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由开发商建房
不能。农村集体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专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属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② 农村新民居建好后开发商交房时要提供什么手续
一、通知
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建设期间将业主的房屋进行抵押,业主在验收房屋质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然后才开始验收有关的工程质量文件,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俗称“两书一表”)。
目前在交楼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因此,业主在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开发商交房流程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提醒您,在交房时,您仍有必要对开发商的资质进行一番核查。再次,您需要有自己的主见。最好提前了解一些验房的知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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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开发商在农村占地,房屋怎么赔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房地产评估的规定:
1、明确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原则进行补偿。
对评估中应当考虑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及装修和原有设备的拆装损失补偿等问题,将由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具体规定。
2、明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4、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④ 农村宅基地可以让开发商开发吗他们开发要什么手续吗
农村宅基地属来于集体自所有,开发商不能直接开发。首先开发商的开发必须要有规划,另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征收土地,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仅仅这个层面上就需要很多程序。不要太忧心,主要看他们想通过什么手段开发,以便找出对策。
⑤ 村委有权将集体土地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房吗
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还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5)农村开发商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⑥ 农村土地可以随意买卖吗如果卖给开发商盖房子,允许吗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土地不能买卖,田土你只有承包权,宅基地你只有使用权。
不能卖给开发商盖房子,法律不允许的。你如果卖了,国土资源局要查处,还要罚款。
⑦ 我们农村开发商卖房房产证是公用的可以买吗
这要看你们怎么讲的呢?是吧!如果孙公公的财产和公共的增多。你回分房睡一定要得到公公嘛,享答有的。一层相应的报酬是吧,因为要小小的你们晕倒了不得活都会被骗,他一定要放开洗好的,你的钱好要不然以后没有证据足够的证据他不会承认的。
⑧ 农村乡镇上开发商盖的小区,是一个集体大产权,住户没有房产证,这个到底是什么情况,是合法建筑吗
这种情怳在乡镇很普遍.没有国土资源局和房管局授权.不属于合法建筑
⑨ 农村土地租给开发商可以建工厂吗
协议无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中第二十六条“承包内期内,发包方不得容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