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宅小区安防新标准有哪些
最好看地标 更新比较快的可以考虑看上海的
『贰』 住宅安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要考虑哪些
基础设施是指为直接生产部门和人民生活提供共同条件和公共服务的设施。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住宅区、别墅、公寓等居住建筑项目
● 高档酒店、商场、写字楼,办公楼等办公商用建筑项目
● 石油、煤炭、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动力项目
● 铁路、公路、航空、水运、道桥、隧道、港口等交通运输项目
● 水库、大坝、污水处理、空气净化等环保水利项目
● 电信、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
为了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中国各城市实施了公有公营、私有私营、公有私营、用户和社区自助模式等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其中公有私营又分为两种主要形式即BOT方式和TOT方式。 ①BOT模式。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家发改委对BOT的定义略有差别。在此选取比较通行的定义:政府(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项目发起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法人国企)联合其他公司或股东为某个项目(主要是自然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产品/服务)的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还本付息)、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一般免费)移交给政府。在国际融资领域BOT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 BOT项目融资的优点,一是有利于分散和转移项目风险,降低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债务风险。二是有利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政府财政负担。三是可以借鉴外来先进的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四是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使用效率。BOT项目具有系统外风险和系统风险。系统外风险主要包括:不可抗力风险、国有化风险、政府越权干预风险、违约风险、公共政策及法律变化风险、金融风险等。系统风险又称可控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竞争性风险、建设工程风险(完工风险)、运营维护风险和环境风险。 ②TOT模式。TOT(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转让-经营-转让,是指通过转让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从而获得资金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具体来说,就是指把已经投产运行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移交给受让方经营,以项目在该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为标的,一次性地从受让方融得资金,用于建设新的项目;受让方经营期满后,再把项目移交回来。中国山东的烟台至威海高速公路、上海南浦大桥、杨浦大桥及过江隧道均成功实施了TOT融资方式。 TOT方式的优势,一是融资方式只涉及已建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的转让,不存在产权、股权的让渡,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回避了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保证了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的控制权,使得问题尽量简单化。二是减少政府财政压力,促进投资体制的转变。三是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新建基础设施筹集资金,提高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效率,提高项目产品质量。四是风险小,项目引资成功率高。五是项目成本和项目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六是受体制因素制约较少,方便外资和国内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国企投资。 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为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广阔的资金平台,投融资主体实现多元化,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基础。
『叁』 公安部对各生活小区的安防有什么要求
要有警务室,设置保安,有监控录像!!
『肆』 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标准
参考答案 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会拥有,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她……
『伍』 住宅安防标准满足C级是什么意思
现在都按顶级报价,按垃圾采购··· 不用纠结ABC的,反正方案出来最次都是B。。。。
『陆』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以哪个版本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需要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回,即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答范工程的实质原则、系统设计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系统的施工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
『柒』 《住宅小区安全治安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内容是什么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需要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即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实质原则、系统设计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系统的施工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系统配置。本市已建住宅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改建设计、施工和验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 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 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
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 72 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 269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DB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与定义
GB/T 7401、GB 10408.1、GB 10408.4、GB 10408.5、GB 10408.6、GB 12663、GB 15209、GB 50198、GA/T 72、GA/T 269、GA/T368已确立的以及下列定义与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技术防范
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相关设备,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及治安事件,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简称技防。
