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疆有需要提前交暖气费的规定吗
一般都是取暖期开始才开始交暖气费。没听说还没到采暖期就开始收费的。暖气不热可以找小区物业或主管的县政府投诉。
2. 购房取暖费应该按什么时候收取。
购房取暖费一般在入住后开始收取
一、有合同约定的以合同约定为准内,无合同约定一般容情况是拿到钥匙才算交给用户使用。如果年度供暖的话,应从拿到钥匙起缴纳暖气费,拿钥匙之前的暖气费应由开发商支付。
二、补交的暖气费,收款方是否可以不用出具发票的问题。用户需要发票报销的可以要求收款方出具发票,如不需要报销的可以出具正规收据
3. 新疆按照规定最晚缴纳供暖费用是什么时间
当年的12月31日是群发缴纳的最晚时间逾期就要缴纳滞纳金了
4. 暖气费什么时候交
暖气费各地缴费时间是不一样的,通常是在供暖周期开始前办理缴费。
以临版沂为例,根据《临沂市供热条权例》第二十三条用户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在采暖期开始前及时足额交纳热费。用户与供热企业未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
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应当书面催告,经书面催告在七日内仍不交纳的,供热企业可以中止为其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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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经测定,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供热企业应当在采取整改措施后进行复测。在供热温度达标前的天数,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六摄氏度、低于十八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四摄氏度、低于十六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室温低于十四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百。
经复测,用户室温仍不达标的,按照所测温度中最低温度的标准退费。退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退费金额=(日热费金额×退费比例)×室温不合格天数;日热费金额=热费总额÷采暖期天数。
5. 我今年买的新房,不打算办理入住,还需缴纳暖气费和物业费吗在新疆
物业费是不需要,但是暖气费你得问清楚你们那是不是集体供暖,不是的话就簇拥缴,如果集体供暖的话就必须交了
6. 新疆暖气费有什么政策
自治区发改委曾于9月初下发《关于城市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今年原则上不得调整城市供热价格,要落实供热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缓解供热企业经营困难。
《通知》对于抚恤金的发放问题更加细化,从四方面加以说明。
只要参保人员非因工或因病死亡,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在职参保人员在中断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一次性抚恤金以死者生前中断缴费前本人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最多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参保人员非因工或因病死亡,其丧葬补助费继续执行自治区原人事厅、原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从新政办发〔2010〕169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参保人员非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其供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待遇改按新政办发〔2010〕16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原规定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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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暖气费但可以肯定的是乌鲁木齐今冬供热价格不会调整。
一、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近日表示,各地可根据煤炭价格上涨的情况,适当调整供热价格。据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今年年内新疆原则上停止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冻结政府定价的公用事业、公益事业价格。
二、自治区发改委曾于9月初下发《关于城市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今年原则上不得调整城市供热价格,要落实供热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缓解供热企业经营困难。该通知中还要求同一城市的供热价格要统一标准,不能按供热企业的个别成本分别核定供热价格。
三、尽管尚未接到国家发改委的“红头”文件,但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肯定的是,乌鲁木齐市今冬供热价格是不会调整的。”该负责人说,因为目前首府执行的燃煤锅炉供暖热力销售价格每平方米为22元(含税价),是在2003年调整过的,供热价格尚未影响到供热企业的正常运营。
四、如今新疆自治区个别地州执行的供热价格是在1998年或1999年时制定的。10年来,煤炭价格涨了不少,但供热价格却一直未动。该负责人表示,文件下发后将酌情而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
7. 购买的新房何时开始缴纳暖气费
购买新建商品房需要缴纳的费用有:维修资金、契税,交房是还要缴纳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物业费、面积差价。下面以西安市为例:
1、大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契税:缴纳比例为3%。根据契税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此优惠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3、装修垃圾清运费:西安市物价局发出通知,业主委托物业清运装修垃圾,收费标准每平方米不超过3元,装修押金根据房子面积决定,最高为3000元。
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并负担相应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收费不超过3元。
4、装修押金:装修押金标准以户为单位计,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押金不超过2000元;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下,押金不超过2500元;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押金不超过3000元。
5、面积差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8. 供暖费从买房什么时候开始算
供暖费通常都抄是自入住时间开始起计算。不管你是否实际居住,都要缴纳供暖费。如果开发商在2013年就已经交付的房产,是你自己没有领取钥匙,那么的确要你承担2014-2016年度的供暖费用。
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供热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其中,居民套户内使用面积计算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2.1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2008年9月12日,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表态:各地可根据煤炭价格上涨情况,适当调整供热价格。这也是自年初热电企业反映经营困难以来,发改委首次表态供热价格可适当上调。
通知说,具体调价水平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居民承受能力自行确定。
同时,各地调整供热价格前,应对供热企业的成本、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需要听证的,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9. 新房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己过取暖期应按什么时间的交
一般新房从通知你可以接房的时候,就要要收取半价的物管费,所以你在接房内的时候要缴纳物管费容和电梯费。其他没有什么费用,因为你的水电气包括取暖都没有开通,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而且你还没有装修完,也不需要开通取暖。
10. 暖气费一般几月开始交
暖气费一般是在供热采暖期前三十日内交纳,具体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超过一定时间未缴纳,供热公司有权停暖气。
以临沂为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 热费以预付方式交纳。热用户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前三十日内交纳本采暖期的热费。热用户一次性交纳热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与供热单位约定,在本采暖期内分期交纳。
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交纳热费。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
(10)新疆新房暖气费从什么时候算扩展阅读: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二十七条 新建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既有建筑应当通过节能改造,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供热计量收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
第二十八条 既有建筑未安装热计量装置的,热费应当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收。
第二十九条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抢修以及室温检测、查表及收费等工作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热用户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供热单位应当根据热用户的分布状况,设立方便热用户交费的收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