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产开发商应该对高层住宅小区安装哪些配套设施,国家有什么强制规定吗
国家暂没有强制规定。就是物业用房不能在地下。
但是各地方一般都有相关法规,比如北京:
建设方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期建设应当包括住宅、与住宅配套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含道路、绿地)及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合理。
(二)工程招标和竣工验收计划能够保证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三)分期的区域界限是道路或绿地的,将道路、道路照明、绿地纳入前一期建设范围。
(四)每期建设应当包括与交通干道相连的道路以及与下一期建设的有效临时隔离措施。
宅小区每期建设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工程达到下列要求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组织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
(一)按照建设方案内容,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且竣工验收合格。
(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验收合格,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已经明确产权、管理权及其关系,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管理责任。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工程达到下列要求:
1、生活用水及节水设施齐全,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生活用水纳入城乡自来水管网的,须取得供水专业单位的供水认可。采用自供水的住宅小区,供水设备应符合给水设计规范、设备完好。
2、生活用电应按有关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得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若因分期建设暂时无法提供永久供电的,须取得供电专业单位的认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过渡性供电措施,并需保证用电的使用功能要求和使用安全。
3、采用市政管道燃气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开发建设单位与燃气供应企业确定的燃气供应方案完成室内和室外燃气管道的敷设和衔接,并经燃气供应企业验收确认。若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实现燃气供应,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同燃气供应企业提出过渡性解决方案。采用自建管道燃气供应站的住宅小区,须提供该自建管道燃气供应站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
4、供热系统要符合供热配建标准,达到建筑节能设计要求。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要取得供热专业单位出具的具备供热条件认可文件。
5、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按设计要求敷设到户。
6、道路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道路相联,并按照设计要求完成相应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
7、完成住宅小区相应绿化建设,因季节原因未完成绿化的,应有防尘措施。
8、住宅周边场地清洁,道路平整。采取分期建设的,已建成与下一期施工工地有效的临时隔离措施。分期界限是道路或者绿地的,已完成道路、道路照明或者绿地建设。
『贰』 商品房 配套设施标准
一、抄住宅生活用水必须纳入城市袭自来水网:使用地下水的,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三、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利部门同意后,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四、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的道路联系。
五、居住区及居住小区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公交站点,开通公交线路。暂未建成的居住小区与公交、地铁站点距离超过2公里的,建设单位应有自行配备的短途交通车辆通达公交、地铁站点。
六、住宅所在区域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配建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由于住宅项目建设周期影响暂未配建的,附近区域必须有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建筑设施。
七、住宅周围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隔离设施。
八、在本市城市化地区进行住宅开发建设项目,其煤气设施的建设与其他市政、公用、电力设施一样,必须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使用。
『叁』 住宅小区配套电力设施验收标准是什么
一、 负荷性质的确定。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程》GB50052-9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对电力重要负荷分级的要求,住宅电力负荷分三级:
