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买房子都要问什么
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1、我们在买楼房的时候,要注意楼盘购买时候的具体价格,特别是一些楼盘琐碎的一些资金需求,这点一定要看明白,如果被骗的话,你会多花好几万元,大家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清楚,避免日后纠纷
2、我们需要让交房时间,这点必须在合同里明确的提出来,也就是说交房时间的年月日,必须详实、详细,不能模是一个大概的请出现,另外要把物业费写到合同里。
3、有的房地产商,其实开盘的时候还没有任何的动工迹象,或者还没有得到土地局的认可,只是手续下来而已。因此大家可以提前去土地局咨询一下,或者网上查看一下,如果有规划的话,那么才可以放心购买!
4、大家在排到号码以后,要注意楼盘的五证是不是齐备,大家要记住起码预售许可证必须要有,另外建设用地许可证也要检查,同时这两个证件必须办理完毕,这样可以保证所楼盘得到的当地房管局认可。
5、五证齐全是一个关键点,但是我们还需要注意的事情,也不少,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大家要认真的检查销售合同,观察上面有没有当地房管局所印刷的凭证,也就是房管局发的合同上有编号,这样才可以。
买房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1、首先我们要注意认清销售是开发商的人还是中介的人。因为在现代社会中,有很多无良的中介,代理开发商收取客户钱财,最后确拿钱跑路。就算不跑,你在他手里买完房之后,后期出现问题,你也找不见他人,他也解决不了。所以一定要找正规的销售人员,这样不管是房屋保证还是自身保证,都安全。
2、第二点要擦亮眼睛看好户型,现在房产市场里,有很多投资的客户去买外地房,有时间的客户会去看看,但也有客户只通过简单了解和销售推荐就购买了,买完之后等你有时间看的时候很是后悔,有很多怪异的户型就是这样被卖出去的。所以一定要亲自去看。
3、第三点是买期房的了,一般大开发商的期房都会按时交房,但是一些小开发商就不一定了,因为他资金实力等摆在那里,一但资金跟不上,交房就遥遥无期,或者盖好多年成为烂尾房。所以不管大小开发商一定要问清楚哪年交房,现在盖成什么阶段了等问题。如果是现房要问盖了多少年了,是否包含在产权年限内等等。
4、说到产权我们都知道房屋产权年限一般是40、50、70年这几个。也有大产权、小产权之分。一般来说住宅大多数是70年产权,公寓有40、50年的。但是有些小开发商会把40年公寓做成70年的,或者把工业用地盖成公寓。但却是是商水商电。这种情况基本都是土地性质不是住宅民用类的。所以这个也一定要问清楚。
如果要买房子的话我们要和开发商协商好,关于房价等的相关问题,同时如果要办理贷款也要留意贷款办理方式和还款的方式。
Ⅱ 买新房要不要找中介
买新房可以找中介,尤其是要找正规的中介,因为中介对房源以及市场行情都比较了解,能为购房者省不少事情。但是也需要谨慎,尤其要找正规的中介最安全。
第一招:委托中介公司揾楼较省心
专业的中介公司一般拥有庞大的盘源,对市场行情也较为了解,并有专门程序核实物业情况,使承租人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另外,如进行房屋交收的时候,中介人员也可协助业主与租客结算房屋的各项杂费,如属于连家电出租的房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购房提醒:买房找正规中介 莫忘备案
Ⅲ 买房需要注意什么,应该咨询什么问题
买卖谈判的学问大得很,只有做足功夫,才能胸有成竹,胜券在握。
一要不动声色、多方了解
1 看房屋。房子是实物,一切都可收入眼中,看房子里,应表现也自己有兴趣,太冷淡卖主对方也会没有心思同你多谈,同时细心观察房子结构,采光,保养 周围环境等,还要多听卖主解释,多问卖主问题。
2 掌握背景材料。房屋推出市场多久了,有多少人出过价,出价多少,可作一个参考系数。愈是多人出价的房屋,表示其转售力愈强。
3 让卖主知道你购房是自住,非为转卖。通常卖主不希望房屋销售人员居间获利,而且喜欢自住之买家, 一可卖得高价,再者比较简单。
二要摸透卖方心理:
1 卖方多久内必须卖屋,对于在什么时候杀价非常重要,愈接近卖主要卖的期限,卖主愈急切出售,这就是你最有利的杀价时刻。
2 了解卖主售得屋款拟作何用途。如果卖方信得屋款,并不急用,则房屋杀价,必遭许多挫折,遇此情形,是你罢手或者转向的时候。
3 定金方面。定金多少才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视各人需要而定,由双方协商。
杀价原理:
1 暴露房屋的缺点,对于卖主的房屋所有缺点加以揭露,使卖主对自己所开高价失去信心借以达到杀价的目的。
2 拖延战术。若卖主急欲脱手,可刻意拖延时间,如谎称需时间汇集资金等,等到临近期限的最后一个阶段,给予杀价。
3 合伙战术。你可以告诉卖主是与合伙人共同投资的,所出价格需同合伙人商议略施小计杀价。
4 欲擒故纵。对于所看的房屋,明明中意,仍要表示不喜欢的各种理由,借此杀价。
总之,杀价的方法很多,买主只要头脑清晰,灵活运用,见机行事,必能心想事成,大功告成。
除了地段,嘈音,户型,开发商有没有五证(这些当然包括有没有升值的潜力了)
物业管理更是不容忽视的,还要挑选”性价比”最好的。
1,建筑商的信誉.买新房会面临一些风险,比如:建筑商破产失踪,追讨无门;交房期一拖再拖,甚至取消合同;交房货不对版,质量合要求等等.
