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类住宅是什么意思
住宅建筑面积标准。一类住宅、二类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55-70平方米,这两类住宅适用于一般干部和职工。三类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70-90平方米,适用于县、处级干部及相当于这一级的知识分子。四类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90-120平方米,适用于厅、局、地(市)一级干部和相当于这一级的高级知识分子。
国家建委关于印发《对职工住宅设计标准的几项补充规定》的通知
一、面积标准
面积标准是个平均指标,设计时可按以下四种类型的适用范围,分别设计为多种户型:
第一类,每户平均建筑面积42至45平方米,适用于新建厂矿企业的职工对在边远地区和偏僻地区的职工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可高于此数,但最多不得超过50平方米。
第二类,每户平均建筑面积45至50平方米,适用于城市居民、老厂矿企业、县级以上的机关、文教、卫生、科研、设计等单位一般干部。
第三类,每户平均建筑面积60至70平方米,大体上适用于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主治医师和相当于这些职称的其他知识分子;并适用于正副县长和相当于此职别的其他领导干部。
第四类,每户平均建筑面积80至90平方米,大体上适用于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正副主任医师和相当于这些职称的其他高级知识分子;并适用于国务院各部委和省、市、自治区机关的正副司、局、厅长,行署正副专员级领导干部,以及相当于这些职别的其他领导干部。
上述各项建筑面积,均按墙厚24公分计算,厚度不同所增面积另加。
住宅层高一般为2.8米,如采用2.8以下(不含2.8米)层高所节约的投资,可作为增加每户建筑面积之用,但最多不得大于3平方米。凡需设有电梯的高层住宅,其平均每户建筑面积可增加6平方米。
B. 什么是一类和二类住宅,什么是三类和四类住宅
在我国目前的住宅建设中,低层住宅一般分成两类,一类是以独栋别墅、联体别墅及低层连排式住宅(即townhouse)为主体的低层低密度住宅,也称一类住宅
C. 什么是一类、二类、三类高层建筑
1、一类:建筑高来度大于54m的住宅自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2、二类: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3、单、多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3)什么是一类住宅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塔式高层住宅是指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其长宽比小于2,同时疏散门到疏散楼梯的距离小于10m。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计算: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户门的距离,跃层式住宅内的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
D. 一类居住与二类居住有什么区别
一类居住用地与二来类居住用地
规划中所源指的一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与房管部门所划分的一类地段、二类地段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与拆迁安置标准无关。
E. 什么叫一类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是指独立式住宅集中、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并且布专局完整的用地,独立属式住宅的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
“二类居住用地”涵盖了分布广泛的以多层、中高层及高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为主、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的用地,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
拓展资料:
“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主要是城市居民住宅用地,属于国有土地,由城市居民区的业主共有居住区的土地使用权。从住宅的建筑形式区分,现在建设的城市居民住宅又包括独立式住宅和普通单元式住宅两种。
独立式住宅的数量很少,主要是以低层别墅的形式出现;单元式住宅是城市中最普遍的住宅形式,一般为多层、中高层和高层的一梯多户式建筑物。由独立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形成的住宅区是经过规划由开发单位兴建的住房,建筑物分布疏密有致,并建有较完善的居住配套设施。
F. 什么是一类居住用地,什么是二类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分别指的是:
1、一类居住用地指独立式住宅回集中、拥有齐全的配答套设施、并且布局完整的用地,独立式住宅的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2、二类居住用地涵盖了分布广泛的以多层、中高层及高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为主、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的用地,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
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主要是城市居民住宅用地,属于国有土地,由城市居民区的业主共有居住区的土地使用权。
(6)什么是一类住宅扩展阅读:
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居住用地分为三类,即一二三类用地。第一类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42至45平方米,适用于新建厂矿企业的职工对在边远地区和偏僻地区的职工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可高于此数,但最多不得超过50平方米。
根据用地供应日趋紧张的趋势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以后建设3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因此,在“二类居住用地”中一般不考虑纳入3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用地。
G. 什么是一类和二类住宅,什么是三类和四类住宅
根据《住宅设计规来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源)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表3.1.2 套型分类套 型居住空间数(个)使用面积(m2)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H. 什么是一类小区
规划中所指的抄一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与房管部门所划分的一类地段、二类地段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与拆迁安置标准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