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业住宅小区如何进行幼儿园规划
一、满足小朋友需求
毕竟托儿所幼儿园本身就是需要小朋友来进行居住和生活的,所以在上课的过程中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心情愉悦感,对于幼儿园设计规划人员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设计的过程中就需要设计师考虑一下在哪些方面进行调整,才可以更好的满足小朋友的需求;
二、考虑规划局的要求
声誉好的幼儿园规划设计还应该充分考虑当地规划局的相关要求来辅助我们进行设计,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在什么地方进行设计会比较合理,这是我们首先需要重点考虑的。并且幼儿园规划设计之前应该对项目建设地点进行充分考虑,对于当地的交通是否有一些特殊的要求,这都是需要设计人员需要提前考虑到的;
三、进行俏皮的设计
幼儿园规划设计也应该考虑到在建筑物的设计方面是否要进行一些比较俏皮的设计。毕竟对于小孩子来说,他们对于这些建筑还是比较关心的,因为这也是他们上课的地方,所以在设计的过程中多从这些方面来进行考虑,也可以保证这些建筑可以更好的满足小朋友的需求,小朋友在这些地方进行上课以及玩耍的过程中也能够感觉到这些地方带给他们的愉悦感。
综上可知,幼儿园规划设计中需要满足小朋友需求、考虑规划局的要求以及进行俏皮的设计。此外,正规的幼儿园规划设计中还需要对装修材料的选择特别关注,只有环保健康无污染的建筑材料才能够让幼儿园规划设计方案更加理想和实用!
『贰』 小区配套幼儿园房子当住宅可以吗
不一定,只要属于划区内的都可以都。
现在新建设的小区,一般都非常重视小区内的配套设施。比如幼儿园,好的小区在建设的时候,都会为本小区建设一个幼儿园。
『叁』 上海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属什么性质用房
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归属问题,业主、物业和教育界人士各执一词,那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产权到底该归谁呢?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的周文广律师。周律师认为,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小区幼儿园的归属问题比较模糊。像《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就规定,除规定的情况外,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属不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里没有像“小区内的道路、绿地、物业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样明确规定,所以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归属问题就相对模糊不少。 《物权法》里没有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归属问题明确界定,那业主是不是就没办法判定自己小区幼儿园产权的归属了呢?周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业主还可以从以下方面判断小区幼儿园的产权归属问题:首先看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产权登记,如果产权登记的是建筑单位,那产权就归建筑单位,但建筑单位不得改变规划配套幼儿园的用途;如果产权没有登记,业主还可以看《购房合同》中有没有就此问题的约定,如果有约定,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小区配套幼儿园既无产权登记,也无合同约定,那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要看小区业主有没有分摊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成本,如果业主分担了建设成本,那就应该属于业主共有。 “但要看业主有没有分担建设成本,这也有一定的难度。”上述教育界人士说,与其让业主与开发商在此归属问题上扯不清,不如借鉴池州市对社区居委会用房建设的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一个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的规定,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产权,把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者普惠性幼儿园
『肆』 小区幼儿园面积应占小区总面积的百分之多少,或者占居住面积的百分之多少
国家对此有《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具体可参考各省市细化规定专。例如山东省市地有关属条款:
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用地面积和园舍建筑面积应符合《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10】10号)的规定。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批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时,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和居住区定额指标规定,以居住区规划的居住人口“千人38名幼儿”规划建设幼儿园,即:新建住宅小区每5000人口应配建1所规模为6-8个班的全日制幼儿园;每10000人口应配建一所规模为12-15个班的全日制幼儿园;农村新建3000人以上的社区或以每1.5公里的服务半径为单位,新建一所3个班以上规模的全日制幼儿园。城乡规划部门须会同教育部门审核幼儿园的布局、位置和具体建设指标等。
淄博市还有如下规定:对非成片开发地块的零星住宅建设或组团开发区域(小区开发建筑面积均未达到15万平方米或未达到5000人口规模的),要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和区域居住人口测算的生源数量,另行规划预留出幼儿教育用地;开发区块如有个别未达到配套规模的,可根据需要将幼儿园集中规划在邻近较大区块内。
『伍』 住宅小区里开幼儿园合法吗
住宅小区里后建幼儿园是合法的。根据国发【2010】41号文件要求,城镇小区建设必须有配套幼儿园,建成以后交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证件齐全;
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良好素质的幼师,干净的厨师,是非常关键的。同时最好离医院比较近,并且安装两部或以上电话,以便随意联系家长处理紧急情况,.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市幼儿园等级证》。
『陆』 小区住宅用地用来办幼儿园合法吗
住宅小区是全体业主的小区,开办任何性质的办公室都要经过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可以开办。医院,幼儿园和学校等都要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
『柒』 关于住宅小区内一层是否能做幼儿园
