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宅改为经营性住房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1、经营性住房比住宅价值高。改了当然好,我担心你办不了手续,一般需要交钱的。如果不能改房产证,你的实际用途是什么一点影响都没有。
2、改了之后的影响是好的影响。不租的时候,你还可以自己用。
B. 什么是经营性用房和办公用房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条约,擅自把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如果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和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那么什么是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和办公用房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经营性用房?
经营性用房是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等经营性活动的房屋。住宅的用途主要是生活居住,经营性用房的用途主要是经营性活动。
我国对住宅用房和生产、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具体来说,住宅用房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有以下不同:
1、租金标准不同。住宅的租赁必须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的租金标准。各地都规定了住房租金的统一标准或最高限价,租赁双方必须执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可以由双方协商议定租赁价格。
2、修缮责任不同。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由于承租人对生产、经营性用房的装饰维修常常有特殊要求,故其维修责任应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比如规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或者规定由承租人对房屋的某种维修项目或房屋的特定部位进行维修。
3、违约责任不同。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住房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公有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无此规定,只要承租人按时交纳租金,是否闲置不用,属于承租人的权利。
经营性用房和办公用房有什么区别?
经营性用房和办公用房的区别如下:
一、经营性用房:
1、经营性用房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经营性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以及办公用房,如写字楼等,还包括车库等。
2、关于经营性用房的另一种解释:商业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供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用的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等房屋。一般指底层临街的房屋。
3、经营性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二、办公用房:
1、办公用房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2、档次较高的、设备较齐全的为高标准写字楼,条件一般的为普通办公用房。
以上就是“什么是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和办公用房有什么区别”的全部内容,经营性用房和办公用房首先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根据人流量来的,这就决定了经营性用房往往是处于楼层低人流量大的地方,而办公用房这不需要人流量的支撑。
C. 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对业主有什么影响
现实问题
某小区一业主将其房屋用作棋牌室,平日里人来人往,影响楼下业主的日常生活。楼下业主要求楼上业主搬走遭到拒绝,楼上的业主表示“自家的房子想干吗就干吗,别人无权干涉”。楼下业主无奈咨询律师,是不是自家房屋,即使对别人造成影响,别人也不能将怎么样呢?
律师解答
依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业主在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所有可能受其影响的业主均有权对邻居将住宅用作商业用途的做法说“不”。所以,上述楼上业主未经楼下业主的同意,擅自将住宅改变为棋牌室,对楼下业主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侵害了楼下业主的权益。楼下业主有权要求楼上业主停止该种行为,如果该业主依然拒绝,楼下业主可诉至法院,要求他停止侵权。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D. 住宅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吗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回为经营性答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住宅(residence、dwelling、house、domicile)又称为住房、宅院,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住宅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法律上指,住宅是供一家人日常起居的、外人不得随意进入的封闭空间。
E.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 可以处罚吗
根据《物权法》来第77条规自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同时配合物权法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F. 业主是否能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现实问题
某小区一业主将其房屋用作棋牌室,平日里人来人往,影响楼下业主的日常生活。楼下业主要求楼上业主搬走遭到拒绝,楼上的业主表示“自家的房子想干吗就干吗,别人无权干涉”。楼下业主无奈咨询律师,是不是自家房屋,即使对别人造成影响,别人也不能将怎么样呢?
律师解答
依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业主在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所有可能受其影响的业主均有权对邻居将住宅用作商业用途的做法说“不”。所以,上述楼上业主未经楼下业主的同意,擅自将住宅改变为棋牌室,对楼下业主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侵害了楼下业主的权益。楼下业主有权要求楼上业主停止该种行为,如果该业主依然拒绝,楼下业主可诉至法院,要求他停止侵权。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G. 什么是“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例如,来某小区的一些改建的商铺,源规划时是属于公共配套设施,那么属于业主共有,现在业主自己卖东西,或者对外出租并收取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这时,这些商铺就是“居民住宅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了,要缴纳房产税。
所谓“自营”是指业主自己开铺子卖东西,“出租”就是纯粹收取租金。
那么,房产税的缴纳者就不是全体业主,而是由“代管人”或“使用人”来缴纳,这样增加了可操作性。反正羊毛还会出在羊身上。
如果是“自营”的,房产税就从价计算,即“每年房产税=房产原值*(1-扣除率)*1.2%”;如果是“出租”的,房产税就从租计算,即“房产税=租金收入*12%”。
税务机关有权核定房产原值,避免了将经营性房产部分的价值进行低估。
H. 住宅变经营性用房 是否有权主张权利
律师解答:法律抄意义上说,住宅是不得擅自改成经营性用房,但是由于这个问题在实际中极其普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就以该解释为依据,则可以认为,业主将房屋改成经营性用房并出租,原则上需要经过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至于究竟谁是利害关系人,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为,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如果是建筑区划内,不是本栋建筑物的业主,则只能主张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时才构成利害关系人。 律师解答:农村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其迁入后就属于集体组织成员。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法》的有关规定,集体组织应该分配给其一定标准的集体土地,虽然尚未现实分配,集体地已经被征收,但是正常情况下是有权利获得相应集体土地征收后的补偿款。本期律师在线问题由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方东律师解答我要评论
I.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对房产证的影响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对房产证是不允许的。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回、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答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条是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经营性用房,带来许多弊端。
例如,造成来往小区人员过多,外来人员杂且乱,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小区车位、电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的紧张,造成楼板的承重力过大,增加了小区不安全、不安定的因素,危害性大。另一方面,将住宅大量改为经营性用房,用于商业目的,也会造成国家税费的大量流失。
J. 住宅楼变为经营性用房是否需要物业盖章
是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和小区其它业主签字或业委会签字同意的。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根据上述规定,住宅能否用作办公,首先需视该种商业用途是否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无相关禁止性规定,还需看是否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如不违反规约,还需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规定,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都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