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型就是住房的结构和形状。在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回各住户的生答活需求、经济条件不同而千变万化。有的是开发商设计,如连片成栋小区,有的是个人根据自家的条件和要求设计,如自己建设的别墅。总之,有什么样的思维就可以设计出不同的户型。
所以,每个开发商设计的户型不同,并不是统一的,因此,具体的区分办法,要看开发商提供的户型指导图。
B. 商品房房产证上有户型这一栏吗
没有,房产证上只会标注房屋产权的性质和面积以及竣工年代等这些信息,而并没有户型的这一栏,如果有也是应该在房产证的测绘页上面。
C. 房屋是怎么编号的
门牌号的编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国际上通行的原则是单双号分列道路、街道两旁,顺序编号,便于对建筑物进行定位标识。
北京的门牌号编制根据《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编排顺序:东西街巷,由东向西,北侧编单号,南侧编双号;
南北街巷,由北向南,西侧编单号,东侧编双号;
东北、西南街巷,由东北向西南,西北、东南街巷,由西北向东南,偏北侧编单号,偏南侧编双号;
不通行的胡同,不分方向,一律由入口向里,右侧编单号,左侧编双号。
合肥市的门牌号编制根据《合肥市门牌编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一)道路两侧的门牌,按“自东向西,自南向北,左单右双”的原则按顺序连续编号。非正东西向或正南北向的道路,近东西向的按自东向西顺序编号,近南北向的,按自南向北顺序编号。
(二)市内建成区向外延伸的道路自市区向市外编制门口牌号。由主要道路两侧延伸的道路或建筑物、住宅楼,以主要道路为门牌号码的编制起点。
(三)长度较短、两侧建筑物较少或一侧为河流、绿地、公园等自然地理实体的道路,门牌号码可采取自由连续编号。
(四)道路两侧门牌号码的编制应基本对应,原则上4米左右编制一个门牌号码。道路两侧无单位或相关建筑物,应按4米左右的原则编制预留号。
(五)对于起始于主要道路一侧,长度较短不便命名的道路,可以主要道路所处门牌号码向内连续编号。
(六)新建住宅小区原则上以住宅小区四周道路名称编制门牌号,主进口门牌号为小区的门牌号。分期建造的住宅小区,应按规划的平面图纸,一次性编好楼牌。
(七)住宅小区内楼号编制应以住宅小区主进口左端为起点,按“S”型顺序自左向右连续编制。一幢楼编一个楼号,楼内各套房间分层编号,户号采用阿拉伯数字,一层为101、102……,二层为201、202、……,依此类推。
(八)沿道路的楼房,其底层做商场、店铺、办公用房,楼上做居民住宅的,底层一律以路名编制门牌,楼上住户从前门分门进出的,可单独编号;从后门进出的,可编院内楼幢号。
(九)未经政府正式命名的规划道路两侧的房屋,先编制临时门(楼)牌,待正式命名后,再按上述原则予以编制。
上海市的门牌号编制根据《上海市门弄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公安部门应当按照正式批准的路名编制建筑物门弄号。建筑物门弄号的编制顺序应当按道路、弄、村宅的走向,由东到西、由南到北(浦东新区由西到东、由北到南)、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门弄号应当按照顺序排列,相邻建筑物间距超过4米的,应当留出备用的门弄号。
门弄号编排不得无序跳号,两幢建筑物不得使用同一门弄号。
由此可见,每个地方的门牌号编制具体方法都有所差别,像北京和上海浦东新区的编号顺序就是由北向南顺序编号,而合肥和上海确实由南向北顺序编号。但其大原则遵循了国际惯例,即单双号分列,顺序编号,定位相关楼宇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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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房产中谁知道户型编号的意思