一级负荷: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二级负荷:十层至十八层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
三级负荷:一级和二级以外的负荷。
二、 负荷容量设计:
1.居民住宅区用电容量按建筑面积50W/m2 计算,80 m 2 及以下的住宅按每户4千瓦配置。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60-100W/m2 ;商业100-150W/m2 。
三、居民住宅区供电:
1.电源要求: 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 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三级负荷无特殊供电要求。 一、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还应满足《供配电设计规程》GB50052-95的相关要求。
2.10kV供电
1) 居民住宅区规划容量在630kVA以上时应采用配电室方式,容量在630kVA及以下时应采用箱变方式。
2) 十二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应采用配电室方式供电。
3) 单个配电室的容量不得超过3200kVA,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
4) 小区配电室或箱变应采用小型化、无油化、少维护具备“五防”功能的真空断路器或六氟化硫负荷开关熔断器开关柜。
5) 开闭所(环网柜)开关设备应采用有国内成熟运行经验、少维护或免维护的六氟化硫或真空开关设备。
6) 小区箱变壳体采用防腐材料,优先选用不锈钢材料;配电室的低压开关设备应采用小型化、少维护的优质产品。
7) 10kV线路采用架空绝缘导线或电缆,考虑负荷发展裕度一次建成。
8)10kV电缆的敷设及截面选择:选择电缆敷设方式应依据配电网中远期规划,考虑电缆最终数量、路径容量、施 工条件以及初期投资等因素确定。可按不同情况选择直埋敷设、沟槽敷设、排管敷设、隧道敷设。
电缆路径的选择应考虑安全运行、维护方便及节省投资等因素,并与城市其它地下管线统一安排。通道的宽度、深度应考虑远期发展的要求,沿街道的电缆隧道人孔及通风口等设施应与环境协调。电缆敷设时,宜同时敷设通讯线或预留出通讯线位置,为实现配电系统自动化打好基础。
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铝芯电缆。电缆截面的选择,应在进行电缆额定载流量计算的基础上,考虑环境温度、并联附设、热阻系数、埋设深度等因素后确定。
小区供电电缆可参考以下方式选择:变电站出口及变电站馈出的线路可选用双条铝芯3×240mm2 电缆,开闭所出线可选用单条铝芯3×240 mm2 、3×185mm2 电缆,环网柜、分接箱出线可选用单条铝芯3×150 mm2 、3×120mm2 电缆。
四、 0.4kV供电
1.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不宜过大,一般控制在100-150m,最大不超过250m。
2.0.4kV电缆分接可采用低压分支箱,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
3.低压配电室和箱变的低压室应装设低压自动无功补偿装置。
4.低压电缆及单元接户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按下表进行选择。
『肆』 一般的房屋配套设施都包括哪些内容
住宅房屋配套设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 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4)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4)住宅配套设施标准扩展阅读:
1、区内私有配套设施
它属合同给付标的(房屋及所在小区)范围,无疑应属合同义务,对此房产商负有按约交付的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配套给付不能或迟延的违约责任。
2、周边公共配套设施
指的是合同给付标的范围外具有配套意义的公共设施或环境条件,房产商对此不负有作成、交付的义务,客观上也无能为力。而且一般不负必须告知的义务。
房产区位及周边环境等概况购房者可自行通过公共信息渠道了解,但是如果房产商售房时予以宣扬甚至在合同文书中明确表述,则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伍』 住宅小区配套电力设施安装标准
一、 负荷性质的确定。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程》GB50052-9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对电力重要负荷分级的要求,住宅电力负荷分三级:
一级负荷: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二级负荷:十层至十八层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
三级负荷:一级和二级以外的负荷。
二、 负荷容量设计:
1.居民住宅区用电容量按建筑面积50W/m2 计算,80 m 2 及以下的住宅按每户4千瓦配置。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60-100W/m2 ;商业100-150W/m2 。
三、居民住宅区供电:
1.电源要求: 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 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三级负荷无特殊供电要求。 一、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还应满足《供配电设计规程》GB50052-95的相关要求。
2.10kV供电
1) 居民住宅区规划容量在630kVA以上时应采用配电室方式,容量在630kVA及以下时应采用箱变方式。