你好,要开办托儿所首先要看 你是否够资质办理这些,另外如果里面已经有规划好的幼儿园,那么你的托儿所应该比较难办起来,因为有冲突了,不过要看你的关系和本领了。
『捌』 小区配建的幼儿园应该无偿移交给政府吗
您好!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小区里面配建的幼儿园,必须把用地和产权无偿移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法律依据如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0〕 41号):“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1]27号):“城区在进行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时,要规划和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小区开发单位必须按照规划条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建设幼儿园,并应与住宅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1〕24号):“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小区开发单位必须按照规划条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建设幼儿园,并与住宅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当地县(市、区)政府,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擅自改变其用途。”(湖北、宜昌只是拿出来举个例子)
看了以上文件,就很清楚了:要盖房子吗?可以,但小区内必须盖一所幼儿园。盖幼儿园了吗?哦,不错,那幼儿园应该被政府无偿占有。
地产商冤不冤?地是我买的,各种证照是我办下来的,跑政府各个部门跑断了腿,盖了一座幼儿园,产权还是别人的。
打个买肉的比方吧。你去屠夫那里买肉,屠夫说,买肉可以,交足了肉钱,肉可以给你。你满以为给了钱肉就是你的了,但是屠夫说,慢,你买的肉,里面一部分要做成五花肉。你满以为做了五花肉就完了,但是屠夫说,慢,你做的那五花肉得端过来我吃,你别想沾一点腥。
再看看这样的一条规定,就会知道上面那个比方有多贴切了:
《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宜昌市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宜教发〔2012〕7号):“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区教育部门负责管理配建的幼儿园资产,并代表本区人民政府接收、管理、使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教育部门接收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后,应当及时办理土地、房屋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在区教育局名下,开发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
妙就妙在最后一句“开发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上面。就是说:你花钱买地、报建、报规划,还按照要求花钱建了一座幼儿园,那还远远不行!你还得屁颠屁颠地把产权证办到政府部门的名下,迟了一点还要挨板子。也就是,屠夫说,红烧肉,妈了个逼的做好了没?做好了乖乖地给小太爷端过来!他要是一发火,劳动玉趾亲自过来端的话,您要掉的可能就不止是红烧肉了。
别以为这样可以整治地产商,可以为百姓造福。地产商掉了一块红烧肉,不会在别的地方刮出一块来?商人能够刮谁,还不是买家!地方政府靠着空手套白狼的手段,把已经卖了一遍的地又给套了回来,还得了一栋免费派送的名叫“幼儿园”的房子,得了这么大便宜,教育经费也不是那么紧张了,总可以少收人家学生一点学费了吧?但是,普天下孩子的父母都知道,门儿都没有!
房价被控制得不那么疯涨了。但是,孩子们没有能力支付而由父母们支付的教育费用,是不是还在疯涨?政府说,你他妈搞房地产开发的真没良心。孩子们、孩子的父母们是不是可以说,你他妈那谁谁谁比开发商心更黑。红烧肉都有人送你嘴里吃了,你他妈还惦记着那一群毛都没长齐的喜羊羊,灰太狼都比你经饿都没你那么贪心。
法律是怎样的呢?看几条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此外,《湖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也有类似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更是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和政府的那些“意见”,明显有冲突。法律说你的权益不受侵害,但“意见”说你的那些东西不是你的,是他的。
矛盾就矛盾在公有和私有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容侵犯,放到现代社会大约是没错的,放在西方世界大约也没错,但是放在中国——即使是当下的中国——大约就对不了。从斗地主的那些历史就知道,地主、资本家在几十年前都被打倒了,他们的家产全都被公有化了。之后呢?不仅土地公有,而且资源国有,也就是说:地,没你份了,国有的;教育,没你份了,国有的;医疗卫生,没你份了,国有的;石油,没你份了,国有的;通讯,没你份了,国有的;交通,没你份了,国有的……此处省略一万字。
别以为他们斗的都是地主,打倒的都是资本家、剥削阶级。今天打倒了他们,明天打倒的就会是你。动脑子想想,人家那么大一个家族、那么大一个企业,说充公就充公了,你这么一个人儿,治你还会费一根手指头?也就是说,今天,大老板名正言顺花钱买的地、盖的房子要无偿移交,那么明天,小老百姓的身家性命说无偿移交就要无偿移交。
在公权面前,私有领地的围墙脆弱不堪,甚至形同虚设。
法律规定了,你名正言顺的财产不受侵犯。政府同时有规定,它想要的东西随时可以去你家里拿。
比如,你在家里睡觉,推土机从外面来了,说你睡的地方要用于公共建设,你怎么办?在中国,你会不会以法律为准绳,去状告政府呢?在现阶段,基本没有人认为这是明智的,所以更多人选择上访、跳楼、自焚。
地产商的能耐再大,从屠夫那里买了肉,还弄了几张猪肉使用证、切肉证、煮肉证、烧肉证等等,来证明自己合法地占有猪肉。但是,那有用吗?别人一张文件,就能堂而皇之地要了你的财产。地产商大约也很聪明,自然不会以法律为准绳去状告屠夫,因为那样的结果只怕比自焚还要惨。
那几份文件,不是法律,但是有些游戏还真不能按法律的套路来。你敢维权吗?你敢抗诉吗?不敢,没人有这胆子,公权太厉害,说无偿占有你,你就得乖乖地把自己洗剥干净了自己个儿躺在盘子里面送给它。但是,谁都知道,地产商们肯定不愿意乖乖地把自己买的自己做的红烧肉乖乖地送到屠夫嘴里。怎么办呢?协商。一协商,很多内幕就可以猜想到:
红烧肉可以不给,但是好处不能不给。好处费将由谁来支配,将花在哪里呢?答案是:好处费将会转嫁为开发成本,转嫁为老百姓的负担,但好处费不会用于教育开支。
『玖』 条件允许下,住宅小区的幼儿园应怎样排布比较合理
一、如果是封闭小区,可以设在小区的主要出口附近。这样可以为业主上班顺路送孩子提供便利。 二、如果小区很大,或者是非封闭小区,就尽量设在中心位置,或者公共交通(公交车站集中之地)汇结处附近。同样也是为了业主送小孩提供方便。 三、如果幼儿园的数量没有限制,建议按幼儿园可容纳孩子人数的2.5-4倍,确定该幼儿园服务区域的业主户数。这样可以避免园容不足,或者师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