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今年北京市建设用地计划有哪些变化
《北京市2018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正式发布。供应计划显示,今年北京市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4300公顷,其中,住宅用地1200公顷,与2017年基本持平。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供应计划,核心区重点加强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基本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中心城区推进功能疏解提升,增强服务保障能力,重点保障公共服务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城六区的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18%,同步实施减量任务不少于13.25平方公里,约占全市任务总量的37%。来源:北京日报
❷ 上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
3月3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通知称,为落实《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和商品住房市场管理,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
二、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房价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对非理性竞价的企业,规划资源、房屋管理等部门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金融信贷、税收、房屋销售等监管。
三、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各区应切实承担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管理的主体责任,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
四、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拓宽网签备案数据应用范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税收征管、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着力加强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监管。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严格房源核验,未经核验不得发布房源挂牌信息。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
六、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全面执行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
七、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来源: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❸ 新政策!上海购房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这对刚需购房者有何积极影响
3月3日,上海市住建委、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
其中,家庭、户籍、购房人拥有的住房状况、5年内在沪购房记录4大因素各自拥有基本分。如果购房者全部满足四大因素,也就是本市户籍、家庭、无房、5年内无交易,那么最高可以得60分。而在沪缴纳社保则从2003年1月开始计算,每缴纳一个月社保加0.1分。按照今天新开的新盘情况,社保(2003.1-2020.2)最多可以增加21.7分。
❹ 1.土地计划与供应
(1)科学安排用地计划,确保用地需求
2010年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复苏回升的关键时期,稳增长、促发展是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为目标,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继续做好用地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安排较上年略有增加,计划用地42.67万公顷,其中,农用地32.67万公顷,耕地22.67万公顷;土地供应政策向保障性住房倾斜,根据年度全国住房用地计划,拟供地18.5万公顷。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6.6%,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为2.4万多公顷。全国计划指标累计安排使用量为40.17万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分别为32.40万公顷和20.99万公顷,分别占全国计划指标的94.2%、99.2%和92.6%,同比分别增长12.2%、10.2%和10.6%;全国住房供地计划实际完成67.9%。其中,保障性住房(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完成计划的65.2%。
批准建设用地总面积同比减少。2010年全国批准建设用地48.45万公顷,同比减少17.6%。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较高,2009年世界经济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得益于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我国经济迅速扭转增速下滑的势头。国土资源部服务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2009年全国批准建设用地同比增长44.6%,达到历年最高水平,而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同比增长更是高达112.5%。2010年度批准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上年虽然减少,但是同2007年和2008年比较,仍分别增长17.4%和21.5%(图4)。
图 6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专栏 2 土地节约集约涌现新典型
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是破解资源供需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为此,2010年,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启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分达标和创优两个层次开展,原则上全国所有县(市)均应当在三年内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每年评选出100个县(市)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活动分为试点先行、构建指标、建章立制、评选总结4个步骤展开。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方面,从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利用规划执行度、耕地保护效率、土地执法效率等四个方面,构建了包括利用强度、增长耗地、用地弹性、规划约束指标、保障措施落实、区域耕地保有总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查处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立案率和结案率、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率等在内的指标标准体系框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新典型,如山西阳城探索建立“从增量中挤、从存量中要、从改造中节、从整理中补、从共享中聚、从旧城中找”的科学高效用地新模式;沈阳铁西实施“东搬西建”战略推用地结构优化,实施城建、养老、医疗、救助和就业“五位一体”促城乡统筹发展;湖南武冈创新构建了农村集中成片建房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模式;山东高密坚持“严控、集聚、优化、嫁接、拓展”五措并举,进一步优化和拓展发展空间;湖北十堰创新理念打造“工业梯田”,开辟科学整理山地、节约集约用地、推动科学发展的新天地。
(3)住宅用地大幅增长
供应的土地主要用于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二者合计占供应土地总量的60%。增长较快的是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涨幅超过40%。
