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1至3层为商铺,设置独立的商业电梯,那1至3层住宅的电梯给商铺公摊吗,有什么依据,4至28层为住宅
公共使用面积公摊是正常合理的,包括房地产都一样!没分摊电梯的钱就是非常好的开发商了!公摊是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看看物权法
『贰』 商铺在电梯旁边好吗从风水上说!
位置蛮好啊,电梯人来人往的多,容易看到你的店铺和货品
『叁』 商铺里有电梯井好吗
肯定不好!如果花些钱请设计公司设计风格但是不错的!但是开发商把电梯井安在商铺里就有点不行!
『肆』 我们买的电梯房现在变成一二楼商铺不能通电梯要爬87步梯上三楼才能坐电梯、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不单你们买的电梯房要爬几十步梯梯才可以乖电梯,现在一些住宅都要他几十彼才能搭看电梯,这是设计上的缺陷。
『伍』 我买了两居室的房子,带电梯,下边有商铺,公滩面积是多少
这个你是必须问物业管理的人员,公摊面积的多少是不一样的,
高层楼房的分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分摊面积。高层的分摊系数在0.18-0.26之间。多层的分摊系数在0.11-0.16之间。
『陆』 城乡规划,法对小区商铺改装电梯规定
1、目前各省市都有各自的增设电梯德具体规定。
2、由于不知道你所处的具体省市,仅列最全的《上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供你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现就推进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消防和结构等规范和标准;
2、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3、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的全体业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区土地或专有部位的,应当征得相关权利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建筑间距控制符合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有关规定。
三、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由该住宅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作为申请人提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相关申请。
申请人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进行代建。
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主要程序:
1、制定初步方案。既有多层住宅业主或者居民有增设电梯意愿的,申请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先行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规划土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的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平面布局初步设计,资金概算,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分担方案等内容。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将初步方案征求业主意见。
2、申请项目计划。在业主对初步方案能够达成共同意愿的情况下,由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申请旧住房综合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区(县)房管局审核同意后下发实施计划。项目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区(县)房管局上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列入全市旧住房综合改造年度项目计划。
3、编制设计方案。申请人凭区(县)房管局下发的实施计划及区(县)规土局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向所在地的区(县)规土局申请核定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按照区(县)规土局核定的规划条件,申请人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并向区(县)规土局送审设计方案,同步征求涉及的消防、环保、卫生、民防、市政等其他部门的意见。
4、签订相关协议。由申请人与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的全体业主分别签订增设电梯改造协议。改造协议应当包括:同意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增设电梯资金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修保养费用分担方案以及其他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申请人应当按照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同步书面向相关权利业主征求意见,主要包括:明示加装电梯方案,及加装后在日照、绿化等方面产生的影响等内容。
5、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改造协议全部签订、相关权利人完成意见征询后,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向区(县)规土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实施前,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向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增设电梯工程报建报监手续,并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组织实施。电梯安装施工前,施工单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告知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竣工验收备案。增设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土局申请竣工验收或备案。增设的电梯必须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经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五、申请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完成增设的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
六、增设的电梯及井道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其产权属于该幢房屋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增设电梯后,申请人应当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在相关权利人的房地产权证上予以注记。
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七、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根据《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注重可操作性和确保安全为原则,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并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等,科学规划,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相关规划土地、房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本着简便高效的原则,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有关审批和备案工作。
街道(镇)、居委会等要充分发挥开展社区工作的优势,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工作。
『柒』 商铺内包含楼上住宅用的电梯井和楼梯,能计算到商铺面积内吗
分摊,全部的商铺去分解掉那几个面积,所以买商铺你只要注意使用度就行了,那才是你能用到的面积!
『捌』 开发商公示要在我买的商铺旁建图纸上没有的三层商用电梯,公示期后才通知我交房,这样的公示有效吗
这是私自更改设计,你看购房合同的违约条款。这个就是将来打官司能争取到的利益。
『玖』 地商住楼一二层为商铺,以上层为住宅,商铺内的电梯楼梯面积怎么分摊
现在一般规定是谁使用买单
『拾』 我买的住房是4层电梯楼,有商铺3层算不算在楼层数内
从风水的角度不算。但开发商为了方便,往往把地下的第一层称为负1楼,以此版类推权,地下的第三层称为负3楼等;把地上的第一层称为“第1层楼”,以此类推,把地上的第十层称为“第十层楼”等。也就是说,开发商这样命名楼层,并不考虑商铺与住宅的区别——一旦加以区别,就会对“商铺和住宅一体”的楼房造成困扰——特别是坐电梯时。但是,作为购房者,自己要分清楚,商铺是商铺,住宅是住宅。如果你相信风水,就要加以区分。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买的实际上是住宅的第一层,从风水上说就是“第一层楼”而不是“第四层楼”。有些人担心楼层的层数会影响“运程”,实际上每个人的五行不一样,所住地方的风水对他的影响就不一样,所以,同样的楼层和同样的方位,对不同人的影响就完全不一样。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搬进新的住宅,三年内未出现异常,那就说明此住宅不会对主人造成坏的影响,就完全可以放心的居住;如果三年内出现异常,也不一定是住宅的问题,可以请教那些道行较高的人推算,通常都会找到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