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宅区楼下开餐饮店有何规定
住宅楼下不允许开餐饮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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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❷ 住宅楼下的商铺能开餐饮吗
住宅楼下的商铺抄不能开餐袭饮。
一、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二、餐厅一旦开业,油烟和噪音势必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三、2010年,国家环保部发布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此为行业规范,开设餐饮服务项目应遵照此规范。
若将购买带底商的住宅,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对住宅底商的可经营业态进行限制相关规定。
例如餐饮业、KTV等有油烟、噪音污染的业态以及影响社区居民隐私、生活空间的业态。
如发生底商经营中的扰民行为,作为相邻人的小区居民是否可以依相邻关系请求底商经营者停止侵害。
如果楼下商铺影响到生活,适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商铺多卖给小业主,所以物业基本无法管制,所以要联合居民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环保、城管等部门。
❸ 住宅楼下的商铺能开餐饮吗
不可以在住宅楼下的商铺能开餐饮。
1、《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城市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
2、《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3、《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❹ 居民区楼下可不可以开饭店
居民区楼下不可以开饭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1月1日起实施,新开餐馆与周边居民楼等敏感建筑的距离至少要达到9米。餐馆增设外置烟管,需征得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业主同意,油烟排放口离居民楼至少20米。
(4)深圳住宅下可以开饭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安徽、江苏等多省区都施行了各自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住宅楼下开饭馆进行了明确限制。对这一现象进行了约束。虽有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但住宅楼下饭馆扰民问题没有多大好转,
早在2001年,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就已施行。“市区内住宅楼、商住混合楼禁止经营餐饮业;已经经营的餐饮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限期改变经营性质。”白纸黑字的写在里面,似乎比其他地区来得更严一些。然后,14年过去,这一问题在呼和浩特非但没好转,反而在下辖的旗县区更随处可见。
今年8月,重新修订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获得通过,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
“禁止”2字被写入法律,这让很多煎熬中的住户看到了希望,更提醒相关部门保障居民权益,不能装聋作哑,该有所作为。
在基层一工商所任所长的郭德承认为,未来减少住宅楼下饭馆增量相对容易,难的是消化目前庞大的饭馆存量。记者了解到,多数饭馆投入的成本较大,吊销营业执照显然过于“简单粗暴”,毕竟下发营业执照时并没多少阻碍。
郭德承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要求其限期改变经营性质,如将饭馆变为菜店、水果店等,以此在保证商户利益的同时,减小过渡环节的困阻。
人民网-住宅楼下开餐馆:扰民不断为何屡禁不止
❺ 居民楼下可以开饭店吗
入手8本大气污染防治法,用记号笔把第81条标注了,把页角给折起来,然后找一下下面几个部门逐一投诉,每个部门发一本(你会发现环保局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局内都没有几个人清楚,别的部门就更不知道了,为什么?你懂的!)投诉的同时普法教育,一定要写成书面材料,这样他们才会重视,书面内容主要是1.##违法经营,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对我家庭的生活造成了那些影响,请贵单位依法行政,限制对方违法侵害行为,取缔。。。。等等
环保局(是大气污染防治法发布部门),
工商局注册科(要求不再给商铺通过年审,最好取缔营业执照)、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环境扰民),
房管局(投诉开发商和物业违法许可饭店经营,因为注册营业执照的时候,需要物业开具证明才可以办理),
街道办事处(投诉物业不作为,街道办事处是物业规范的监督管理部门),
食药局(要求撤销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发证机构),
物业(相信你肯定已经找过物业,物业不管,否则你就不会这里寻求帮助了,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你再去找物业明确物业的义务,如果他不作为,你就可以到街道办事处投诉物业了)
也就是最后了,法院起诉,一次彻底解决。
回答你这么多,没有别的要求,就是希望在别的人遇到这样的困境的时候,你也能够给予解答和帮助,说真的百姓要解决一件事情真的太难了,等你解决完了,都成半个律师了!
因为有法可依,不管你遇到多少的推诿,都一定要坚持,有理有据,遇到不公不要吵闹,遇到不做作为也不用生气,进行普法宣传,找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比如纪检科!
❻ 住宅楼下一楼店面开餐饮合法吗
不合法的,因为购房合同会有明确的规定,不准改变房屋用途的。根据《中版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❼ 住宅楼下一楼店面开餐饮合法吗
不合法的,因为购房合同会有明确的规定,不准改变房屋用途的。专根据《中华人属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❽ 在居民楼下可以开餐饮店么
在居民楼下不可以开餐饮店的,只不过很多地方执行的不严格。
国家环保部在2010年出台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居民住宅楼不宜新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❾ 民用住宅楼能开饭店吗
一般是不可以开饭店的。
住宅楼下不允许开饭店,国家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内但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容制定地方性制度,如浙江省《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就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