3.2
电视监控系统
由图像采集、传输、显示、记录及控制设备组成来监视设定区域内发生的情况并进行录像的系统。
3.3
住宅小区
又称“居住小区”,指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居地。
4 要求
4.1 总则
4.1.1 住宅小区应设置周界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楼寓对讲系统、住户防盗报警系统(紧急报警或求助装置)、电子巡更系统,以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心控制室(以下简称中心控制室)。
4.1.2 住宅小区技防设施基本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与住宅的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交付使用。
4.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公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4.1.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并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4.1.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选用适度超前、先进、可靠、优化集成的技术和设备。
表1 住宅小区技防设施基本配置
序号 项 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周界报警系统 小区的围墙或栅栏 强制
2 电视监控系统 小区出入口 强制
3 楼栋出入口或电梯厅 推荐
4 停车场(库)出入口 强制
5 主要通道、周界 推荐
6 电梯轿厢内 推荐
7 楼寓对讲(可视)系统 小区出入口、楼栋口与用户之间 强制
8 电子巡更系统 小区周界、主要设施、主要通道 强制
9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 住户的客厅、卧室 强制
10 住户报警系统 住户的门、窗等部位 强制
11 安全技术防范中心控制室(值班室) 小区或大楼内 强制
12 报警信息的自动搜索与记录 中心控制室 强制
13 报警显示 强制
14 监控和录像 强制
15 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 强制
16 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 强制
17 供电和接地 强制
4.2 系统设计和施工
4.2.1 周界报警系统
4.2.1.1 住宅小区围墙、栅栏、河道等封闭屏障处应安装周界报警系统。
4.2.1.2 周界报警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a) 周界报警系统设防应全面,无盲区和死角。
b) 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
c) 应能在中心控制室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
d) 中心报警控制主机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具有记录、储存、打印功能。
e) 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s。
4.2.1.3 周界报警系统前端设备宜选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4.2.1.4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入侵探测器的探测距离以100m以内为宜。周界入侵探测器在安装时,应充分考虑气候对有效探测器距离的影响,实际使用距离不超过制造厂规定探测器距离的70%。
b)入侵探测器应采用交叉安装的方式,即在同一处安装两只指向相反的发射装置或接收装置,并使两装置交叉间距不小于0.3m。
c)入侵探测器安装在围墙、栅栏上端时,最下一道光轴与围墙、栅栏顶端的间距应为150mm±10mm 。安装在侧面时,应安装在围墙、栅栏外侧的上端,且入侵探测器与围墙、栅栏外侧的间距应为175mm±25mm。
4.2.2 电视监控系统
4.2.2.1 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4.2.2.2 住宅小区的周界、主要通道、住宅楼出入口或电梯轿厢内宜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4.2.2.3 室外应选用动态范围大、具有低照度功能的摄像机和自动光圈,大范围监控宜选用带有电动云台和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并配置室外防护罩。
4.2.2.4 中心控制室应配置图像显示、记录装置。
4.2.2.5 系统应能自动、手动切换图像,遥控云台及镜头。
4.2.2.6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功能。
4.2.2.7 住宅小区周界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的,系统应具有报警联动功能,当周界入侵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区域的电视监控图像(夜间与周界照明灯联动)应能立即自动显示在中心控制室的监视器上。
4.2.2.8 电视轿厢内安装摄像机的,应安装在电梯门的左上方或右上方的厢顶部,系统应配置电梯楼层显示器。
4.2.2.9 磁带录像机应设定为SP、LP或EP工作方式。硬盘录像机应进行每秒不小于12帧的图像记录。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7天。
4.2.2.10 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情况下电视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采用硬盘录像机时应符合DB31/295的规定。
表2 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值
复合视频信号幅度 (1±0.3)Vp-p
黑白电视水平清晰度 ≥400TVL
彩色电视水平清晰度 ≥270TVL
黑白电视灰度等级 ≥8级
信 噪 比 ≥37dB
4.2.2.11 电视监控系统的图像质量要求:在摄像机正常工作条件下按GB/T7401的规定评价图像质量,评分等级采用五级损伤制(见表3)图像质量应不低于4级要求。
表3 五级损伤制评分
图 像 等 级 图像质量损伤的主观评价
5 不觉察
4 可觉察,但并不令人讨厌
3 有明显觉察,令人感到讨厌
2 较严重,令人相当讨厌
1 极严重,不能观看
4.2.2.12 住宅小区出入口设置的电视监控系统应能清楚的显示人员的面部特征及出入车辆的车牌号码。
4.2.2.13 电视监控系统设计、安装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198的有关规定。
4.2.3 楼寓对讲系统
4.2.3.1 住宅楼栋口应安装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住宅小区的出入口、楼栋口应安装楼寓对讲主机。在住宅内应安装楼寓对讲分机。
4.2.3.2 楼寓对讲(可视)系统应具备如下功能:
a) 主机能正确选呼任一对讲分机,并能听到回铃声。
b) 主机选呼后,能实现住宅小区出入口与住户、楼栋口与住户间对讲或可视对讲,语音(图像)清晰。
c) 对讲分机能实现电控开锁。
d) 对讲主机可使用密码、钥匙或感应卡等方式开启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锁。
4.2.3.3 带有住户报警功能的楼寓对讲(可视)系统,其报警功能应符合住户报警系统和中心报警控制主机的基本要求。
4.2.3.4 楼寓对讲系统和楼寓可视对讲系统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A/T72、GA/T269有关规定。
4.2.4 住户报警系统
4.2.4.1 住户报警系统由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求助)装置、防盗报警控制器、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和传输网络组成。当住宅内安装的各类入侵探测器探测到警情、紧急报警(求助)装置被启动、出现故障时,中心报警控制器主机应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地址、防区、日期、时间及类型等信息。
4.2.4.2 住宅内应安装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多层、高层住宅楼的一、二层住宅应安装入侵探测器。
4.2.4.3 其它层面住宅的阳台、窗户以及所有住宅通向公共走道的门、窗等部位宜安装入侵探测器。
4.2.4.4 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入侵探测器和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发出的报警及故障信号,具有按时间、部位任意布防和撤防、外出与进入延迟的编程和设置,以及自检、防破坏、声光报警(报警时住宅内应有警笛或报警声)等功能。
