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广告费在房地产中的成本是多少
一般占销售额的1%-2%之间,这也是前期预算的标准;根据项目的大小、所处市场区域不同有所区别。如现在北上广等地,最高的广告费用可能达到3%左右,主要是媒体费用成本高的原因。
B. 房地产开发公司前期广告费的帐务处理问题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开发企业取得的版预售收入不得作为广告权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三项费用的计算基数,至预售收入转为实际销售收入时,再将其作为计算基数。
(2)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 ,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
C. 房地产行业的广告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是多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综上,房地产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发生的当期按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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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征:
首先,税收负担的直接性,因此不易于转嫁。
其次,税基的广泛性。作为课税对象的所得,可以是来自家庭、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种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获得的个人纯收益。
再次,征税管理具有复杂性。因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根据复杂计算所得到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此基础上才能计算出应纳税额。在企业里,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需要进行分配扣除。在家庭中,也需要复杂计算。
然后,税收分配的累进性。累进性,指经常性项目通常采用累计税率,税率设计时尽可能体现量能课征的公平性原则。以体现在纵向公平方面发展积极作用。
最后,税收入的弹性。
税收入的弹性是指在累进的所得税制下,所得税的边际税赋随应纳税所得税的变化而变化,从而使所得税的收入随着经济繁荣而增加,随经济衰退而降低,不仅使税收收入具有弹性,而且可发挥调控经济的“自动稳定器”的功能。
D. 房地产开发公司前期广告费的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贷:银行存款/现金
E. 房地产的营销推广费(广告费)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广告费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回制作的;
(2)、已答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广告费则是企业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F. 房地产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版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权,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纳税调整事项:
附: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限额的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上述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的广告费,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的广告费支出金额及其在以后年度实际扣除情况,可以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
G. 房地产企业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
超过销售收入15%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版施条例权》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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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法条:
第四十九条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
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H. 房地产企业的广告费扣除有何规定
不同行业广告费税前列支标准不一样, 第四十条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专的广告费支出不超属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业务宣传费: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 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I. 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费入什么科目
建议,记入“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科目。
J. 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能否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问题描述:
问: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能否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问题答复:内答:根据《国家税容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一)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您单位如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预售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可以确认为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计征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