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房后,开发商私自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
不能单纯的拒缴物业费。必需召开业主大会,并由业委会出面向有关部门内举报和容投诉。否则开发商可以称业主没有反对更换物业,而物业管理合同有效。这样的话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业主来追讨物业管理费。
另外,即使在交房以后,只要没有达到业委会成立条件时,还是属于开发商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开发商有权利调整物业管理方
B. 前期物业阶段,开发商可以随意更换物业服务公司吗
第一:从法律合同的角度来说:
即使是前期阶段,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回也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答业服务合同会对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做相关的规定;开发商如果想更换物业服务公司,也会看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否则就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二:从业主的权利来说:
在开发商卖房没有卖到二分之一的时候,开发商就是这个楼盘的最大业主,有权利选聘解聘物业服务公司;
如果卖出的房屋已经超过二分之一,类似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需要占全体业主总人数和总面积二分之一的人通过;方可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全体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
综合起来说,第一要看开发商已经卖出的房屋占多少,决定了开发商权利有多少;第二要看已经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违约是要负违约责任的
C. 楼盘交房前换物业是怎么回事
你是小区的业主,都房在交房前换了物业,是因为前期物业是小区开发商,这回换了是正式的物业公司。
D. 开发商能否擅自更换前期物业管理公司
不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签了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已完成了选择物业公司的使命,必须待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开发商如果房子没卖完,只能行使部分投票权。
目前,法律上没有直接禁止开发商自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是规定了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就应当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开发商在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后才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显然是违反了上述义务。因此,开发商对于因其违反义务而造成已签合同购房者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这就使得原本只约束开发商和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购房者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开发商、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和购房者都无权单方面解除。
(4)交房前开发商更换前期物业扩展阅读:
一、开发商不能擅自更换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但是可以与前期物业公司友好协商相关事宜的,最终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小区业主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公司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物业管理条例
E.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此时还未到交房时间,开发商更换另一家物业公司是否合法
合法
这不影响业主 因为你还没收房 也就没有发言权
等你入住了才是业主 换物业才影响
在未交房时 开发商做为大业主 合同到期了 他可以再聘用其他物业公司。
F. 小区交房之后换了物业算不算违反合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约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发商在选聘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时,必须要公开招投标,到房产部门备案,选定哪家物业公司需在售房合同中约定,并在签定售房合同时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如果开发商未履行上述程序属明显的违规行为。小区物业管理收费价格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的价格为主。
G. 新小区的前期物业,到什么时候可更换正式物业
1、新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属于开发单位或者大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期限一般没内有设置容,或者为了钻空子,设置的时间不是很明确;
2、正式更换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做的几个条件是:
2.1业主大会成立,成立之后产生了业主委员会;
2.2业主大会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和超过三分之二居住面积的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到位,存在明显瑕疵;
3.成立业委会筹备组之后,可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罢免现在的物业公司。
4.罢免物业公司之后,选定新的物业公司,与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就从这个 时候开始算起时间节点。
5、更换物业公司还有其他的途径:
5.1物业公司存在账目不透明、费用不公示;
5.2物业公司存在严重的服务质量,比如被盗严重,业主严重违规等;
5.3物业公司自行撤出小区的管理。
H.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此时还是由原来的物业公司对业主进行交房手续 两个月后开发
是否更换物业公司由业主决定。
I. 交房后实际服务的物业公司不是开发商原来指定的前期物业公司
首先要明确a公司和b公司的关系
如果a公司确实是b公司的母公专司或分公司,且有合法文件属证明其之间的关系(比如a公司对b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或持有b公司超过50%以上的股份),那么这个委托关系成立。因为根据公司法,公司属于异地经营的,必须在经营地区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以此来承担经营责任和纳税义务等。
如果a公司和b公司仅仅是拥有同一法人,但没有其它任何关联,包括投资、控股等。那么视a公司和b公司为两个相互完全独立的法人机构,他们之间的委托关系不成立。你们可以据此要求开发商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由a公司来提供物业服务。也可以向房屋主管部门或建设部门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