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性质是什么
不应该是房屋性质吧,只有土地使用性质,是规划部门按照城市发展的方向,版将土地进行划分,权规定土地的使用性质,如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绿化用地、军事用地等等。
房屋性质应该随用地性质。
B. 土地性质:居民住宅 这是什么意思
居民住宅用地指用于建造居民居住用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其中,用于建造豪华住宅的土地为豪华住宅用地,用于建造普通住宅的土地为普通住宅用地。
(1)关于“一类居住用地”(R1)和“二类居住用地”(R2)的说明 “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主要是城市居民住宅用地,属于国有土地,由城市居民区的业主共有居住区的土地使用权。从住宅的建筑形式区分,现在建设的城市居民住宅又包括独立式住宅和普通单元式住宅两种。独立式住宅的数量很少,主要是以低层别墅的形式出现;单元式住宅是城市中最普遍的住宅形式,一般为多层、中高层和高层的一梯多户式建筑物。由独立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形成的住宅区是经过规划由开发单位兴建的住房,建筑物分布疏密有致,并建有较完善的居住配套设施。以上述两类建筑形式为分类标准,分别确定了“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两个中类。具体而言,“一类居住用地”是指独立式住宅集中、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并且布局完整的用地,独立式住宅的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 “二类居住用地”涵盖了分布广泛的以多层、中高层及高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为主、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的用地,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根据用地供应日趋紧张的趋势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以后建设3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因此,在“二类居住用地”中不考虑纳入3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用地。
(2)关于“三类居住用地”(R3)的说明。“三类居住用地”主要是针对在工业区、仓储区和学校(尤其是大学)等功能区中配套建设的居住建筑物用地,主要容纳企业单身职工或学校单身师生员工居住,这类居住建筑物往往作为工业区、仓储区和学校的附属配套设施出现。单身宿舍与普通单元式住宅在户型结构上的最大区别是没有设置独立厨房。目前,深圳单身宿舍的建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为了方便职工上下班,在一、二类工业区内建设的单身宿舍楼,独立占地并不得与工业厂房混合建设,还采取了必要的卫生和环境防护措施,满足居住建筑的间距要求,这样单身职工宿舍占用的是工业用地的一部分;另一种是在工业用地之外成片建设的单身职工宿舍区,这种宿舍区往往具有相对独立的居住和生活功能,形成了一定的居住人口规模和建筑面积规模,自身有一定的生活配套设施,并按照居住用地的有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从有利于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及顺应目前单身宿舍开发建设需要的角度出发,在进行建设用地统计时,对于第一种情况中单身宿舍所占用地纳入工业用地(M),而后一种情形中单身宿舍用地属于三类居住用地(R3)。由于单身宿舍区的居民是以单身人士为主,因此不存在配套建设幼儿园、托儿所等设施的需求,其它社区体育设施、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社区管理、商业服务业等设施是需要进行相应配套建设的。因此,与“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相比,“三类居住用地”下划分的小类用地少一个幼托用地的小类,仅有“单身宿舍用地”(R31)、“三类社区体育设施用地”(R33)、“三类社区其它设施用地”(R34)、“三类住宅区道路用地”(R35)和“三类住宅区绿地”(R36)等5个用地小类。需要说明的是,由于4个居住用地中类下划分的小类用地基本相同,除“三类居住用地”中类下缺少“三类幼托用地”小类外,都分别包含有6个用地小类,且名称类似。为了便于使用和记忆,各用地中类下的用地小类的排列顺序和编号都一致,对于“三类居住用地”下空缺的“三类幼托用地”的编号保持空缺。 (3)关于“四类居住用地”(R4)的说明。由于历史原因 ,“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在土地权属、建筑形式、住宅产权所有人的身份等方面的情况极为复杂。原农村居民的住宅用地大多数为集体土地,基本是通过农民自建的方式进行,宅基地的划分基本是以村为单位相对集中,自建住宅的形式都是多层或中高层的独栋住宅,因此形成了以村为单位的一片分布极为密集的独栋住宅群,是城市空间形态中具有较特殊物质空间肌理的住宅建筑群。目前,深圳的原农村居民住宅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容纳了大量农村居民、已经转为城市居民的原农村居民和暂住人口。着眼于未来的城市建设趋势,农村居民住宅将逐步得到改造,重点是完善居住配套设施及改善环境。因此,在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将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作为单独的一个用地中类“四类居住用地”,包含“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R41)、“四类幼托用地”(R42)、“四类社区体育设施用地”(R43)、“四类社区其它设施用地”(R44)、“四类住宅区道路用地”(R45)和“四类住宅区绿地”(R46)等6个用地小类。 与《标准与准则》(97版)“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五类居住用地”相比,本标准与准则对“四类居住用地”范围的界定更全面,“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比《标准与准则》(97版)中“乡村居住自留用地”的名称更准确。所以在新的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以新的用地类型名称和范围定义取代了《标准与准则》(97版)中的相关用地类型。
C. 房屋土地性质有哪些
1、商品房。商品房是开发商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是可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按照用途可以分为:住宅用房(70年产权)和非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包括两种,50年产权(工业、教育、文化用地)和40年产权(娱乐、旅游用地)。
2、公房。公房即公有住房,是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使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包括房改房和央产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比如军产房、校产房等。
3、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限价)、经济适用房;一般而言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并需要交纳综合地价款等费用。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包括康居房、安居房、回迁房、安置房,在某些城市,这些类型的房屋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交易、但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4、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居住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般情况下,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D. 房屋土地性质有哪几种各有什么不同
房屋土地性质:
按所有权性质,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讲城市或城镇上的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村的住房肯定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按获得途径,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是未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其流通一般需审批并补交出让金)和划拨土地(国有出让土地转让缴纳规定税费即可,可正常流通)。
按利用现状三大类分类,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利用现状八大类分类,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城市规划用途分类,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绿地等。
E. 什么是房屋的使用性质 土地的性质又是什么
房屋性质分类名词解释 房屋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房改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微利房亦称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困户的房屋。 平价房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花园式住宅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 公寓式住宅相对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住宅而言。一般建在大城市,大多数是高层,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等,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 安居工程住房是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售给高收入家庭。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一半计入房价)、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构成。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F. 房屋性质属于什么
私人千万不要拿划拨土地性质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原因就是变现难万一纠纷处置很难处理,包括银行在内大多数机构都不会选这类抵押物。除非个人对房子有想法。
G. 土地性质是否决定房屋的性质
1、一般商住用地,都可以建商业和住宅,但规划部门有比例限制(比如住宅小于70%,商业大于30%)
2、房管所登记出错的话,需要改正。
3、综合用地是50年,商住用地,按用途分,商业40年,住宅70年
H. 房产证上是住宅用地和住宅商业用地有什么区别
需要抄说明的是,之前袭是房产证,目前都已经是不动产证了(增加了使用期限和取得价格等信息),但不管是房产证还是不动产证,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基本是一样的。两者只是在规划(土地)用途和使用期限两栏填写内容有区别。商业用地产品规划(土地)用途一栏写的是商业,使用期限只有40年;住宅用地规划(土地)用途一栏写的是住宅,使用期限是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