每个开放商的户型标号含义是不一样的。
E. 商品房施工编号是怎么来的编号规则有规范吗
关于规范房屋幢号等编号规则的通知
各科、所、站、窗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登记,配合做好商品房网上预(销)售和备案管理工作,按照《房产测量规范》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房屋幢号、房号的编号规则规范如下:
一、房屋幢号、房号编制坚持“尊重历史、保持相对稳定、方便查找、预留空号、规范统一”的原则,并遵循下列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选号、跳号,禁止乱编“吉利号”。
2、幢号、房号、楼房号尽量使用阿拉伯数字。
3、对已规划的空地按规划预留空号;未规划的空地,按10米间距留一个号。
二、幢号编号规则
1、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不同层次的房屋单独划为一幢,编列唯一幢号。
2、幢号以丘为单位,自进大门起,从左(东)到右(西),从前(北)到后(南),用数字1、2、3……顺序按S形编号。根据规划、设计的需要,对整幢楼中不同用途的部分,可在总幢号下以A、B、C……段或文字对不同用途部分加以说明。为体现某种特殊含意,以字母或汉字命名的各幢房产,应在字母或汉字后加注数字编排的幢号。
所谓丘是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一个地块只属于一个产权单元时称独立丘,一个地块属于几个产权单元时称组合丘。
3、群楼、塔楼等底下几层为商业、其上各层为办公或住宅等其它用途的建筑,如设计为结构上无法分割,并且同期施工、同期竣工验收的,该群楼、塔楼应作为一幢房屋,编列唯一幢号。分期施工、分期验收的房屋,结构上互相独立,则应分别编号。
4、同一公司(单位)开发建设的同一小区划分不同“园区”等类别的,原则上小区内各幢房屋应分别编列不同的幢号,各“园区”之间尽量不重复使用同一幢号,如确实需要编列相同幢号的,为符合房屋登记的需要,则该小区内各“园区”将划分为不同的丘,以示区别。
5、规划确定为整个小区服务的公用车库,不专属一幢房屋的,应按整个小区内房产的编号顺序单独编列。
6、房屋合并或分割需重新编列幢号的,原幢号作废,新幢号按丘内最大幢号续编;房屋部分拆除,原幢号不变;新建的按丘内最大的幢号续编或预留空幢号编列。
三、房号编号规则
1、格式:单元号-套房号,如2单元301室,应写成“2-301”;如无单元号,则套房号直接作为房号。套房号由楼层号和户号组成。
2、单元式楼房以楼为单位编列楼内各套房间的房号:
(1)各楼层必须按规划报建图自下而上连续编号,地上层的层数最大取2位数,用自然数1、2、3……99顺序编号;地下层的层数最大取1位数,并在层数前加“B”(“B”代表地下层),即B1、B2、B3……B9顺序编号。
(2)房号的编列应由东向西或由北向南的顺序进行,其中户号应结合规划报建平面图,按01、02、03……99顺序编列。
(3)楼内各套房间应分层编列房号,九层以下的楼房,房号采用三位数,第一位数代表楼层号,第二、三数代表户号,如101、102等;十层以上的楼房,房号采用四位数,第一、二位数代表楼层号,第三、四位数代表户号,如1001、1002等,以此类推。
3、立地式楼房以楼为单位编列各户的房号,因以户为单位,房号直接由户号组成。房号的编列应由东向西或由北向南的顺序进行,结合规划报建平面图,按1、2、3……99顺序编列。
4、复式(跃层)套房编号:将叠加楼层合为一层,每套复式(跃层)单元以其主入口所在层按单元式楼房编列方法编号。
5、房号变更
(1)单元合并:保留号数最小的房号,多余号取消。
(2)单元分割:其中一个单元保留使用原来的单元号,分割出来的单元从当层单元组编号顺序的最后一个顺号续编。
6、已登记房屋的房号衔接
(1)对于房号原为空的附属单元,房号编列应以主房号+“0”(或“00”、“000”等)组成,如1-0、1-00等。
(2)对于单元分割后使用同一个房号的,房号编列应以原房号+“01”(或“02”、“03”等)组成,如2-01、2-02等。
