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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个人缴税

发布时间:2021-01-01 04:14:38

A. 个人转让住房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具体比例由省级税务局或者省级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四、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1)住宅个人缴税扩展阅读:

征税项目

1、对境内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①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②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

③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鼾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④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5、企事业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的差价部分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7、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8、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当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将被视作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9、个人将书画作品、古玩等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B. 住宅个人所得税是1%吗

你好,新房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二手房卖家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专税。

二手房买卖,卖方需要属交纳的税费有: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二手房买方需要交纳的税费有: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二次购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C. 买了一个房子,房屋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回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答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
①家庭唯一住宅
②购买时间超过2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
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D. 买房子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买房子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需要交契税。

卖房子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若房子满5年,且唯一就免征。

若不符合这个条件,就交合同价的1%或者是差价(卖出价减去买进价)的20%。

买房交易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4)住宅个人缴税扩展阅读:

1、购房预售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计税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各0.5‰。

公证费: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执行: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2、购房税费

房屋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1000元,120平方米以上300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契税: 契税是按照购房交易交割的3%~5%计算缴纳。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大于1,且单价低于当地普通住房界定标准),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按照1.5%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不含144)以上的普通住房,或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契税按照3%征收。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照5%征收。

参考资料:

网络-房屋交易税费

E. 买房时个人所得税由哪方出

买房时个人所得税由卖家出,也就是卖方出售房子会产生个人收入所得税,需要卖方按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税率缴纳。

但由于现在交易中大多数售房方都选择的净收价,也就表示买卖双方的税都应由买方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比例:

1、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2、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

3、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5)住宅个人缴税扩展阅读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

1、家庭唯一住宅。

2、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

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F. 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房地产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后经多次修订不断完善个税征收条款。《个税法》规定了十一项个人所得,需交个人所得税。

目前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个税的方式共有两种:一是能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个人所得税为转让所得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乘以税率(20%)。二是未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个人所得税按交易价格的1%征收。

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6)住宅个人缴税扩展阅读:

1、买卖房子的时候会产生一个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这个个人所得税和一般的工资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缴纳房子交易时候的个人所得税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事情,我在这里也和大家具体说明一下。

2、我们国家规定的法律是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因为卖方房子增值会产生个人收入所得税,需要卖方按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税率缴纳,这个缴纳是根据实际成交的价格进行计算的,在交易价格过户以后开始缴纳。

3、各种不同的房子计算税收的价格也不一样,先说一下普通住房,一般不满五年或非家庭唯一住房出售时,我们国家新出台的国五条规定,按房屋差额的20%缴纳,不能核实原房屋原值的按全额的1%缴纳,当然这个征收因各地的不同而有一些区别。

4、对于很多商品房子和其他用途的房子在出售的时候就和一般普通住房有区别了,我们国家目前除几个一线城市发文规定按差额20%征收外,其余各地继续按全额1%~2%征收,另外国家近期估计会出台新的办法,这点大家要多留意一下。

G. 个人房屋转让如何缴纳个税

税收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

1 个人转让住房的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个人转让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国税发〔2007〕3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工作基础较好,具备直接制定最低计税价格条件的,可直接制定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但定价时要考虑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建筑年限、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不具备直接制定最低计税价格条件的,可参照下列一种方法确定最低计税价格:
1.当地政府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房屋交易指导价、基准地价。政府公布的上述信息未及时调整的,确定最低计税价格时应考虑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因素。
2.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金额或者房地产交易网上报价。
3.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
各地区要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得有关信息,按照规定的管理制度,确定有关交易房屋的最低计税价格,避免在办税窗口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即时确定计税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高于各地区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纳税人申报的销售价格计算征税;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低于各地区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税。

3 个人转让住房时,如何确定房屋原值?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4 个人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包括哪些?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5 个人转让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合理费用包括哪些?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国税发〔2007〕33号文件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计算缴纳转让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装修费用:
1.纳税人提供的装修费用凭证不是有效发票的;
2.发票上注明的付款人姓名与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姓名不一致的;
3.发票由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开具,且未附所购商品清单的。

H. 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房产交易税计算方法:

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5年的普通住房),③个人所得内税(容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买方:①契税--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②印花税--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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