住宅用地大幅增长。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和新疆建设兵团)住房供地实际完成12.54万公顷,比2009年住房供地增加4.9万公顷,同比增长64.1%。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2.47万公顷,同比增长124.5%。同期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0.43亿平方米(10.43万公顷),在不考虑容积率的情况下,住宅用地供应面积就已超过商品房销售面积,是商品房销售面积的1.2倍。2005~2009年,商品房销售面积略高于当年住宅用地供应面积,但二者之比值除2005年为1.3外,其余4年的比值都小于1.2,远低于业内通常认定的住宅开发容积率指标(图7)。
图 7 土地供应及土地利用相关指标比较
专栏 3 闲置土地处置引各方关注
加大土地供给不仅要增加土地供应,更要促进土地利用、加强闲置土地管理、促进土地有效供应。国土资源部2010年启动了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从3~7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清理查处不及时开发建设囤地炒地、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等突出问题。
4月,国土资源部对2009年12月挂牌督办的北京等9省(区、市)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经督促已经动工的12宗,限于近期动工的4宗,计划收回的2宗。8月20日在北京召开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各地已清理出闲置土地2815宗,闲置土地成为房地产用地违法违规的主要问题,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并且,土地闲置“政府原因”比例大、查处难、结案率低等问题日益突出。并于9月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强调“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必须征收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的,必须坚决收回。”
(4)土地供应区域差异缩小
中西部地区土地供应增长迅速。从土地供应总量看,2010年东部地区的土地供应总面积占全国土地供应总面积的46.7%,仍接近土地供应总量的一半;但中西部地区土地供应增长较快,尤其中部地区本年度增幅超过25%,增速位居首位。从2005~2010年这6年的情况来看,土地供应的区域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区域差距缩小,6年间,中部地区土地供应量增幅超过250%,西部地区增幅也接近250%,中西部地区供地所占比重也从2005年的不足40%增长到2010年的超过50%,比重提高了13个多百分点。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仍存在区域差异。东部地区住房供地计划完成76.1%,执行情况好于中西部;北京、上海、深圳和杭州等主要热点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普遍较好,上海、宁波、北京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比例分别为105.6%、103.4%、101.0%;南京、杭州、厦门完成比例分别为94.5%、87.2%、85.2%。深圳和广州保障房用地完成比例分别为228.0%和163.8%。北京、上海、杭州、宁波、南京、青岛、厦门、广州和深圳9城市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实际用地占全年住房实际用地的比重均达到或超过70%。
❺ 2018年北京住宅用地供应量计划为多少
《北京市2018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于6月22日正式发布。根据该计划,今年北京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4300公顷,住宅用地为1200公顷,与2017年度持平。根据计划,1200公顷住宅用地中包括商品住宅650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50公顷以及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200公顷。
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北京将推动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保障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此外,计划中还明确,将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在薄弱地区和重点领域的配置,综合利用疏解腾退空间,推动存量土地优化,修补完善道路、绿地、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
❻ 北上深楼市调控思路要变有哪些
7月5日消息,近期全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5月19日,住建部提出,热点城市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
通知还提出,热点城市要提高住房用地比例,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建议按不低于25%安排。要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公租房用地供应。力争用3—5年时间,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
通知发布半个月后,楼市迎来了重磅消息。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被称为是“二次房改”。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未来的住房比例发生了巨大改变,商品住房占比大幅调降。《意见》提出,未来深圳商品住房占40%,其余是人才房、安居房、公共租赁房,各占20%。新华社瞭望智库文章评论称,当国内多地还在如何限购、限售等调控政策上做文章时,深圳已在探索如何进一步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
湖北、山西等中部省份也有响应。据湖北日报6月5日报道,湖北省住建厅出台意见,提出省内热点城市要提高住房用地比例,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建议按不低于25%安排,力争用3到5年时间,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
6月9日,山西日报报道称,山西省出台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要求各设区城市争取用3-5年时间,使租赁住房占新增(改造)住房供应量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
6月22日,北京市发布2018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计划安排1200公顷住宅用地,其中商品住宅用地(含共有产权住房用地200公顷)650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50公顷,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200公顷。刨除共有产权住房外,商品住宅仅占新增宅地37.5%。
7月1日,长沙市出台方案,要求全力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住宅用地供应实行商品住宅用地和安居型住宅用地挂钩,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长沙今年预计供应住宅用地633.19公顷,预计比2017年实际供应量增加66%。
北上深未来商品房供应仅占约四成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此次楼市新政并非首例,北京、上海去年就已在供地计划中体现出了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的思路。
2017年4月,北京市推出2017-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000公顷,产权类住房中定向安置住房计划供地1230公顷,自住型商品房(政府与个人共有产权)计划供地1020公顷,普通商品住房计划供地2450公顷,租赁住房计划供地1300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计划供地占比为40.8%。
2017年7月,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预计住房用地供应550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2000公顷,租赁住房用地170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1800公顷,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较“十二五”增加20%。其中,商品住房用地占比为36.4%。
通过对比北京、上海、深圳未来一段时间内不同类别新增住房的比例,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占比均将下降到40%左右,同时政策性支持住房及租赁住房比重均有所扩大。
中国指数研究院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一线城市住房供应结构特点已非常明显,将形成普通商品住宅、政策性支持住房、租赁住房4:4:2的住房供应体系。预计未来对人口增长显著的一线城市和强二线城市具有参考意义。
房地产调控思路调整了?