2,不要被建筑商的样板房所迷惑.要知道那种美仑美焕是用钞票贴出来的.在样板房中要感受的是结构是否合用,大小是否合适.要计算update所需的花费.
3,建筑尚都喜欢用自己的购房合同,里面条款的主要保护对象是他自己.请房地产经纪和律师才能对买房者自己的权益更有保障.
4,新房检验必不可少.新房的检验侧重在室内.验房师会检查是否有未完工,缺漏和质量问题.会对新房的设备,管道系统,通风系统,采暖保温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会在完工接收证书和保修证书上详细记录.还会告知新房的一年,二年,七年保修的内容.所有的这些记录是与建筑商就未完工事项及质量问题进行交涉的依据.
5,许多建筑商不容许在新房交付前公开转手出售.要考虑在新房建好前如果自己的工作,家庭情况有变化而要采取的措施.对买新房进行投资的,更要注意炒卖楼花的可能性.
6. 选择有经验的经纪, 新房不讲价, 有人帮助, 何乐不为!
1、会看项目 对于开发商精心选取的这个园、那个苑,不要被迷惑,就当它是1号房、2号房,千万别主观或被误导以为某某花园,且一定是花园。
2、会看地理位置 所有房地产广告都会画个位置示意图,越画越艺术,仿佛个个毗邻
江湖、山川。其实,可能差几十里路,您只有对照坐标,在真正的地图上查找,您才会知道这楼盘的真实位置。
3、看清价格 购房人应弄明白是均价还是起价。如果是起价,是楼盘房屋的最低价格,而实际价格,会因楼层、朝向、户型以及施工进度而增加。当然没有人买时,楼价也会下调。
4、会分辨外观图您得将漂亮的外观图看清楚,是实景图还是效果图,千万别将后者当前者,效果图是电脑拟制的,别当真。否则,您会失望的。
5、别迷户型图 户型图对购房人有吸引力,但是您别被它迷住,得亲自去看看。因为有的户型图比例明显不当,感觉上会比实测中空旷得多。
6、了解开发商 购房人看房地产广告时,一定要了解开发企业或其他参与项目单位是否值得依赖。不了解别轻易购房。
7、别被优惠迷了眼 目前房地产广告中都登有项目的优势与优惠,却从来看不到该项目的弱势与弱项。您得想想是真是假,别被什么“机不可失”之类的字眼所迷惑,更别为各种名目的优惠而心动。
8、资质证号很重要 如果广告中没有资质证号,只说保证产权您可别买。授予产权是一种政府行为,开发商的口头“保证”是不可靠的。
9、仔细看按揭,算算可合算 购房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付款方式,很多广告中都会标明按揭哪家银行、多少年、几成,您向专家咨询一下贷款政策和知识,然后仔细算算,哪种方法合算。
10、其他 别忘广告中还有绿化、物业、保安等许多承诺,您在签合同时,更别忘了这些内容。连连
购房“陷阱”全知道:
一拨又一拨的购房热,使有的买家往往失去理智,不自觉地钻进了不法房地产商设置的各种陷阱。虚假广告、面积缩水、延期交房、拖延办证等让购房人吃亏上当的事屡屡发生,从而引发大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那么,在实践中,有哪些需要购房人在买房时加以警惕的陷阱?
