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的期房是先备案,还是先交房在备案
蓝光云的回答,各地的政策或许操作不同。一般来说在开发商和业主签订购房协议版后,在一个时间权内就要求开发企业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可是实际操作中许多开发商并不去备案,因此在房管部门的显示是交易的房子还未能成交。如果备案了,那操作就会比没有备案麻烦的多,要么就是走违约手续上家不要房子了开发商再卖给你,要么就是待房子产权证办理完毕你再和上家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你现在面临的情况是我们行内所说的改低档,也就是说没有备案的房子,实际上只要是开发商愿意,就可以把原来购房者的姓名改为你的,当然多数情况下开发企业或者是经手人要收一定的好处费。
B. 查询期房有没有在房管局备案
可以直接登陆房管局的网站,一些城市要求备案的需要公布出来的,信息都可以查,或者打电话咨询。
C. 怎样知道自己买的期房有没有备案
上当地房管局网站查就知道了,连KFS所售的房子,哪些在售,哪些已售、已备案、已按揭都一目了然。
D. 期房 已办备案是什么意思
就是开发商已经将其所开发的楼盘在建委备案了。只要开发商将房子卖出去了,建委就会有登记备案了,不能再改底单了。
E. 期房备案未下来银行已通知还款正常吗
购买房产,如果期房备案没有下来,银行已经通知还款,说明你这个房贷已经审核通过,这种情况下,和房产商进行沟通协商,基本上还是没有问题的
F. 期房如果没有备案可以银行贷款吗
期房指的是还未完工的房产,如进行售卖需五证齐全,如不全看看是哪专些证不全,有些证是因属为质量不过关,有些证是指此项目还有贷(借)款未还清,已抵押给银
行或投资机构,此时要求出售房产的资金监管,卖一套房充抵一部分债务。这些情况都是开发商的机密一般不会公布出来,怕影响购房人热情信心。所以具体得看开发商缺什么证,房子除了质量其它问题应该都不大,因为政府怕群众集体上访,所以大方面应该没问题。
G. 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付完全款已期房签约没备案,我们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备案的合同应该有客户签字,如果没有客户签字就是假的,那么你要及时向备案部门提出异议。
H. 一次性付款的期房,什么时候可以备案
人们习抄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袭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这样你大概就明白了,开发商证件不全没办法在土地局、规划局,建设局等等备案,所以就不会有房管局下发的统一制式合同,也就是你说的备案合同。所以期房有风险购买需谨慎!
I. 期房做完网签之后还没有备案,房产信息网上能不能查到。
可以查到
是这样的,网签就是你在房管局网络上签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是可以在官内网上查到的。容
签合同的时候会有一个代码,你到当地房管局的官网上查就可以。
最快当天下午就能够在当地的制定的房产网站查询的到,最迟一到两天左右就能查询到!
J. 买期房只给收据合理吗,是否要去备案
一、买期房只给收据不合理的,需要网签购房合同的,购房合同网签后10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契税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购房合同预告登记备案的。然后开发商给出具销售不动产同意发票才可以的。
二、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您的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但是不能代替过户。
三、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
四、一般的"网签"程序是: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
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10)期房不备案扩展阅读
期房购买的注意事项有:
1、明确要求开发商按期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
这里的交付使用条件应包括法定的和约定的两个方面,开发商除了要按《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条件交付房屋外,还应按与预购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条件交付商品房。
同时,预购人还有权要求出卖人按期交付商品房。如果出卖人没有如期履行交付义务,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出卖人仍不能交付商品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明确要求开发商保证交付的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根据《合同法》第150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在商品房预售中也同样如此,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预购人享有要求所购买的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的权利,出卖人应对所售商品房不存权利瑕疵负有担保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将已出售房屋转卖或抵押给第三人,任何导致购房人的法定权利受到限制或不能完全实施对房屋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出卖人都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明确要求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不存在质量瑕疵。我国合同法第153条之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根据房屋质量瑕疵对预购人合同目的能否实现的影响程度不同,开发商所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也有所不同。
4、明确要求出开发商协助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及人住手续。根据合同履行中的协助履行的原则,不管预购人是否委托出卖人代办房产证,出卖人都有责任协助预购人办理房产证。
一般情况下,办理房产证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并人住后的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理完毕,预购人可以给出卖人一定的宽限期。
在宽限期内仍不能办理完毕,那么预购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责任,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果购房人在人住一年以后仍拿不到房产证,就应该查明不能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原因。
如果是项目本身合法而只是由于验收滞后或出卖人工作效率不高,那么购房人应督促出卖人尽快完成其应尽的义务。如果是项目违法或已经抵押,那么购房人应尽快作出决策,或退房,或要求出卖人承担损失,以免拖延而过了诉讼时效,使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