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市房屋维修基金申报程序
成都市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报程序如下:(一)物业管理公司或施工单位在管理信版息系统内录入权工程信息。
(二)物业管理公司或施工单位持所需资料到所在地区(市)县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机构备案。
(三)所在地专项维修资金分支机构核实无误后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施工单位出具备案手续。
(四)物业管理公司或施工单位持备案手续到市监管办办理专项维修资金拨付手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窗口审查。
(五)物业管理公司或施工单位凭使用通知到市监管办财务部开具转帐支票。
(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窗口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详细内容可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进入维修资金模块中的办事指南的维修资金使用这部分查询。希望能给你帮助。
2. 达州的房屋大修基金到底是好多
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达市建[2010]40号文件已经对专项维修资内金又进行容了调整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统一定期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请示的回复达州市房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统一定期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中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均应按本标准交存维修资金。二、达州城区(含达县)多层住宅小区房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00元 ;高层住宅或设有电梯的多层住宅建筑面积安装工程造价每平方米1200元。交存比例均按5%执行。其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标准和交存比例根据市场行情变化每两年及时调整公布。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执行。 此复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3. 四川资阳市的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各个地方情况不一样,建议LZ咨询房管局。
4. 四川出台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质量管理
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四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质量管理的通知》,以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质量管理。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省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从总体看,目前大多数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工程质量良好,但也有少数工程存在建设质量标准不高、过程控制不严、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通知主要从加强规划建设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质量过程管控、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阐述。
针对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全、公共服务设施不匹配不同步和建设过程中质量问题频发的情况,通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选址、规划方案审查以及具体建设环节的监管责任。
针对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存在的诸如屋面墙面渗水,砌体混合砂浆抹灰面层空鼓、开裂,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等质量通病问题,通知明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针对质量通病问题提出了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加强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加强竣工验收监督等管用措施,把握住管控质量通病的重点环节,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水平。
在构建长效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监管环节、监管内容、监管方式上提出加强监督检查的重点;要求完善投诉处理制度,拓宽民情反映渠道,健全舆论监督机制并建立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质量信用档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要求建立回访保修机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的回访保修工作情况监督检查。通知提出,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企业或其他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入住、退出和维修养护等管理服务,并指导业主用好用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 四川省住房维修基金和葜税是怎样收费的
第一次购房的话契税是1.5%(指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维修基金2%
6. 我在四川达州买了套新房,可交房时看见房屋维修基金是总房款*2.5%,
由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将于2008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缴纳办法如下: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出售公有住房的情况下,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 四川南充买房要付维修基金吗
一、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发展商和购房者均应在签版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缴纳物业维权修基金。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专项用于物业维修,不得挪作他用。
三、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8. 房屋维修费是如何收取的
虽然四川复各地征收屋维修费(法律专制业术语叫做房屋维修资金)的法律依据都是《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但就具体收费标准因城市的不同又有所区别。遂宁市规划和建设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遂建发[2008]189号)中对此有相关说明,你可以翻阅一下。
9. 成都周边地区维修基金怎么算。怎么交,交几次
1、问:什么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2、 问:哪些房屋需要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答:拥有二个及二个以上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都需要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3、 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实行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业主决策、专款专用、统筹监管的原则。
4、 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谁监管?
答:由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市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归集和监督管理,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5、 问:什么是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部位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6、 问:房屋维修资金该谁交?交多少?
答:房屋维修资金的首次缴存主体是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业主)。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分别按下列规定缴存:(一)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对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5%缴存,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存。(二)购房人对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缴存,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存。
7、 问:什么是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
答: 2004年4月1日起缴存商品住房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的,其成本价按以下标准计算:位于五城区(含高新区)内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以1100元计算;位于其他区(市)县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按下表所列标准计算:
地区标准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和都江堰市均为720元/㎡;
崇州市为600元/㎡;彭州市、大邑县、金堂县和蒲江县均为550元/㎡;邛崃县和新津县均为500元/㎡。
8、 问:具体怎么计算开发商和业主首次该缴存多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呢?
答:举例说明:金牛区配备电梯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每平方米应缴存的维修资金是:1100×3.5%=38.5(元),业主每平方米应缴存的维修资金是:1100×2.5%=27.5(元);未配备电梯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每平方米应缴存的维修资金是:1100×3%=33(元),业主每平方米应缴存的维修资金是:1100×2%=22(元);郫县配备电梯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每平方米应缴存的维修资金是:720×3.5%=25.2(元),业主每平方米应缴存的维修资金是:720×2.5%=18(元);未配备电梯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每平方米应缴存的维修资金是:720×3%=21.6(元),业主每平方米应缴存的维修资金是:720×2%=14.4(元),其他区(市)县以此类推。
9、问:维修资金在哪儿交?怎么交?
答:业主领取交款通知单后,严格按照交款通知单核定的金额、专户银行、账号等信息至银行收费窗口缴存,由银行出具交款凭证。
10、问:维修资金缴存到银行后有没有利息?
答: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每年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结息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