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五证两书是指哪几个
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或预售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其实有三书
㈡ 五证两书指的是什么
1、“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建筑容工程施工许可证》、期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房屋一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及“两书”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核发。
㈢ 购买期房要注意什么,购房中五证两书是指什么
1/7
国有土地使用证
2/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7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7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6/7
住宅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7/7
房屋竣工验收表
㈣ 期房销售注意应具备的五证和两书具体是什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㈤ 《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和五证两书什么关系
五证属于房地产开发的先决条件,五证齐全,开发商才可以开发回销售楼盘。
《竣工答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先决条件,只有通过通过竣工验收,楼盘才能交付使用,并办理产证。
最后,通过竣工验收,交房的业主可以拿到“两书”《 质量保证书 》,《使用说明书》
㈥ 买期房要注意 具备五证两书方可下手
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为期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买房时卖方应出示承建该项目的“五证”、“两书”。“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开发商向住户出示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包修、包退、包赔条款。
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载明下列内容:(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二)预售许可证编号;(三)预售商品房的性质、坐落位置、幢号或者楼层、面积;(四)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同时,买房者还要注意查看该证的真伪。
按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在广告中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商品房坐落位置,同时要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买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该注意:
1、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
2、合同文本尽量采用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
3、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
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特别提示以下内容:
1、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
2、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
3、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主体的资格。
4、谨慎购买“小产权房”。
5、购买商品房签订协议后,应积极督促开发企业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买房者也可直接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告登记。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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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房地产五证两书一表是什么如何查看
房地产五证两书一表是开发商合法销售商品房的重要凭证,买房一定要审查五证两书一表。
房地产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二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7)期房五证两书扩展阅读: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