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想要咨询一下现在装修新房时需要向物业交装修管理费吗
装修新房是需要交押金的,还要交电梯费和垃圾运输费。管理费是不需要交的。
㈡ 装修新房必须向物管交押金吗
不是必须要交的。
㈢ 新房子已装修,但未入住,物业费如何缴
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要缴纳物业费。
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内实际占有、使容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
根据《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新房装修怎么向物业申请扩展阅读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
㈣ 装修新房必须向物管交押金吗
不会啊。怎么会向交押金,只会交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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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新房装修前向物业办什么手续
需要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5)新房装修怎么向物业申请扩展阅读: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㈥ 小区的新房子装修,电线自己装,物业说需要出示电工证才给装修,自己家里面装修也要电工证!
正规的物业公司会要求你提供电工证的复印件,因为物业对你自家的装修负有监管责任,所以物业会要求你聘请具备电工作业资质的人施工。
㈦ 办理装修到物业需要什么手续
1、向物业申请,在物业的出具的装修协议上签字,同意合同上相关规定,并提供装专修的图纸、属让物业审核;
2、 办理“开工证”,也就是用来贴在自家门上,便于物业检查的工期证明;
3、办理 出入证:主要是为工人办理的,以免装修期间有不法人员混入小区;
4、缴纳 装修押金(各个小区收取的不同,最少也在2000元左右,一般装修完工后3个月会退给业主);
5、预交垃圾清运费:这笔费用是用来支付物业清理装修垃圾用的,和支付给装修公司的不一样、不同的物业公司收取的不一样;
6、施工结束后注意退回押金。
㈧ 想要咨询一下现在装修新房时需要向物业交装修管理费吗
新房装修时,收取装修管理费,这是违规的。
《物业管理条例》及回《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答中都没有装修管理费。
物业收取的可能是装修垃圾清运费,但这个业主可以选择自己搬运,不应该强制收取。
(8)新房装修怎么向物业申请扩展阅读:
《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2016年3月1日施行。根据决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删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