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政府对房产限价,开发商不开收居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多收了钱要承担怎样的法律
1、偷税漏税,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一条妥妥的
2、加价销售不知道你们当地是怎么规定的
3、消费欺诈,这名头你可以给挂
『贰』 超过政府限价购房开发商开发票时减去一部份不开合理吗
1、首先向税务部门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九条,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容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2、向房管局投诉。
『叁』 什么是限价商品房购买条件及流程
您好!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佛山市限价房申请人应为单身个人(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或已婚夫妻双方。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单身个人或夫妻至少一方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工作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男性须满25周岁,女性须满23周岁;
(三)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没有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四)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人均经济收入符合本区公布的限价房准购经济收入标准;
(五)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在本区人均拥有住房面积符合本区公布的限价房准购居住面积标准。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可不计入人均拥有住房面积;
(六)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没有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面积累计超过本区公布的面积标准;
(七)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没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资格。人均月收入、人均拥有住房面积和人均转让房产面积标准均以《顺德区限价商品房销售对象条件通告》公布为准,计算范围均以单身个人(1人)或夫妻双方(2人)计算,其他家庭成员不纳入计算范围内。
注意:
1、属镇(街道)财政投资开发的限价房项目,可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第十条的规定,自行制定申请条件,并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批准。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可购买一套限价房。若原租住公房的,所购限价房交付使用后,六个月内必须退出原租住的公房。
3、限价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居(村)委会才能受理属地户籍居(村)民的购房申请。
『肆』 面对限价,开发商该如何应对,对购房者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面对限价对于购房者来说当然是好事儿啊,现在房价那么贵,一个个都成为了房奴,老百姓挣钱不容易,基本的生活费都负担不起了,更何况是房子啊。所以开发商也应该考虑。
『伍』 建设部有关于限价商品房的规定么
你说的是不是经济适用房?现在没有法律或是相关的规章办法规定商品房行使限价销售。
『陆』 开发商超过政府限价卖房会受到什么行政处罚
开发商要开发商品房,必须办理五证,如果五证不全,开发商卖房是属于违法的。五证不全的楼盘没有保障,不能很好的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1、对于实践中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即出售商品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2、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被认定无效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如果该预售商品房合同有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则人民法院应尊重该当事人约定的效力,将该约定作为处理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依据。
在合同无效且合同中并无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情况下,应进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与此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为了进一步解决实践中如何处理无证预售商品房合同无效后的赔偿损失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在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应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即规定了针对开发商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至于开发商没有欺诈或者故意隐瞒的情况,则应根据上述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法律适用,因此,如果人民法院能够认定,开发商与购房人对于合同无效均有过错,则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决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适用合同法的结果。
(6)政府限价开发商捂盘扩展阅读:
五证不全该承担的行政责任:
1、擅自改变项目土地用途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擅自建设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开发商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该建设工程依法应认定为违法建筑,开发商因此将面临被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建、罚款、甚至限期拆除、没收建筑等行政处罚。
3.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4.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违法预售商品房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开发商将面临被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
『柒』 什么是限价房价取消限价又是什么意思,请通俗讲下,因为实在理解不了,限制价格不好么为什么要取消
限价,就是限制价格。
房子限价,则是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内,即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容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房价取消限价,就是政府不再限定开发商商品房出售的价格。开发商可以自己自主决定每平方的出售价格是多少。
房子限价,是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符合市场规律。虽然限价房可以帮助一些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但治理市场时,简单采用一口价、一刀切的方式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而且会带来房子购买权不平等一系列新问题。所以,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取消房子限价。
『捌』 房企为何要规避政府限价
据报道,日前抄有业内人士表示,在房屋买卖市场上,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卖方故意隐瞒不利信息使买方权益受损的现象屡见不鲜。
分析人士称,房企有意制造火爆的销售场景,加剧了消费者的恐慌心理,而对于合同的重要条款或者新的情况,工作人员也未做任何说明,消费者均以为合同内容与之前了解的情况一致就直接签名,之后才发现主合同与附件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加强对房企的监管!
『玖』 这个楼盘目前什么情况,为什么捂盘还不开
1.首先,因为今年政府限价比较严格,今年5W+以上的楼盘预售证都比较难拿到,即使内开发商想卖预售容证也比较难拿得到;
2.目前市区新盘比较少,尤其是徐汇区也属于为数不多的新盘项目之一,因此开发商自身来说暂时也不着急出售,所以目前连样板间也没有。
『拾』 售楼处捂盘惜售和房价调整问题
销售部门不太可能捂盘惜售,因为每卖出一套销售人员都有提成啊。担忧两种情况,一版是已经与人签了认权购书,这时因为还没有网签,所以网上反映不出来;二是销售部门想先卖掉条件差点的单元,故意说剩下不多了。购房者这时只能跟销售小姐斗心理,不过老实说她们都是身经百战的,呵呵。
网上价格一般来说是最高限价,但也不一定,如果好卖他们也许会采取什么办法升价,比如两个合同,一个是未价格(这个不超过网上价),另一个是装修费用。
购房合同肯定要注明交楼日期和交楼条件,按政府规定,延期交楼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