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管规定里一楼搭雨棚一定要征得二楼同意吗
一楼搭建雨棚跟二楼同不同意是没关系的,主要是未获得批准私自搭建是属于违法内行为,具体规定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1)二楼平台违建住宅搭棚扩展阅读:
违规搭建还会被拆除,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贰』 楼上违规搭棚如何处理
一、业主有没有要求其他业主拆除违章搭建、改建的权利
有很多人认为,根据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定或者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八十三条中“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
然而,实践中法院的处理远非如此简单,要求他人拆除违章搭建物的诉讼请求能否被法院支持很大程度取决于“该违章搭建是否实际侵害该业主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的出台较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并没有放松要求他人拆除违章搭建物的诉讼主体要求。
何谓“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法【1997】339号《关于违章搭建引发的相邻纠纷的受理问题通知》中作了进一步明确,“在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安装防盗门窗等情形确实侵犯特定相邻方的行走、通风、采光、安全等权利,相邻方起诉要求排除妨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其合法的民事权益”。由此可见;
1、对于行走、通风、采光、安全等权利确实受到侵害的特定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他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当然,如何证明自己的行走、通风、采光、安全等权利收到实际的侵害,在证据收集、整理及提交上有一定难度,需要专业人员的指导,而不能凭业主的想当然。
2、对于行走、通风、采光、安全等权利没有受到侵害的业主,没有权利要求法院支持其要求其他业主拆除违章搭建的诉讼请求。
实践中,也有碰到个别业主,权益并没有因对方违章搭建受到太多影响,仅因邻里矛盾,非要起诉相邻方拆除违章搭建,并有借此诉讼请求逼迫相邻方让步,甚至做出财产补偿的行为。应该说,这种行为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也容易引发法官的反感,在不能证明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有道是,法不外乎人情,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法院也很难支持。
二、物业公司能否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法院会否支持?
司法实践中,物业公司也有针对业主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装修管理协议》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纠纷,有的法院也予以立案,并作为业主违约处理。
然而,《业主临时公约》是业主对同小区内其他业主的承诺,其权利义务由业主承受,即使个别业主违反了这种承诺,也应由其他业主(人数过多,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应由物业公司起诉。
《装修管理协议》的性质虽表面上表现为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签订的协议,但实质仍是业主借此对大部分业主达成一致的装修中的禁止和注意事项予以承诺,其承诺的相对方仍是其他业主而不是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法律上无权以合同相对人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
往法理上说,物业公司无权起诉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其对物业所有人处分自己财产的管理权有限,不是相关权利义务的承受主体,并不是权利源。
『叁』 二楼送的平台可以搭建阳光房吗
二楼送的平台可以搭建阳光房要搭建阳光房,须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取得规划许可证后方可以施工建设,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依法要被城建机关处罚款和拆除处理。
1、《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阳光房是国内外追求自然、时尚人士所推崇的建筑。澳威阳光房是广泛在华北地区上海地区研究的胜利实业需要根据场所使用需求以及个人爱好进行设计和建造,室内布置可以根据个人喜好进行装饰。阳台或露台阳光房,处于整套居室内,因此视觉连性非常重要。需要考虑其与建筑整体风格要相符,同时整体色调尽量保持一致。
『肆』 在二楼平台搭建顶棚,算违章建筑吗
你好!搭建顶棚抄,是违章建筑!袭建议拆除!避免被罚款!
关于楼上往下倒水,扔垃圾,建议你可以投诉到物业!
也可以找媒体进行暴光,舆论的压力下,我相信有关部门也应该引起重视了吧!
希望你能妥善的处理好这件事情!不要给自己带来麻烦!
『伍』 二楼平台搭建临时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只要是没有备案的建筑都是违建的,不过这是在你自己家,估计你可以一直使用,只要没有人告你就没有事。
『陆』 一楼住户院内搭棚算违建,二层以上封闭阳台算不算违建,晒衣架在阳台外算不算违
二层以上封闭阳台算违建,因为规划的露天阳台,属于消防紧急通道,是不能封闭的,内如果发生火灾,将容无处可逃。
晾衣架在阳台内,是不属于违建,但是如果晾衣架设备装在外墙,那么属于破坏公共外立面,因为公共外立面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的。
对于违建行为或者破坏公共位置,可以找物业、城管部门反映。
『柒』 二楼平台怎样防高空坠物,楼上和管理处不给搭棚
天面盖铁皮泡沫瓦。铁皮用最厚的就行了!本人专业搭棚的9335
『捌』 二楼阳台自搭阳光棚,算违章吗,会被拆吗
当然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内进行建筑物、构筑容物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业主无法出示由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就是违法搭建。
介绍几种目前较为常见的违法搭建行为:
1、一楼天井里的顶棚
2、屋顶露台上的阳光房
3、二楼平台上的阳光棚
4、商铺平台上的花架
『玖』 二楼业主对平台没有产权有使用权,能乱搭架子吗
二楼业主对平台没有产权有使用权,不能乱搭架子。
可以告知物业建立装修巡查责任机制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装修巡查责任,如客服专员作为责任区域第一责任人,直接上级领导负管理责任;巡逻护卫负次要责任,明确奖惩。实施班组联合巡查与专人巡查相结合的巡查方式。
平台不能随意使用,比如搭建阳光棚或者阳光棚,基本上都是不行的。平台需要按照物业或城管的规定使用,如果违规使用,很有可能会被责令拆除,这个损失是很大的。
(9)二楼平台违建住宅搭棚扩展阅读
业主装修过程中,常出现中途变更原装修设计方案或故意隐瞒违章意图的情况。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违章装修,按以下程序处置。
1、巡查人员立即上报客户服务中心,客户中心安排人员现场查看确认,并拍照留档;
2、客户中心片区管理员立即与装修业主联系,要求停工整改,并签发限期整改通知;
3、未整改前,客户中心通知护卫班组要求所有装修工人、装修材料拒绝进场;
4、客户中心将违建情况上报违建整治小组;
5、违建整治小组继续安排相关人员轮流与违建户做沟通劝阻工作;
6、对于拒不整改的,电话向区执法局报告,并于1个工作日内整理书面材料,向区执法局、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报告;
7、电话联系供水、电、气等部门要求向违章装修户停止服务,并做好记录;
8、违建整治小组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现场陪同查验、处置等工作。
『拾』 我住三楼,二楼平台上搭建1米6高的简易棚,大概100多平方,这样的简易棚属于违建吗
不管在任何地方搭建任何类型的建筑物,都应当依法履行报建手续,并且在获得批准后,才专能建筑。建筑完工属后,还应申请建筑质量管理部分对建筑物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所以,在自家院子里搭建简易钢棚,严格来说,也算是违章建筑。但是,中国的建筑执法,目前尚未深入到庭院内的违建,所以,导致众多的家庭为了储物方便,而自由搭建简易钢棚。这种普遍的违章现象也给执法事带来难题,中国传统是法不责众,如果其他人都这样那,就算是违章搭建也没多大关系,大不了其他人拆除的时候也一起拆掉就行了。如果是建委有人盯上这类违章建筑,一定要拆,就不要抵抗了,因为人家是依法事,抵抗可能还会给自己带来罚款或者是妨碍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