广告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有的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景观、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作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
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看广告。
销售陷阱
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热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有的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这样,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其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通常是拣最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这些“丑女”到最后“待字闺中”。当然,这其中也要混杂一些好房型,否则会造成目标客户的流失。
在价格的制定上,则会根据前期所推单元的销售情况,对其余单元的定价进行调整。一般而言,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最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最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最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在实践中我们会看到,只要销售现场布置以及广告炒作成功,价格都会节节升高。
其三,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为了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开发商(售楼人员)往往会找来一些亲戚、朋友到销售现场做“托儿”,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其四,设置定金陷阱。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客户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定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500到1000元的“小定”,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定”。而一旦客户把“大定”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因为,我们看到的认购协议书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有许多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书后,经过再三考虑不想购买已经认购的房子,但为了避免定金的损失,就会签署自己并不愿意签的合同,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定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那充满春意的笑脸。
合同条款陷阱
客户决定购房了,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前不久我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案例: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
特别提醒您:
为避免购房人吃亏上当,建议您防止陷阱的对策如下:
第一,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对于购房人来说,挑选所购房屋的位置和压低价格固然重要,但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中,陷阱无处不在。因此,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向专业人士(特别是专业律师)咨询、了解有关购房方面的法规、知识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交易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交易是一个法律原则。目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售楼人员)处在强势地位,与购房者之间信息极不对称,存在开发商(售楼人员)做霸王买卖的现象。为此,消费者要摆正心态,购房时要把问题搞清、搞细,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就坚决不签,坚决不买;该坚持的原则就一定要坚持,不要图一时之快,随便妥协,从而给自己带来无穷的烦恼和巨大经济损失。
再次,要认真签约,保留好证据。在购房过程中,不要轻信一些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查每一个条款,把相关问题问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诺,和双方业已形成的协议内容,务必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免日后空口无凭。收楼时和入住后,一旦发现问题,应保存好各种证据,必要时对相关事实可以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保留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
最后,要学会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房屋买卖不同于一般消费,涉及工程、质量、合同、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比较复杂。购房人即使经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难通过个人的努力搞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如果发生了对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预料到风险可能到来时,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应及时和该领域专业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维权组织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
买房首先从位置和距离来讲,要先确定好自己的目标。同时要合理评估自己的经济能力。这跟总房款有关。不要太过前瞻,要考虑到现在与未来的资金承受能力,从自己的经济实力出发来考虑买房。而在买房时也要看开发商项目证件是否具备了销售条件。注意整个项目的开发计划工程进度,这关系到买房者的入住时间以及其他工程的施工干扰等情况。
要看清楚整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配套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是否符合生活上的便利以及居住的舒适度。现在精装修房比较多,要注意前期样板间的装潢和后期房的装潢是否统一。而对于毛坯房来讲,一定要注意房屋内部的格局合理性,包括真正的使用面积到底有多少等。因为塔楼、板楼的分摊面积都不一样。
目前很多投诉热点都在期房上。新的商品房合同从3月5日起开始使用,其中有很多注解需要买房者注意到的,包括合同的附件内容等都需要注意是否对买房人自己有利。
物业管理也是买房时候需要关注的方面。购房人越来越成熟,应该在买房前弄清楚物业的收费标准,以免在入住后发生纠纷。而在购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要看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按揭过或者被抵押过的。
从整体的购房趋势来看,房价的上涨是毋庸置疑的。未来2到3年内降价的可能性也不大。那么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去买房。因为今后的政策对开发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加上土地的控制、开发商资金问题、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和整体环境、规划的提高,这些都使得房屋成本会增加。因此如果有住房需求,不必持币待购,今后这种上涨还有可能延续下去甚至会涨得更高。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
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
Ⅳ 通过中介买房应注意什么
买房时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市民通过中介来买房,相比普通房买卖,有更多的注意事项需要了解,多了中间环节,一些买房细节一定要看清,谨防上当受骗。
一、注意房子的产权问题,是否齐全
如果买的是刚交付不久的新房,还没有到该下房产证的时候,也要注意看一下此楼盘开发商的资质,是否有过硬的良好表现,比如,曾经开发过什么样的房子,是否都下证了?现在这个暂时没有下证的楼盘是否有一期,二期?一期,二期是否都下证了,这些问题都要想到。
二、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一定要和房东见面
大多数时候房产中介为了双方谈价方便,一般先不会约买卖双方见面,关于这一点一定要理解,因为和交易相关的事项没有落实好之前,特别是没有把房价拉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程度,贸然就安排双方见面的话,反而不利于签订合同,但是,如果电话已经谈妥价格时候,就一定要见房东。
三、买二手房尽量找规模较大的中介
小中介,租个门脸几张桌子几台电脑,加起来资产不过十来万,怎么保障客户几百万的房屋合同,而且还有可能出现恶性事件的风险,大的房产中介,可能佣金不打折,可是几百万的房子都买了,不能因为这点钱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风险。
四、买房不能盲目
要有自己的判断,该买的时候就买,不能持币观望,不动产再调控,也比把钱放银行负利率强。反过来,不该买的时候,也别因为大家风传房子要涨了而去买房,要理性,认为合适自己的就果断出手,别去计算抄底,如同买股票一样,你非专业,永远不可能抄到最底,别妄想战胜市场,股市,房市,原理都是一样的。
五、关于亲友团和律师团
亲友团的力量是巨大的,最集中的体现就是挑房子的毛病,如果自己看上了房子,就要坚持自己的看法,因为朋友用什么来表示对你的关爱呢,就是给你想买的东西提意见,一般都是负面意见。再就是律师,因为律师都是很专业的,怎么体现他的专业和敬业呢,就是要求合同条款完全保障他方的利益,对房东极其苛刻,导致房东认为不公平,结果就是谈崩了。
六、关于风险
任何交易,任何合同,风险都是存在的,所以最好把关注点放在细节上,严格控制风险,比如,先责成中介机构去查一下房子的产权问题(找一个你值得信任的经纪人非常重要),签订合同时注意看房东带过来的房产证件,签约合同中注明房子里的物品,还有是否有车位等,一定要单独签在附加合同里,一定切记。
七、私下成交
通过中介看好了房子,直接找房东成交的客户,十有八九都买的很贵。道理很简单,房东一看你自己直接找过来了,房子肯定是看的很好,价格就不能商量了,而且这样直接谈价格,没有中间人缓冲,很难谈到理想的价格,所以这类客户最终买入的价格一般都比房东给中介的底价高了很多。
八、一分钱一分货
又好又便宜的房子从逻辑上说并不存在,存在的都是相对的。别幻想用最便宜的价格买最好的房子,另外,房子的性价比都是对比出来的,买房子要理性。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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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买房子找中介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房产交易中,你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被中介“吃差价”。当然这也不是说人人遇到的中介都是不良的。只是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确实存有如此乱象。如果不想被“吃差价”,买房时该怎样做呢?
