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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房抵债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1-02-13 10:12:35

开发商的抵债房,抵给建筑商的,现在建筑商委托中介卖这些房子,说是跟开发商直接签合同,这样的房子靠谱吗

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在资金链出现问题,无力支付承建商工程款时,往往以房抵债。目前,开发商以新建商品房抵作工程款的现象很普遍,而承建商为了短期回笼资金,往往采用相对较低的价格抛售抵债房。一旦开发商和承建商之间产生纠纷,消费者购房后在办理购房手续时可能遭遇不少麻烦。购买这样的抵债房要避免风险,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必须直接跟开发商签订。要卖房人带你和开发商谈,让开发商网鉴成功,正式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发票或专用收据,房屋维修基金票据,全部交到你手上,如果还不放心的话,叫卖房人带你一起把购房合同拿到房管局去查一查是否登记到了你的名下。
2、网鉴合同时要看清相关信息。包括自己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面积、位置、楼号、层号、房号、使用年限、交房时间等,要有开发商姓名,公司售房专用章,要盖骑缝章,自己鉴名,手印,购房发票或收据与房屋维修基金票据要盖开发商公司财务专用章。
3、房款交给开发商。原则上你只能将钱交给开发商,一般是存入开发商设立的银行监管帐户,再由开发商将钱交给卖房人,如果开发商同意你直接将房款交给材料商,必须在票据上注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成功,就是房管局已经备案将此房登记到你的名下,别人买不走,所以没有问题,放心购买。

② 开发商法院起诉购房人 是房屋买卖,还是以房抵债

近一两年来,随着国家打压力度的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的资金周转陷入了严重的困境。开发商、建筑商、材料供应商等等这个链条上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明显显现了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为了避免资金链断裂的崩盘现象,以房抵债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资金周转方式。 一、以房抵债的法律关系分析 商品房买卖是不动产买卖,最终对房屋的所有权体现在房屋登记在购房人的名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主体是开发商和购房人,只有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办理产权登记。 购买抵债房是指开发商将部分房屋的出让权让渡给建筑商或者材料供应商,房屋购买人从建筑商或者材料供应商手里买房,将购房款支付给建筑商或者材料供应商的商品房买卖行为。 在开发商、建筑商或材料供应商、购房人三者之间,形成了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向建筑商或供应商(以下简称第三人)付款的合同关系。 二、向第三人付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向第三人付款,但是在买卖合同上一般不会体现出是向第三人付款这层法律关系。这样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以下的法律风险: 1、开发商要求购房人履行付款义务法律风险。 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有两种付款方式,即全额付款和按揭贷款,开发商不会自找麻烦的同意在合同中签订向第三方付款条款。这样,如果购房人不能将开发商同意向第三人付款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独立的完整合同,根据对等的原则,开发商完全可以要求购房人履行付款义务。 如果购房人草率的将款项打给第三人,一旦第三人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矛盾,导致开发商不承认向第三人付款这一事实,购房人就将面临再次付款或者付款不能的违约责任。 2、开发商没有齐全的售楼手续,导致不能如期交房或者办理产权的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法律要求,商品房销售必须五证两书齐全,而且五证的办理是层层相扣的,也就是说没有前面的证书,后面的证书就无法办理。楼盘开盘时基本上能做到五证齐全。但是这离房屋交付和办理产权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还需要一定的后续资金。特别是抵债房,因为开发商和建筑商的资金压力都比较大,往往会因为资金问题导致无法交付。或者即使开发商迫于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按期交付房屋,但是,也未必能够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如果开发商不能取得竣工验收登记备案,直接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目前这是很普遍的一种现象。而房地产的权属证明是必须办理产权登记。 1、购买抵债房,首先应该到开发商的售楼处核实一下楼盘的预售许可或者销售许可是否办理。如果是按揭贷款,这种房子银行也不会给按揭。 2、如果开发商的销售手续齐全,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要与开发商确认,支付的每一笔款项,开发商要开具发票,这是款付给开发商的最有效凭证。 商品房买卖,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付款,无论款实际付给谁,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购房人的付款对象是开发商,只要开发商开具发票,就是证明他已收到款项或者同意购房人将款项付给第三人。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审慎的审查房屋交付条款和办理产权条款,明确房屋交付的时间和办理产权的时间,并注意违约责任。时时跟进开发商的建筑进程,注意收集证据,为可能出现的维权做准备。 在这里强调一下,关于开发商的迟延交付和迟延办产权的维权是目前各地法院的普遍案例,但是这种维权也是很艰难的,要充分的认识到集体的力量

③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以房子抵债,不能按时交出房子,打官司可以胜诉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和正常购买房子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区别在于你的工程款抵充了购房款。
你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催促开发商交房,而且你的购房款性质上是优先于工程款的。

④ 开发商破产重整以房抵债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偿还债务本来就不是新的买卖,不办理购房合同合法。只是你要到房管局问清楚抵账来的房子办理产权证要哪些手续,免的被开发商忽悠了

⑤ 开发商欠我工程款,拿房屋抵债,有法律效应吗

有的,开发商以房抵工程款的做法比较普遍。

⑥ 以房抵债是否合法

合理来,婚后买房的即使写源的是一方的名字,只要那方没有证据表明是用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夫妻双方为共有人。登记上只写了一方名字不影响另一方共有人的低位。但是如果相对方有理由相信房子是夫妻共同协商后出卖的那就可以主张善意取得。此案中丈夫以房抵债,如果这个债务是婚后债务,那么除非有相反理由,否则会定性为共同债务,用共有财产抵偿共有债务,只要妻子没有合理理由,法院是不会支持撤销的。

⑦ 开发商未交付的房屋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以房抵债合同吗

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有效,但不能产生物权变动效力。

⑧ 开发商以房子抵工程款的这种抵债房,购买流程是怎样的

先签订以房抵债的协议,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确定房款和具体房屋,然后用专以房抵债协议确定的债属权冲抵房款。

这是施工方要房子的流程,如果施工方不要房子,那么还是先签订以房抵债的协议,直接确定房源和房价

然后施工方让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款可以选择直接支付施工方,也可以选择支付开发商,再由开发商转交给施工方。

(8)开发商以房抵债合法吗扩展阅读

按照既合法又符合规定程序的做法,债务人以房抵债,应当将作价抵债的房屋以有偿转让(即出卖)形式过户给债权人。债权人只有获得了该房屋的产权,才有资格来处分(出卖)这部分房产。然而现在市场上很多情况下没有按规范操作。

有的仍以债务人的名义销售,房屋购销(买卖)合同仍与原建设单位订,债权人只管收钱。尽管这种做法有毛病(隐蔽了一次交易的税费),购房者还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有的则不管三七二十一,稀里糊涂地买,很有可能办不了产权登记,后悔莫及。

但实践中,仍有个别购房者购买抵债房屋时,因经验不足或贪图便宜,错误签订合同,忽略查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结果得不偿失。

⑨ 民间借贷中 “以房抵债”的约定是否合法有效

无效。

《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9)开发商以房抵债合法吗扩展阅读:

民间借贷中 “以房抵债”的法律执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⑩ 以房抵债做无价交易合法吗

只要双方自愿以房抵债。交易肯定是合法的。但前提是房产证件必须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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