2018年上半年,地方房地产政策调控强化与扩围并存,不过楼市5月以来又有所回暖。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截至6月底,超过50个地级以上城市和超过10个县级城市出台调控政策,如果算上常规性的监管政策,则城市数量更多。具体地,上半年约有11个城市出台限购政策、23个城市出台限售政策,海南从省级层面进行限购、限售。整体来看,限售已成为各线城市常用的调控手段。
另一方面,中国房地产市场二季度又有所回暖。据克而瑞研究中心数据,2018年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金额增速自年初以来逐月下滑,至5月有所回升,单月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环比涨幅均在18%左右,同比分别增长8%和21%,增速创2017年7月以来新高。6月,楼市成交仍维持较高热度,29个重点城市成交量环比微降5%,同比持平。
龙头房企依然赚得盆满钵满。克而瑞统计显示,2018年上半年,TOP100房企总体销售规模近4.6万亿元,同比增长36.5%。特别是二季度以来,受益于部分一二线城市预售政策的松动及热点二三四线城市的持续火热。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楼市调控应当注重“调和控”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控制市场情绪和预期,另一方面,更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有效供给。部分城市只注重“控”而忽视了“调”,是市场过热的主要原因。
据中新社此前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张明认为,压低房价一方面需要抑制购房者需求,另一方面要增加房屋供应。但中国多轮调控,地方政府的思路均是一方面抑制需求,另一方面抑制商品房供给。中国部分城市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思路亟待调整。
长江证券赵伟团队在研报中指出,自今年5月以来的新一轮地产调控与以往不同,调控重心来看,本轮调控较以往更加强调供给端调整,一方面要求增加住宅土地供应,另一方面要求住房供应结构优化、更大限度地满足刚需。
本文来源:中新经纬
❼ 住宅用地供应五年规划是什么意思
住宅用地供应五年规划也就是对未来五年(2017年至2021年)的房地产开发做个规划内而已。各地的五年规划内容容并不完全一样。
近日,《北京市2017~2021年及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北京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同时发布,这是北京首次发布住宅用地供应5年计划。未来5年,全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000公顷、年均1200公顷,以保障150万套住房建设需求。同时,2017年住宅供地计划也相应增至1200公顷。
泰州市住宅用地规划供应总量控制在584.9公顷以内。
广州市今后五年计划年均供应住宅用地约5~6平方公里。
《南宁市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五年规划(2017—2021年)》出炉,2017年至2021年南宁市本级(含武鸣区)住宅用地年供应计划量依次为4832亩、 4849亩、 4894亩、 4946亩、 5080亩。
❽ 读某城市区域和城市未来建设土地供应计划图
(1)从甲图中可以看出城市土地利用方式主要有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专、商业用地等,各种土地利属用变化趋势呈上升趋势.且从2001年开始工业用地开始减少,住宅用地增速明显.(2)城市功能区在同心圆结构中,商业区一般分布在市中心,接近最大消费人群且交通通达度最高,工业区一般分布在城市边缘,主要是离市中心越远,地租越低.住宅区处于两者之间,既方便上下班,又方便购物.(3)高新技术企业布局因素:环境优美、交通便利、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附近.从图中可以得到高新技术企业分布于住宅区外缘的郊区,绿化带附近,地价较低,环境好.故答案为:(1)该市土地利用以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用设施、交通和道路广场用地为主;总体上,各种土地利用面积呈上升趋势,本世纪以来工业用的减少,住宅用地面积迅速增加.(2)A商业区;B住宅区;C工业区;经济因素(地租高低).(3)老城区地价高,交通拥堵,环境质量下降,而郊区地价低,交通便捷,环境质量好,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❾ 深圳停批商务公寓加大住宅用地供给
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在深圳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相关规划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开发企业可向深圳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
《通知》强调要优化城市主副中心和组团中心内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的解读文件显示,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其用地分类属于商业用地。商务公寓早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商务办公区配套作用。
不过,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2009年11月份,住建部批准了新的《办公建筑设计标准》,自2020年3月1日实施,原《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同时废止。新标准已取消了公寓式办公楼。深圳停批商务公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深圳的实际管理需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解读文件同时强调将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保障市民安居需求。
为此,要适当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在规划层面,结合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契机,研究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比例,优化各级城市中心区内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适当压缩商业用地规模,提高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从用地结构上增加居住用地规模,增加公共住房供给,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在用地供应层面,从今年起加大了居住用地供应力度,今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293.2公顷,占全年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25%,较去年计划的150公顷增加了近一倍,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较去年均有较大增长。
同时,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房。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
开发企业可向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的商务公寓项目,不包括现状已建成、已销售、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商务公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