2) 十二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应采用配电室方式供电。
3) 单个配电室的容量不得超过3200kVA,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
4) 小区配电室或箱变应采用小型化、无油化、少维护具备“五防”功能的真空断路器或六氟化硫负荷开关熔断器开关柜。
5) 开闭所(环网柜)开关设备应采用有国内成熟运行经验、少维护或免维护的六氟化硫或真空开关设备。
6) 小区箱变壳体采用防腐材料,优先选用不锈钢材料;配电室的低压开关设备应采用小型化、少维护的优质产品。
7) 10kV线路采用架空绝缘导线或电缆,考虑负荷发展裕度一次建成。
8)10kV电缆的敷设及截面选择:选择电缆敷设方式应依据配电网中远期规划,考虑电缆最终数量、路径容量、施 工条件以及初期投资等因素确定。可按不同情况选择直埋敷设、沟槽敷设、排管敷设、隧道敷设。
电缆路径的选择应考虑安全运行、维护方便及节省投资等因素,并与城市其它地下管线统一安排。通道的宽度、深度应考虑远期发展的要求,沿街道的电缆隧道人孔及通风口等设施应与环境协调。电缆敷设时,宜同时敷设通讯线或预留出通讯线位置,为实现配电系统自动化打好基础。
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铝芯电缆。电缆截面的选择,应在进行电缆额定载流量计算的基础上,考虑环境温度、并联附设、热阻系数、埋设深度等因素后确定。
小区供电电缆可参考以下方式选择:变电站出口及变电站馈出的线路可选用双条铝芯3×240mm2 电缆,开闭所出线可选用单条铝芯3×240 mm2 、3×185mm2 电缆,环网柜、分接箱出线可选用单条铝芯3×150 mm2 、3×120mm2 电缆。
四、 0.4kV供电
1.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不宜过大,一般控制在100-150m,最大不超过250m。
2.0.4kV电缆分接可采用低压分支箱,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
3.低压配电室和箱变的低压室应装设低压自动无功补偿装置。
4.低压电缆及单元接户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按下表进行选择。
『陆』 住宅区需要的配套设施有哪些
一、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指小区内的绿地建设。
1、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二、下面主要分析一下公共配套设施的选择标准:
1.银行、邮局、超市、餐馆等生活必需设施
这些设施对于现在的城市生活来说基本是必需的。对于二手房来说,这类基本的生活必须设施应该是已经建成开办的,购房者可以直接地实地考察。如果连基本的这些设施都欠缺的话,购买居住后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困扰。
2.教育设施
教育设施对于现代家庭越来越重要,近几年,“教育地产”被大家炒的越来越热,可见对于教育问题的重视程度。因此,购房者在选购二手房时,如果家中有孩子的话,对于教育设施应当是尤为关心的。那么我们在选择上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周边的公共教育系统如何、教学质量水平如何;
(2)距离的学校的远近和交通情况;
(3)周边有没有可替换的教育设施。
3.医疗设施
这一块对于老年人来说非常重要。但是大型的医疗设施的建设是相对有限的,有需要的购房者可以考虑一下住宅相对于医疗机构的交通是否便捷。社区内是否配有小型的社区服务站或小型医疗中心。
4.文化体育设施
这一块主要包括非收费的开放性设施和收费设施。现在一般的小区都会有开放性的非收费体育健身设施,这方面可以满足小区居民日常的休闲健身需求。
以上就是住宅小区应该包括的配套设施的种类和一些配套设施衡量的标准。二手房相对于新房来说,住宅配套设施会相对完善,大家在选购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判断配套设施是否能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而购买到最适合自己的住房。
(6)住宅配套设施标准扩展阅读:
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
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 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4)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柒』 住宅小区公建设施配套有什么要求
住宅区的公共建筑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系统是指主要为住宅区居民日常生活服专务属的商业、文化、教育、医护、运动等设施及其用地,如菜市场、超市、食品店、银行、理发店、邮电所、药店、书店、门诊所、储蓄所、旅馆、文化馆、幼儿园和中小学等。在对这些设施项目进行类型设置和规模大小确定时,均应与其所服务的人口规模相对应,并要求按照层级情况进行设置与布局。
一般对住宅区公共建筑进行布置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便于居民使用。
(2)满足各项公共建筑本身的功能要求。
(3)考虑公共建筑经营管理的经济合理性。
(4)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避免相互干扰。
『捌』 房屋的配套设施包括哪几项
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一般的房屋配套设施包括:
1、给、排水:
给水系统:关注水量、水质、水压。
排水系统:包括生活污水、雨水等排水系统;要求安装正确、牢固、不渗不漏、管道运行正常。
2、用电:用电的便利与安全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包括导线、配电箱、电开关、电表各部分的设计、使用状况等。
(8)住宅配套设施标准扩展阅读:
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 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