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过道走廊宽度留多少合适
一般就是一米二到一米五之间最适宜。
最窄的走道应该是住宅中通往辅助房间的过道,按专《住属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其净宽不应小于0.8m,这是"单行线",一般只允许一个人通过。
规范规定住宅中通往卧室、起居室的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0m的宽度,也只是一人正行,另一人侧身相让的尺寸。
这个尺寸用"不宜小于"是考虑到砖混建筑中,0.24m墙,1.2m中距的过道,净空只有0.96m,不足1.0m考虑的。
(1)住宅公共走廊宽度扩展阅读:
设计技巧
1、过道的设计根据情况不同,设计的重点和处理的技巧也不同。对于封闭式且很狭长的过道,可以在过道的末端做对景台,吸引人的视线,让人感觉不到狭长。
2、在一个大空间内的开放式过道,这就需要我们从顶面和地面来区分它的空间,可以做顶面地面造型或材质的呼应,也可以在地面做地花引导,来凸显过道的功能.开放式的过道要十分注意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和协调。
Ⅱ 消防设计规范规定住宅的公共区域过道宽度至少为多少是哪一本规范
这个根据GB50016-2014鬼ID你打个住宅的多层建筑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小于0.9m的,高层不小于1.1m的。
Ⅲ 国家规定高层建筑的楼道是多宽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
1、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内,应按通过人数容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
2、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单面布置房间的住宅,其走道出垛处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
(3)住宅公共走廊宽度扩展阅读:
我国划分高层建筑的标准是根据(消防车喷水高度)来划分的,其标准是:住在建筑的层数大于(10)层,其他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高度大于(24)米。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底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七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Ⅳ 商品房的过道走廊的宽度至少是多少
1米
Ⅳ 住宅建筑的走廊通道的尺寸
套内入口过来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自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过道在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俱。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措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走廊通道设计要求
灯光:明亮的光线可以让空间显得宽敞,也可以缓解狭长过道所产生的紧张感。过道常用多个筒灯、射灯、壁灯营造光环境。
顶面:过道上方一般有梁,所以要吊顶处理,吊顶宜简洁流畅,图案以能体现韵律和节奏的线性为主,横向为佳。吊顶要和灯光的设计协调。顶面尽量用清浅的颜色,不要造成凌乱和压抑之感。
地面:地面最好用耐磨易清洁的材料,地转的花纹或者木地板的花纹最好横向排布。地面的颜色可比顶面稍深,也可以区别于相邻空间,但是也不宜太深。
墙面:一般不要做过多装饰和造型,以占用空间。增加一些具有导向性的装饰品即可。
Ⅵ 邻居之间走廊长度要留多少米
一般就是1.2米至1.5米之间最为适宜。这是一般情况,在很多时候问这个问题的都是家里的居住环境相对狭小的,都想既要留出走廊,又要不影响整体客厅的效果,这就要在走廊上多下功夫。
装修设计就会满足这方面的需求,就是从视觉效果上,让本来不是很宽阔的地方,变得好像就是很宽。
过道宽标准:
最窄的走道应该是住宅中通往辅助房间的过道,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其净宽不应小于0.8m,这是"单行线",一般只允许一个人通过。规范规定住宅中通往卧室、起居室的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0m的宽度,也只是一人正行,另一人侧身相让的尺寸。这个尺寸用"不宜小于"是考虑到砖混建筑中,0.24m墙,1.2m中距的过道,净空只有0.96m,不足1.0m考虑的。
高层住宅的外走道和公共建筑的过道的净宽,一般都大于1.2m,以满足两人并行的宽度。通常其两侧墙中距由1.5~2.4m,再宽则是兼有其他功能的过道,如课间活动、候诊等等。至于大型公共建筑人流如潮的过道,那就要根据使用性质和疏散要求来决定它的宽度了。还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过道的长短,是否采光等因素都对过道的宽度起到相当的影响作用,一般长的、暗的、双侧有房间或墙壁的过道,都要适当宽一点或采取变换宽窄的手法加以处理,避免又长、又黑、又焖、又窄的过道,但也不能无原则加宽,白白浪费建筑面积。
Ⅶ 疏散走道的宽度有什么要求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各类建筑的疏散宽度要求如下:
一、非高层建筑的单项宽度:
1.各类民用建筑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
2.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栏杆的疏散楼梯最小宽度可为1.0m。
3.人员密集的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净宽按0.6m/通过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
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观众厅疏散门净宽不应小于1.4m,门应外开,不应设门槛,门口内外1.4m范围内不设踏步。
5.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室外疏散小巷净宽不小于3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6.室外疏散梯和可作为疏散的金属梯净宽不小于0.9m,室外消防梯净宽不小于0.6m。
二、高层建筑的单项宽度:
1.高层公共建筑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净宽不应小于0.9m,位于尽端的不应小于1.4m。
2.高层建筑内走道和楼梯净宽不小于1.0m/通过100人,首层外门总宽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且内走道和首层外门的净宽不小于《高规》表6.1.9的各项指标,楼梯净宽不小于《高规》表6.2.9的各项指标。
3.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净宽不小于1.0m/通过100人,且不应小于0.9m。
4.单面布房的住宅,其走道出垛处的净宽不应小于0.9m。
5.人员密集的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净宽按0.8m/通过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
6.人员密集的观众厅外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净宽按平坡地面0.65m/通过100人,阶梯地面0.8m/通过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4m。门应外开,不应设门槛,门口内外1.4m范围内不设踏步。厅内每个疏散出口平均通过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7.人员密集场所设在高层(半)地下室,各类宽度不小于1.0m/通过100人。
