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济南业主怒砸售楼处”一案是否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请说明理由。
我觉得济南的业主怒砸售楼处这样一个案件是不可以适用于情境变更原则的,因为他们在当地是已经有过多次这样的行为
Ⅱ 因为房价持续下跌,业主怒砸售楼处,这样还能退钱吗
因为房价持续下跌,业主怒砸售楼处,这样还能退钱吗?
我觉得即使去砸售楼处,也不可能会退钱。因为毕竟房价就是有涨有跌的,在涨价的时候你也没有补钱给售楼处。现在房价下跌了,你要去砸售楼处,我觉得这有点说不过去。因为大家需要注意到买房子其实就是有风险的,因为有时候买的可能会比较高,所以价格下跌以后就会使得自己的经济负担增加,但是有时候买的价格比较低,所以很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而且没有必要因为房子价格下跌了就去大大出售。我觉得这么做有可能会使自己得不偿失,而且在以后房子价格如果上涨的话,那你也不可能把多余的钱多给售楼处。所以我这么觉得这么做是一个非常不理智的行为。而且人家售楼处也没有强迫你去买房子,当时买房子时候签合同的时候也是自己自愿的。
Ⅲ 刚买就降价,业主怒砸售楼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我认为业主砸售楼处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售楼处有权进行报警,并要求赔偿。在山东青岛,有一个正在修建的楼盘,因为降价幅度太大,引起了已经购买房子的很多业主的不满。有的房子降了三四十万,有的房子则降了七八十万,单价从一万四千多一平方米降到了一万左右。有的业主表示,自己的挣的钱一下子就赔光了,希望开发商能够将自己买房的钱给退了,从此以后开发商爱卖多少就卖多少,他也不管。
并且房子降价这么多,也会让业主们怀疑这房子将来会不会烂尾,开发商会不会带着自己的钱跑路,这也是业主们坚决想要退房的一个原因。如果我是业主,我不会打砸售楼处,但是我也会要求开发商进行退房,因为没有人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吃个大亏。
Ⅳ 房价下跌为什么有人去砸售楼处,什么心态
房价的影响来因素很多,如下:
个别因源素:房屋质量、楼层、朝向、地段、建筑类型、规划质量、建造成本、物业水平
环境因素:噪音、污染、绿化、水环境、教育、交通、医疗、商业、金融等配套设施
经济因素: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通货膨胀、物价水平、供求紧张程度
政策因素:土地供应、房改政策、税收、资金供应政策、城市发展规划导向、
人口因素:城市化水平、人口迁移的程度、消费理念和动机社会文化等
Ⅳ 为什么楼盘降价,业主会砸售楼部
开发商花钱请来砸的,目的就是告诉你房价不能降不是开发商的事,普通小老百姓谁敢砸?!要赔钱要坐牢的,就像你买股票亏了你敢砸证券交易所吗?!
Ⅵ 有人说砸售楼部是房地产开发商自导自演的苦肉计,还是为了卖房子怎么看
网上经常看到一些去售楼处打砸的事件,主要是因为之前买贵了,现在售楼处降价了,买房的人觉得被骗了,找售楼处赔偿自己的损失。最开始,大家都觉得这是很气愤的行为,后来有人说这是某些开发商自编自演的小品剧,是因为楼盘的销售考虑的。是真是假,这个完全得需要聪明的你们去思考了。
两种情况都有发生,至于究竟是哪种?这就需要聪明的你们自己去分析了,买房得擦亮眼睛,千万别被开发商骗了,不然后续一些事情是难操控的。我觉得去楼盘现场亲自看看是最靠谱的行为。
Ⅶ 业主维权,情绪激动把售楼处砸了。开发商已经报警了,派出顺也把带头的叫去调查了。请问打砸的人会怎么
这是民事纠纷,协商调解为主,开发商也不想搞大。按道理及相关规定各退一步处理算了。
Ⅷ 关于青岛业主因买房后降八十万砸售楼处一事,你有何看法
青岛一在建楼盘,一年前业主购买的时候是14000多元一平,如今开盘,部分房价降到了10410元一平,最低单价一万元一平,也就是说,每平米的房价降了3000多元左右,前期购房的业主,少的赔30万,多的赔80万,如此巨大的差价,让很多以购房的业主感到愤怒,很多人跑到售楼处,又打又砸,纷纷高喊退房。从业主的角度来看,刚买的房子一下子贬值80万,80万可不是一笔小数字,相当于把首付赔进去了,任谁心里都不会平衡,开发商一直调令,就让自己的财产受到了如此巨大的损失。可是业主砸售楼处的行为也是非常不理智的,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应当采用更加理性的方式解决这问题,可以和开发商售楼处去协商,而不是凭着冲动做事。
实践总结与反思但我们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也应当采用一种比较理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更何况上述事件所说的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很难去判定究竟谁对谁错,业主蒙受了巨大的财务损失,可是从法律层面来讲,开发商的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毕竟之前购房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降价如此之快,也是开发商始料不及的,开发商和业主谁都不愿意为此买单,不如共同去协商,找到一种更加温和的,能让双方更满意的一种方式。一直以来,在人们心中都有一种房子只涨不跌的想法,也是这种想法,让人们盲目购房,房价的涨跌都有市场管控,希望人们能够有自己理智的判断。
Ⅸ 买房后降价80万业主怒砸售楼处,你觉得他的做法对吗
对于买房后降价80万业主怒砸售楼处,你觉得他的做法对吗?在我看来呀,他的做法简直是无脑至极,房子才刚刚购买,竟然直接降价80万换做谁也会怒不可遏,任谁谁都会有怒气,但是呢,即使有怒气,也不必用这种做法发泄自己的愤怒吧。维权的方式有很多,何必采用这种方式呢?
总的来说,这个业主的这种行为做法是非常不对的,即使售楼处他们做的事情,对不起我们人民群众,我们也不能够采用这种极端的做法,到时候可能事情的施害者和受害者就变换角色,我们采取这种极端的做法可能会让事情进一步发生变化,到时候可能会发生不可预料的变故,这件事情是我们站的道理,所以说我们可以直接的采用法律手段去制裁他们就行了,不用采取这种极端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