怎样避免被吃差价呢?
1、最好是三方见面、透明交易
房屋买卖十分复杂,所以在交易前应与对方有所沟通。在交易时,最好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见面,做到透明交易。
差价
2、不见面也要看委托代理合同
在无法见面的情况下,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卖方或买方的委托合同,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这就有利于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另外,应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一系列证明,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若发现合约上某些项目不符时,买、卖方应咨询清楚所有问题才可签下自己的姓名。
3、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
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而对于买方而言,要警惕假房源,有些仅是房托并非真正房主,如果在没有查看相关证件及辩明真假房东之前就交了定金,而中介公司又谎称房子被卖走,到时定金也难退回。
4、不让中介公司代理两方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而是尽量让中介公司仅代理一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委托方的利益。
5、多方了解信息
之所以被吃差价,与买、卖方不了解房子的信息也不无关系,周边房子的价格是多少?近期房子是否会升值?只要了解了这些,就可以大致估出房子的价格。这样,才不会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或以较高的价格购买,没有了被吃差价的可能。
原于交易不透明
“吃差价”在房产交易中是常见的现象。作为购房者,通常不了解中介的行情,不知道中介公司存在什么样的不规范操作。中介公司通常不让买卖双方见面,这就造成了信息不对称、交易不透明。虽然这样可以避免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但这种不透明的交易方式也给了不法中介可乘之机。
业内人士透露,中介吃差价数量不等,差价少则两三万元,多则能达到近十万元。二手房价格因受房龄、位置等众多因素影响,卖房者、买房者往往难以了解到二手房的市场行情,所以也很难察觉到自己被吃了差价。有时即使察觉到被吃了差价,也已经为时已晚。
所以,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就需要做到上述几点,起码能够保证一定程度上的交易透明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吃差价”行为的产生。yuqiancyh
Ⅵ 买房子需要求助!关于中介的问题,
房主把房子挂在很多中介公司卖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诚意出售的房东一般都会这样做。一方面想早点出售。一方面想卖高一点价格。
第二个为什么有的中介价格报的高有的低。这只是中介的一点小手段而已。怕你看中房子之后还价,所以在房价的基础上多报两万是很正常的事情。
另外你不应该问房主想干嘛。你应该问中介想干嘛。如果房主很着急买房子肯定请假都会开门让你看房的。我现在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套房子肯定没有了。绝对的。一般房子没有了中介都会谎称看不了房子等等一些,目的是为了留下你的联系方式。以后配一些其他的房源给你看。
一方多卖,这个你放心中介不会做这种事情的。因为是犯法的。要吃官司。中介不想给自己找麻烦一般不会这样做的。而且在你看中房子付定金之前,中介会去交易中心拉产调,确保这个房子没有其他问题才给你转定。
最后看房签字。也是很正常的事情。那个叫做看房确认书。证明是这个中介带你看的这套房子。一般来说那个没有什么太大的法律效应。签看房书只是流程而已,中介公司用来统计业务员的基础量而已。体谅一下那个业务员吧!你不签字,他回去会被公司罚款的,不过也不一定每个中介公司的制度不一样。
我是业内人士,都是在手把手教你买房子哦。
一般二手房买卖流程告诉你:看中房子——付2万到5万的意向金,你出价让中介区帮你谈价格。谈妥价格之后转定金——签买卖合同付首付——申请银行贷款(如需贷款的)——交易交税产权过户——出产证——物业、水电煤过户——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