8.室外疏散梯最小净宽不小于0.9m。
9.超高层停机坪每个出口净宽不宜小于0.9m。
(7)住宅公共走廊宽度扩展阅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功能、火灾危险性和扑救难易程度等进行了分类。以该分类为基础,本规范分别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灭火设施等方面对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以实现保障建筑消防安全与保证工程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统一。
除对各类建筑的疏散宽度要求以外,各类民用建筑的总高度要求如下:
1.各类民用建筑底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规范规定的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确定。楼梯按每层人数计算总宽,下层楼梯宽度及首层外门(上部人员亦使用)总宽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
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宽度及首层外门(上部人员亦使用)总宽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
2.影剧院类和体育馆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16-1/2的百人指标计算确定。影剧院类观众厅每个疏散门平均通过人数不应超过250人,总人数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门平均通过人数不超过400人。体育馆观众厅每个疏散门平均通过人数不超过400-700人。
3.商店等其他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各类宽度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17-1/2及其他条文的百人指标和人地指标计算和折算确定。其中特别处:娱乐场所设在(半)地下室,其各类宽度不小于1.0m/通过100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Ⅷ 一般商品房过道多宽
房屋公共过道1.22米宽是满足民用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一米五的轴线,除去抹灰层,现在实际有一米二二这种情况绝对通得过消防同规划。
3.9 门 窗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3.9.2 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3.9.3 面临走廊或凹口的窗,应避免视线干扰。向走廊开启的窗扇不应妨碍交通。
3.9.4 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3.9.5 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3.9.5的规定。
条文说明 3.9 门窗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3.9.2 从安全防范和满足住户安全感的角度出发,底层住宅的外窗和阳台门均应有一定的防卫措施。紧邻走廊或紧邻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同样是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应有防卫措施。
3.9.3 居住生活中的私密性要求已成为住宅的重要使用要求之一,住宅凹口的窗和面临走廊的窗常因设计不当,引起住户的强烈不满。本条要求采取措施避免视线干扰,如设固定式亮窗并采用压花玻璃以遮挡走廊中人的视线。
面向走廊的窗,窗扇不应向走廊开启,否则应保证一定高度或加大走廊宽度,以免妨碍交通。
3.9.4 过去设计的住宅户门,一般没有安全防卫措施,普遍被住户改装或加装成安全门,本条要求设计就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并宜将几种功能如保温、防盗、防火、隔声集于一门。一般的住宅户门总是向内开启的,可避免阻碍楼梯间的交通,本条规定外开时不应妨碍交通,一般可采用加大楼梯平台、设大小扇门、入口处设凹口等措施,以保证安全疏散。
3.9.5 住宅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是根据使用要求的最低标准提出的,门的材料构造过厚或有特殊要求时,应留有余地。
Ⅸ 国家规定关于居民居住出入走道的路宽规定
居住区道路一般可以分为三级或四级:第一级 居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主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外交通的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m。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9m,如需通行公共交通时,应增至10-14m,人行道宽度为2-4m不等。第二级 居住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次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部的交通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10-14m,车行道宽度6-8m,人行道宽1.5-2m。第三级 住宅组团级道路——是居住区内的支路,用以解决住宅组群的内外交通联系,车行道宽度一般为4-6m。第四级 宅前小路——通向各户或各单元门前的小路,一般宽度不小于2.6m。此外,在居住区内还可有专供步行的林荫步道,其宽度根据规划设计的要求而定。居住区道路宽度道路名称 道路宽度居住区道路 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小区道路 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之内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组团道路 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内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宅间小路 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园路(甬路) 不宜小于1.2m名称分级一:小区级道路、小区级道路断面以一块板主宜,辟有人行道。在内外联系上要做到通而不畅,力戒外部车辆穿行,但应保障对外联系安全便捷。二:组群级道路一块板,不高人行道,重点考虑消防车、救护车、住房小汽车、搬家车以及行人通过。三:宅前路以人行为主,还应考虑少量住户小汽车、摩托车的进入。在道路对内联系中要做到能简捷地将行人输送到支路上和住宅中。此外,居住区内部街坊与街坊之间和街坊内部的道路,主要为居民参加生产、工作、学习、购买物品和参加娱乐活动服务,也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货运交通所用。为了保证居住区内的安静,尽可能不设公共交通路线,居住区道路可以直接与次干路相接,尽可能不与主干路(见城市道路)相接。可通行小型货车,限制大型货车和过境车辆通行,车速一般不超过20公里/时,道路做平面交叉,可有断头道和回头路,局部线型也可设计成曲线。道路横断面布置一般是单幅式,即在车行道两侧设人行道和绿地,道路宽度可根据建筑的楼层高度、沿街公共建筑物数量以及客流和货流多少而定。道路宽度允许时,也可安排双幅式断面,即在路中间设1米左右隔离带,布置绿化。车行道宽度为7米、9米或12米。人行道和绿地每侧应为3~6米,要能满足埋设地下管线的需要。若居住区面积大,主要道路较宽且长时,亦可设置公共交通路线,以减少居民步行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