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房签合同都有什么条件
期房合同即是预售合同,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开发内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容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查看预售证件在签订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属于违法行为。3、房屋的细节在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检查一些房屋的细节问题,比如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要对每一个房间的面积等相关信息都有明确的标注,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也需要应有明确界定。4、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5、合同备案签订好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不要忘了还有合同备案这一步,购房者自己要主动去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2. 我买期房是不是只签一个《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可以放心了
不可以。。其实很多东西要操心的
签了合同,开发商要去房产局备案,然后回来一张内备案证明,这张容证明上有个房屋代码,用这个代码可以在房产局查到这套房子是在谁名下的。如果这个没问题的话其他的就没什么了。
当然。最怕的就是怕开发商跑路。。
3. 买期房让先付首付,等6月份预售许可证下来后,再签购房合同,就差这一个证了这样合理吗
你问合理?那你真是太*************
西安楼市又出现了一件让人大开眼界的事。西安房价大版涨之际,一家开权发商举报自己违法销售,并把业主告上了法庭要求退房,并且最终还赢得了这场官司。
这一波操作,不仅让西安的购房者始料未及,让不少违规买房的购房者也开始后背发凉。
备注:现龙湖双珑原著即为原紫衫庄园,是由龙湖收购的西安闻天科技的楼盘。
而判决的结果,更是让人大跌眼镜。其中一名业主曝出自己在今年6月8日已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给出的理由是,涉案合同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原告闻天公司在本案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对购房者来说,就是住了两年的房子要还给开发商,或许可以拿回自己当时的购房款,而升值的部分与自己无关。
4. 关于期房预售合同上的产权人的问题
首房是不需要缴纳的~你父亲的住房公积金根据地方文件不同,有些地方是必须要本人的户头才可以提领~
5. 购房合同一共有几份,分别是什么
按揭复是五份,一份客户制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
是四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6. 如何与售楼处签定期房预售合同,违约金大约是多少比例
只要开发商有预售证就可以签预售合同
违约金一般是房总价的20%
具体以购房合同为准
7. 买期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需要网签吗
需要;
方法/步骤:1.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
2.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3.开发企业需要在网上签约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开发商和购房者网上签约上报之后,开发商需要携带全部的购房资料,全套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
注意事项
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报信息之前,开发商和购房者还可以协商变更合同信息,一旦上报之后,电子合同的核心内容(核心内容:购房者姓名、身份证、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积、房号、户型)将不能进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则需要在合同备案软件上“申请撤销签约”,重新进行签约。经双方协定,24小时内允许撤销网上签约。
在商品房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的就核心内容以外的相关条款,开发商企业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合同。超过了3个工作日或者已经备案,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核心以外的内容,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持备案合同和合同变更申请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8. 大家购买期房,签订预售合同的时候会补充协议吧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有效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只要不是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双方自愿的情况就是合法有效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有效吗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当申请取得预售许可,否则其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不具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前三个条件的开发商所签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应确认其无效,有利于保护承购人的合法权益,以促使开发商规范开发、依法预售,维护整个房地产业的长期利益是有益的。
这种情况下的预售房合同应当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的一种,这种合同如果当事人发生纠纷以后,但在起诉前预售房开发商能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取得预售商品房许可证。也应当确认合同的效力,这样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在商品房买卖中有些开发商与承购人,由于对预售商品房要领的不理解,将已建成的成品商品在签订合同时承购人不能一次支付金额价金而签订“预售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具备“五证”应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问题
1、检查开发商有无开发资格或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受人除了要将自己看中的楼盘与其他条件类似楼盘的价格、区位、户型、环境进行比较外,更应着重调查开发商的信誉、实力及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除了这些必要的事前了解外,买受人在购房前一定要审查开发商的“五证”,主要包括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注意房屋的合法性。买受人购买房屋,期望的是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现行在房地产的交易市场上,有些开发商却昧着良心,将一些不合法甚至是违法修建的房屋出售给买受人,致使买受人购房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因此买受人购买此类房屋时应特别注意。
3、注意限制开发商对预售房屋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9. 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五份,房产局备案时会盖章的有几份
按揭的话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 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二)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三)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四)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五)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六)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七)保修责任;
(八)乙方使用权限;
(九)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十)违约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9)期房预售合同怎么有6份扩展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行政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巨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相对较为严格。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等。
相关法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数据库——《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网络——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