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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综合住宅用地

发布时间:2021-03-04 02:18:13

Ⅰ 什么是城镇混合住宅

根据《全国土地分类》,“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是“指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传统意义上的住宅用地,有两层意义:

一、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二、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

包括: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3、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4、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要区别具体情况,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五十年,商业用地的四十年。

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与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

(1)城镇综合住宅用地扩展阅读:

购买城镇混合住宅的风险

1、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与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但该合同不能简单地将“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理解为“综合用地”,进而将土地使用年限机械地规定为上述暂行条例第(五)项规定的五十年。

2、有鉴于此,建议房地产交易行为人注意购房合同中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约定。

3、是宅基地,可能没户口,拆迁也没赔偿,还有可能是违建,要强拆。好像与具体楼盘有关系,近也在看房子的人们表示,类似这种情况也遇到过,但基本都能,只有一个混合住宅说是能迁徙市内户口,郊区和集体户口不能落。

4、这种土地和70年的普通住宅不一样,可能没法和税费、水电费等都比较贵一点的。

Ⅱ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非住宅、是什么意思

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和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是规划或土地管理部门对用地性质的书面表回述形式。
房产用途一般有答商业、住宅、非住宅等表述形式,你所看见房管局“商住用地”或“住宅用地”的表述并无不妥。
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即为住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即为商住用地。因此对购房者而言没有风险。

Ⅲ 什么是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土地登记规范化应当是整个土地管理各个方面和环节的规范化,赞同楼上意见;现如内今我们这里土地利用容股室竞然不知道新的土地分类,给地籍这一块造成的麻烦可不少。另外,在土地估价方面也是只有商业、工业、住宅、或综合地价评估,也与新的土地分类不符。好象土地登记规范化只是地籍部门的事,当然地籍责任重大,但不能有问题 只医疗地籍呀!

Ⅳ 什么是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根据《全国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01]255号文),“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是“指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专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属务院令第55号) 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要区别具体情况,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五十年,商业用地的四十年。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与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但该合同不能简单地将“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理解为“综合用地”,进而将土地使用年限机械地规定为上述暂行条例第(五)项规定的五十年。有鉴于此,建议房地产交易行为人特别注意购房合同中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约定。

Ⅳ 综合用地,是属于“住宅用地”还是“非住宅用地”

事实上,来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自,还要追溯到1990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这份文件中将土地出让分为五类,并对各类性质土地的最高使用权年限进行了说明,分别是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商业用地年限是40年
综合用地年限是50年
住宅用地年限是70年

Ⅵ 什么是“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传统意义上的住宅用地,有两层意义:

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3)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4)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6)城镇综合住宅用地扩展阅读:

用地分类

城市居住用地按照所具有的住宅质量、用地标准、各项关联设施的设置水平和完善程度,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等,分成不同标准类型用地,在我国,居住用地被分为四类:

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

二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多、高层住宅为主。

三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

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居住用地

网络-住宅用地

Ⅶ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与城镇单一住宅用地有什么区别

我是国土局办证的,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指该宗宗地范围内是以住宅为主版,兼混有工业、商业等用权途的用地,城混的土地使用年限可以分为40年、70年或单一70年(根据出让合同或用地批文的设定为准);城镇单一住宅用地指该宗宗地范围内是只能以住宅(含纯车库、车位)用途的用地。城一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单一70年(根据出让合同或用地批文的设定为准)。PS:城混可以转为城一比较容易,但城一转为城混就麻烦得多了!!!

Ⅷ 关于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与城镇单一住宅用地,我有几个问题想询问加急谢谢!

你好朋友,你的问题还真是有点多,哈哈!
一个一个回答你,首先我明确一下你的观念,你所说的城镇混合住宅和住宅之间的区别,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你说的城镇混合住宅应该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体,就是一个项目当中既有住宅又有商业,这样的物业产权一般都是40年的这点没有什么问题,你的第一个问题是能否落户问题,不管这两者哪一种都是可以落户的,但是有的城市要求不一样,例如城市人均占地面积或者总房款来决定是否能落户问题,但是一般现在的房子都是可以落户的,这点应该不需要担心;
第二个问题,至于产权年限到期问题,目前在内地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具体实施办法,但是一般情况下目前是按照住宅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补交费用,而动迁照样得到相应的补偿,但是商业的话一般也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一般商业用房都是做生意来用的,这个有点麻烦,要是想办理营业执照或者相关手续的话就不行了,必须要补交土地出让金,钱倒是不多我这个城市是3元/㎡/年,很少出现这种情况的,一般不到这些年头又动迁了;
第三个问题,不知道你所说的转是为什么,但是产权性质在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其土地性质所以这点不可能改变的,不管是什么性质改成什么性质;
希望我回答的够全面,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我没有理解你的意思再追问我,哈哈 10分回答这么多问题!!!

Ⅸ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可以落户吗

你的问题还真是有点多,哈哈!
一个一个回答你,首先我明确一下你的观念,你所说的城镇混合住宅和住宅之间的区别,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你说的城镇混合住宅应该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体,就是一个项目当中既有住宅又有商业,这样的物业产权一般都是40年的这点没有什么问题,你的第一个问题是能否落户问题,不管这两者哪一种都是可以落户的,但是有的城市要求不一样,例如城市人均占地面积或者总房款来决定是否能落户问题,但是一般现在的房子都是可以落户的,这点应该不需要担心;
第二个问题,至于产权年限到期问题,目前在内地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具体实施办法,但是一般情况下目前是按照住宅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补交费用,而动迁照样得到相应的补偿,但是商业的话一般也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一般商业用房都是做生意来用的,这个有点麻烦,要是想办理营业执照或者相关手续的话就不行了,必须要补交土地出让金,钱倒是不多我这个城市是3元/㎡/年,很少出现这种情况的,一般不到这些年头又动迁了;
第三个问题,不知道你所说的转是为什么,但是产权性质在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其土地性质所以这点不可能改变的,不管是什么性质改成什么性质;
希望我回答的够全面,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我没有理解你的意思再追问我,哈哈 10分回答这么多问题!

Ⅹ 请问:房产证上写“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是什么意思是否代表是商住两用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是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中华人内民共和国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因此,“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要区别具体情况,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五十年,商业用地的四十年。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与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

(10)城镇综合住宅用地扩展阅读:

【住宅用地的防护工程规定】《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住宅用地的防护工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m时,应在挡土墙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顶面加设安全防护设施;

2、土质护坡的坡比值不应大于0.5;

3、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住宅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住宅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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