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房交房的时候是有限制的,一般限制多久
期房就是还没有建好的,不能直接交接入住的房子。期房交房的时间是在买了房子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上会标明期房多长时间可以交房。买之前也要详细的问清楚开发商具体的交房时间,看下与合同上说的是否一致。
在同等条件下,期房的价格一般要比现房便宜,因此购买期房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增值收益。但是购买期房与购买现房相比较,购房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一些。
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 如果前三年的股票收益没去交税,要交什么税,现在去补缴要不要缴滞纳金
三年前的股票收益?
谁给你的收益,你收了多少钱?
发放收益的单位应该是代扣代缴的,不用个人去交税的
先确定你拿到了收益,再去问发放收益的单位,他们交了多少税?把交税证明复印一份
C. 托管型商铺年回报率8%,托管20年,前三年的收益可以抵扣房款,第四年才有收益,还是税前收益!
不建议投资。类似的情况跑路的太多了。
收益不用算了,再高又有什么用?你随便查一查,这些年类似的跑路的有多少,风险太高了!
D. 前3年21%一次性抵扣房款---这句话什么意思
你这应该是买了房子返租给物业,以租金代替房款吧。如果规定前3年收益是21%,比如他告诉你前三年托管收益是10万一年,你三年就能拿到2.1万*3=6.3万,这个钱可以抵扣你的买房款,但是这个收益是他说了算,他如果前三年能收益100万,却告诉你只有10万收益,你怎么知道呢?只有买错,不会卖错,所以,这些房产公司玩的都是数字游戏,看起来美好,其实就是让你投钱,给他们提供资金,而他们相当于借到了低息贷款,说不定还能赚点利息。
E. 动迁,货币和房屋同时安置,订好购买期房合同后,钱款一次扣除付清后,会给我购房发票吗全流程
房屋同时安置,订好购买期房合同后,钱款一次扣除付清后,会有购房发票。
F. 三年前的期房购房意向合同,给了十五万定金,后来不想要了,至今没有改签正式合同,可不可以解除
按照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是退不了的,合同的定金就是一种定金罚则,是制约双方的所以您的定金基本退不了。要看当时怎么写的了。要分清楚订金和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G. 期房回购是什么意思
通常意义上说的回购是指,卖主与买主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当合同约定的条款成就时,卖主有权从买主手中将已转让给买主的物品再卖回来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卖方的利益。
而所谓的开发商房产回购,是指开发商将自己出售给购房人的商品房(包括期房和现房)予以购回的行为。
期房回购的标的物是尚未建成的房屋,具有特殊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须在抵押房产竣工后才能办理产权证书, 并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开发商回购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目前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分类:
按照按揭贷款中房屋是否建成为标准可以分为期房回购与现房回购;
根据开发商回购的目的,可以分为投资型回购和担保型回购;
根据回购时是否根据事前约定而进行,将商品房回购分为事前有约定的回购和事前无约定的回购等等。
(7)期房总款扣除前三年收益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H. 买的期房,如果交房前就把贷款办下来了,银行把钱划给开发商了,但是开发商在交房前跑了,贷款可以不还吗
首先,只要你购来房合同能正常网签,提源供银行所需的贷款资料,银行要是受理的话,就会为你办理贷款。要是是期房的话,房子还盖完,银行就会把贷款划给银行的。并不是你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其次,还房贷一般是在放款后的下个月就开始还款,这个时候,期房还没盖完呢。
如果开发商跑了,银行已经放款了,那么,你还是要继续还贷的。继续还贷是你履行你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协议。对于跑了的开发商,你只能通过报案,通过法院,检察查封开发商资产,按一定程序拍卖偿还损失。所以期房是有风险的。
不过,现在监管部门也会加强监管的。有些城市已经通过资金监管来控制,就是每隔一点时间才给开发商一部分资金,等相应部分完工再给一部分资金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