(3)对于套房号原以自然间进行编号的,房号编列应以单元号+楼层号+“0”+原房号组成,如2单元3层原房号为“7-8”的,房号应为2-307-8。
四、特定单元或空间编号规则
1、楼内各特定单元或空间应分层编列房号,房号的编列应由东向西或由北向南的顺序进行,其中单元号应结合规划报建平面图,按01、02、03……99顺序编列。
2、对于楼内的夹层、插层(或不计算层数的技术层),楼层名称为所在层数+夹层(或插层、技术层),如5层夹层、6层插层等;楼层号为所在层数+0.1,如5.1;在房号编列中用“E”代表夹层、插层(或“技术层”),如5E01、5E02等。
3、对于不计算层数的架空层、储藏室,楼层名称为“架空层”(或“储藏室”),楼层号为0.3,在房号编列中用”J”代表架空层、储藏室,如J01、J02等。
4、对于不计算层数的阁楼(或斜面结构层),楼层名称为“顶层阁楼”(或“斜面结构层”),楼层号为下一自然层数+0.5,如5.5;在房号编列中用“G”代表阁楼(或斜面结构屋),如5G01、5G02等;但如为下一层套房的附属阁楼(或斜面结构层)的,房号应为套房的房号+“阁”,如501阁、502阁等。
5、对于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楼层名称为“楼梯间”(或“电梯机房”),楼层号为下一自然层数+0.7,如6.7;在房号编列中用“L”代表楼梯间、电梯机房,如6L01、6L02等。
6、对于突出屋面的水箱间、设备间,楼层名称为“水箱间”(或“设备间”),楼层号为下一自然层数+0.9,如6.9;在房号编列中用“S”代表水箱间(或设备间),如6S01、6S02等。
7、对于复式(跃层)套房的叠加单元,楼层名称和楼层号均为单元所在层数,房号为套房号+“复(跃)”,如501复、502跃等。
8、对于地下车库、地下车位,如地下层只有一层,楼层名称为“地下车库”;如地下层为二层以上(含二层),楼层名称为地下地库+楼层编号,如地下车库B2等;楼层号为所在楼层编号;在房号(单元号) 编列中用“CK”代表车库、用“CW”代表车位,如B1CK01、B2CW01等,车库、车位之间应不重复使用同一单元号。
9、对于自行车库、自行车位,楼层名称为自行车库+楼层编号,如自行车库B1等;楼层号为所在楼层编号;在房号(单元号)编列中用“ZK”代表自行车库、用“ZW”代表自行车位,如B1ZK01、JZW02等,车库、车位之间应不重复使用同一单元号。
五、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报楼盘表的房屋幢号、房号经确认后不得随意变更,在实际编列幢号、房号过程中碰到的其它问题应及时向我处反映。
F. 请问房子户型符号怎么理解,比如AB户型,有的是NC,
房屋的所谓户型编号,是根据图纸实际所有的各类户型进行编号的。如一栋楼有五种户型,就会标号A、B、C、D、E户型,这样的编号与户型样式没有关系,只是某种户型的临时代号
G. 房地产楼栋号及户型编号在哪个报审流程中
房屋测绘时会用到!
H. 商品房是怎么编房号的
商品房单元号的编法规则
一、单元号的编法规定
1. 格式:楼层号+房号
2. 楼层号编法:按规划报建图的楼层号,地上层的层数最大取十位数,用自然数1、2、3„„99顺号编写;地下层的层数取个位数,并在层数前加“B”(“B”代表地下层),即B1、B2、B3„„B9按顺号编写;
3. 房号编法:直排布置的商品房由平面图的左边向右边按顺号编号;单元布局的商品房由各单元左下角开始按顺时针顺号编号。
4. 复式套间单元号的编法:每套复式以其主入口所在层编一个单元号。
例: 第3层05房 第19层06房(复式单元,主出入口在19层)
3 05 19 06
楼层号(地上) 房号 楼层号(地上) 房号
B1 06 B2 23
楼层号(地下) 房号(或车位号) 楼层号(地下) 房号(或车位号)
二、单元号(房号)的变更规定
1. 各单元合并:保留号数最小的单元号,多余号取消; 2. 单元分割:其中一个单元保留使用原来的单元号,分割出来的单元从当层单元组编号顺序的最后一个顺号续编。
I. 房屋户型图A、B、C、D分别代表什么怎么区分
房屋户型图A、B、C、D应该是开发商自己设定的,没有什么特别的代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