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房验收要注意哪些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
商品房交房验收要特别注意审核以下几项: 1.房屋是否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2.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是否有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 3.高层住宅楼电梯是否有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 4.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是否有经过消防部门的检验合格 商品房交房验收做质量检查时首先要检查房屋有无裂缝 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四十五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承重墙若有裂缝并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检查房屋有无倾斜,房屋有无倾斜的检测,可在房顶上用细绳栓上一重物,贴墙放下至墙脚,从四周检查其倾斜程度。
2. 关于房屋验收的问题
可以拿到产权证,能验收过去,验收只是针对主体楼的质量和使用功能,水电方面是个小问题,院子是外网,和产权证,验收没有关系
3.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该如何解决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两种情况:
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很多人认为房子经过质检站的验收就没有问题,有什么验收要点
在正常情况下,房屋接纳条件如下:该房屋必须具有质量检验部门颁发的房屋质量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在使用房屋之前,必须先获得地区级房屋质量检查中心的批准。检查该证书后,居民本人必须对房屋进行质量检查,并确定必须及时解决问题。
1.高层住宅瓶装水供应系统必须具有卫生和传染病部颁发的水质证书。
高层住宅电梯必须具有劳工部颁发的安全运行证书。高层住宅消防系统必须通过消防部门的检查。根据图纸和文件的要求,房屋应具备可靠的功能和完整的程序。如果将来遇到质量问题,请与开发人员联系以修复两个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个表分别是《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开发人员应提供国家认可的专家调查单位区域的调查数据,以检查购买合同的合同中是否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并尽快解决问题。《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质量发展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列出项目质量监督装置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开发人员必须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合同进行保修工作。
在房主全额付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必须根据合同无条件将房屋交付给房主,否则开发商被视为违反合同,如果开发商拒绝支付房款,他将负责逾期交付。
5. 住宅工程交付后存在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答:建筑工程竣工后,一些国家规范允许范围内的不影响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仍然可能存在,如空鼓、粉刷面层裂缝、空间尺寸偏差等,同时由于建筑产品和材料的自身特点,随着时间推移,建筑工程逐渐会产生一些影响观感及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住宅工程交付时,住户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主要使用功能质量问题如渗漏等或超出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的,应取证并请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予以确认,情况属实的予以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重新检查。住宅交付后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住户也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反映并予以确认,建设单位应按照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相关规定对质量问题进行保修,当有争议、纠纷时可采用如下方式进行处理:一是协商。协商是质量纠纷的最有效最经济的解决方式,协商由当事人直面进行,提出处理方案,维修恢复使用功能;因质量问题给一方造成直、间接损失也可予以一定补偿。协商一经达成一致,双方签定协议,予以落实。二是投诉。经协商无果的质量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提出投诉。投诉的受理除了建设行政部门及其投诉受理机构(不受理涉及经济补偿和纠纷的部分)外,也可以是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单位。投诉受理单位要以存在的质量问题为基础,本着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相关标准,责成质量责任方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实施有效整改,以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诉讼。当协商、投诉达不成协议或已达成的协议不能履行时,诉讼是解决质量纠纷的最终途径。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质量责任方承担整改修复及赔偿责任。在诉讼审理过程中,对难以认定的质量问题,司法部门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
6. 建设单位应该履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活动,应注意有如下职责内容:
治理重点
(一)混凝土结构梁板裂缝问题;
(二)墙面裂缝空鼓问题;
(三)厕厨、屋面、外墙渗漏问题;
(四)给排水安装、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
二、治理目标
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在建住宅工程后续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明显减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汇总各参建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方案》;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督促及技术要求,且配备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说明,包括施工技术、工艺要求、验评标准、验收结果等内容。
2.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企业内控体系,包括施工工艺、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质量(技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管理,形成企业内控体系交底和施工样板检查等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工程主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及交底和《防治方案》的要求进行深化设计,编制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审查批准;工程施工应全面执行“样板引路”制度,样板应能直观反应出原材料选用、施工工序、主要做法及技术要求,且配备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说明,包括施工技术、工艺要求、验评标准、验收结果等内容。
3.监理单位应科学公正履行监理职责,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监理细则。现场监理人员应配备齐全,到岗到位,严格执行现场旁站、巡视和见证取样制度。
4.竣工验收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效果作出自评意见,经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控制效果达不到《防治方案》要求的,应终止验收,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7. 对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举报)需要提供哪些
商品房在交付时可能会存在个别质量问题,对此应区别对待。就墙体裂缝而言,如果属于房屋材料伸缩、温度变化等引起的裂缝,这是允许存在的,也不应视为严重质量问题,由开发商修复甚至业主在装修时自己粉刷即可弥补。这些裂缝也是在房屋交付时,业主可以直观发现的。而对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墙体纵深贯通裂缝、地质沉降引起的墙体裂缝等,这是业主仅凭肉眼和普通知识无法判断的,必须要经过房屋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在裂缝危及房屋建筑结构和居住安全的情况下,这些裂缝就构成了根本性质量问题,开发商必须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或给予业主调换房屋等途径予以解决。此时,业主有权拒绝接受交付房屋。因而房屋交付出现质量瑕疵,如果并不严重影响实际居住,并且开发商及时予以修复,业主不能以存在细微瑕疵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房屋因质量瑕疵影响业主实际居住,开发商因修复相应瑕疵而延期交付,其自然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别提示:房屋交付过程中出现裂缝,业主在验收时首先应对照墙体结构,观察裂缝走向和分布,结合裂缝深度判断裂缝属否属于正常伸缩缝。其次,在无法自我判断的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关于墙体裂缝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质量检测报告,由其承担质量合格的证明责任。并且在与开发商的交涉过程中,要始终做好证据的固定和保全工作,以防在诉讼或交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