4.2.4.5 防盗报警控制器与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通过专线或其他方式联网。
4.2.4.6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安装在客厅和卧室内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被启动后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求助)信号。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能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4.2.4.7 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壁挂式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应在2.2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成900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
b) 壁挂式微波-被动红外探测器,安装高度为2.2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成450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
c) 吸顶式入侵探测器,一般安装在需要防护部位的上方且水平安装。
d) 入侵探测器的视窗不应正对强光源或阳光直射的方向。
e) 入侵探测器的附近及视场内不应有温度快速变化的热源,如暖气、火炉、电加热器、空调出风口等。
f) 入侵探测器的防护区内不应有障碍物。
g)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应安装在门、窗开合处(干簧管安装在门、窗框上,磁铁安装在门、窗扇上,两者间应对准),间距应保证能可靠工作。
4.2.4.8 住户报警系统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0408.1、GB 10408.5、GB 10408.6的有关规定。
4.2.5 电子巡更系统
4.2.5.1 电子巡更系统根据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需要在小区重要部位设置巡更点,设定保安人员巡更路线。
4.2.5.2 电子巡更系统应具有如下功能:
a) 可在小区重要部位及巡更路线上安装巡更站点。
b) 实现巡更路线、时间的设定和修改。
c) 中心控制室应能查阅、打印各巡更人员的到位时间,应具有对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
d) 巡更违规记录提示。
4.2.6 中心控制室
4.2.6.1 中心控制室应配置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监视和记录入网用户向中心发送的各种信息。该中心能实施对监控目标的监视、监控图像的切换、云台及镜头的控制,并进行录像。
4.2.6.2 中心控制室应配置能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能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
4.2.6.3 中心控制室的防雷要求应符合GB 50057的要求并应采用一点接地方式。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1Ω,单独接地时接地电阻≤4Ω。
4.2.6.4 中心控制室应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以及配备有有线电话和无线对讲机。
4.2.6.5 从电缆桥架或预埋管道进入控制室的电缆和电线应配线整齐,线端应压接线号标识。
4.2.6.6 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具有如下功能:
a) 应有编程和联网功能。
b) 应具有显示、存储住户报警控制器发送的报警、布撤防、求助、故障、自检,以及声光报警、打印、统计、巡检、查询和记录报警发生的地址、日期、时间、报警类型等各种信息的功能。
c) 应有密码操作保护功能。
d) 至少能存储30天的报警信息。
e) 紧急报警和入侵报警同时发生时,应符合GB 12663的需求。
f) 应配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满足正常工作24 h的需要。
4.2.7 管线敷设要求
4.2.7.1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管线敷设应做到安全合理、先进、可靠。管线敷设应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4.2.7.2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的布线宜设计成独立的系统。
4.2.8 验收
住宅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进行技术检测,并按照GA 308的规定进行验收。
4.2.9 维护保养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更换、维护保养。
『捌』 建筑物对安全防范系统有哪些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IAS)intruder alarm system 是指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入侵报警系统的构成一般由周界防护、建筑物内(外)区域/空间防护和实物目标防护等部分单独或组合构成。系统的前端设备为各种类型的入侵探测器(传感器)。传输方式可以采用有线传输或无线传输,有线传输又可采用专线传输、电话线传输等方式;系统的终端显示、控制、设备通讯可采用报警控制器,也可设置报警中心控制台。系统设计时,入侵探测器的配置应使其探测范围有足够的覆盖面,应考虑使用各种不同探测原理的探测器。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video surveillance & control system 是指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本系统的前端设备是各种类型的摄像机(或视频报警器)及其附属设备,传输方式可采用同轴电缆传输或光纤传输;系统的终端设备是显示、记录、控制、通信设备(包括多媒体技术设备),一般采用独立的视频中心控制台或监控-报警中心控制台。
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ACS)access control system 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出入口控制系统一般由出入口对象(人、物)识别装置、出入口信息处理、控制、通信装置和出入口控制执行机构三部分组成。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有防止一卡进多人或一卡出多人的防范措施,应有防止同类设备非法复制有效证件卡的密码系统,密码系统应能授权修改。
其他系统
4.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 guard tour system是指对保安巡查人员的巡查路线、方式及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电子系统。
5.停车场管理系统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parking lots management system 是指对进、出停车库(场)的车辆进行自动登录、监控和管理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6.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security inspection system for anti-explosion 是指检查有关人员、行李、货物是否携带爆炸物、武器和/或其他违禁品的电子设备系统或网络。
7、车辆和移动目标防盗防劫报警系统
8、 报警通信指挥系统
9、 其他子系统(例如:对具有特殊使用功能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内的特殊部分、特殊部位,需要设计具有特殊功能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如专用的高安全实体防护系统、防爆和安全检查系统、安全信息广播系统等。)
10、电视监控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是以图像监视为手段,对现场图像进行实时监视与录像。监视监控系统可以让保安人员直观地掌握现场情况,并能够通过录像回放进行分析。电视监控系统是应用电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电视监控系统已经与防盗报警系统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形成一个更为可靠的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