差价的5.5%2、个人所得税:购买未满2年(含2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2%或差价的20%,满2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买方涉及的税费: (一)普通住宅:0--90平方米(含90),契税:1%90—140平方米(含140) 契税:1.5% (二)非普通住宅:契税:3%注:普通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总价低于245万元/套,内环与外环之间的总价低于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总价低于98万元/套。
⑶ 新楼盘开盘需要哪些证件才能开盘
新楼盘开盘需要的证件是五证和二书具体为:
1、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3)新房出售有什么新规定扩展阅读:
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只有部分房子拥有土地证,北京为例,新建的规划到各区的现房都不拥有土地证,只有原来规市国土资源直接管理的才拥有土地证的房子才叫现房。
这种现房销售已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而是要查看房产证,签合同也不是必须使用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购买这种房子,对购房人有利的是可以做到眼见为实,但购房人的眼光可要敏锐点儿,千万别心血来潮,买错了现房比买期房更容易使自己陷入被动。
⑷ 农村房屋买卖新政策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对上列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二、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
(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总之,农村的房屋买卖必须慎重,对于并非同一个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诉诸法院,法院将可能认定其为无效。
三、农村宅基地买卖3大原则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4)新房出售有什么新规定扩展阅读:
一、房屋买卖新政策,契税征收的方式
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
1、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满足任一条件的消费者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离休或者退休;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并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需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⑸ 2021年买房有什么新规定
1、房子不解除抵押,可直接过户
以前房子出售必须先结清银行贷款(抵押),即使夫妻之间更名也需要结清抵押。现在不用解押也可以直接过户了,但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2、买房前必须查明房产的居住权
《民法典》增加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带有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无偿设立、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也就是说,即使对房子没有产权的人,也是可能享有居住权的。因此从今年开始,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要到登记部门查询房屋是否设立了居住权,避免买了房子不能住的风险。
3、买房找中介,想省钱”跳单“,仍需付中介费
有的朋友在买卖房子时,通过中介认识了卖家/买家后,为了节省中介费,私下联系对方直接交易,或者找其他中介成交,这种”跳单“行为仍然需要向提供服务的中介支付报酬。
4、房子70年产权,届满自动续期
根据2021年《民法典》新规,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不需要提出申请。不过续期费用还没有公布细则,不排除有减免的可能。
商用房产权到期后是否可续期,目前没有明文规定,所以购买商用房一定要注意土地剩余年限。
5、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所有
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6、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一般住宅出租超过20年的比较少,但有些开发商将停车位一次性租给业主40年,这种方式是违规的,超出部分无效。
2021年买房会便宜吗
1、在2021年房价有可能会有所下降,原因也很简单,从这两方面就可以看出了,首先现在我们国家对房市的管控力度很大,还在大力发展租购并行的举措,这些举措很大程度上稳定了房市。
2、如今市场上供求关系已经失衡,而且是供大于求,根据调查显示,我国的房子的空置率已经高达22%,也就是说空置的房产大概有六千多万套,在供求关系失衡到如此地步的时候,房子的价格自然也会有所下调。这是市场的规律。
3、此外,专家预测,未来三年房价将下降10%至20%。虽然说房价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但是很多房地产公司已经再搞促销活动了。而且,有官媒多次发布稳定措施要坚持连续性、稳定性,给房地产市场指明了未来之路,所以2021年买房也还是需要看准时机来。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2021年买房有什么新规定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
⑹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房两卖新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对一房两卖新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 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房二卖:
先后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三, 一房二卖行为法律规范:
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由于商品房交易行为比较浮杂,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3月24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专门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行为进行规范处理。
(6)新房出售有什么新规定扩展阅读: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处理
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前买受人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尤其是受领其给付的权利,对买卖标的物本身无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即使已占有买卖标的物,因该房屋所有权已经经过登记移转于后买受人,故其对该房屋的占有失去法律上的基础,构成无权占有,应负返还房屋的义务。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出卖人对买受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况下,买受人不得要求履行。出卖人违反此种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合同的标的物已经归他人所有,实际履行已不能,在该种情形下,没有强制实际履行问题。此时,合同上的债务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
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关于无权处分制度,《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3、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
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
故就两个合同的履行而言,首先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确认买受人中先行使请求权方的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同时请求的,应以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日的先后,确认履行期先届至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一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另一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可确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申请权的优先权;均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原则上认为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成立时起即享有行使登记申请权,但订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获得登记申请权的时间在前,应以订立合同的先后,来保护订立在先的合同。但这种保护并不是确认前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是保护前买受人得以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登记机关应优先受理前买受人的登记申请,法院可判决强制出卖人履行前一合同,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后果
律师点评:上述案例中如果张先生确实有证据证明开发商“一房两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在本案例中,张先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警方提醒:消费者购房时对一次性付款优惠应当谨慎一些,应当了解开发商的资质,以及平时在消费者中的声誉如何。同时,作为开发商的员工或亲友,也不应提供虚假按揭的资料,否则一旦有问题就要承担起还本付息的责任。
⑺ 新买的房子多久可以卖出 有哪些限制
首先,法律对于新买的房子多久能卖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各地政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会出台相应的政策,因此购房者可以在了解清楚本地相关政策的情况下理性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