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两梯两户高层住宅电梯前室和疏散剪刀梯前室设置问题。 1、设两部电梯,分别设电梯前室
剪刀梯设两个前室,一个与住宅的北阳台联系一个与电梯前室合用
B. 当建筑设置2部电梯时,2个电梯的最小的相对距离是多少,有没有这方面的规范
严格来讲候梯厅深度,如果是住宅L=B+B并小于3.5M,如果是公建L=B+B并小于4.5M,B指的是电梯的轿厢尺寸。
C. 请问:住建部规定16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单元电梯需装两部,且其中—部必须能平放急救担架,是真吗
是的,文件早在2012年4月1日就开始实行,并且两部电梯其中一部必须具备担架/消防/无障碍功能。
D. 电梯的布置原则有哪些
电梯的位置布置原则
电梯是出入大楼人员经常使用的工具,因此要设置在内进入大楼的人容易容看到且离出入口近的地方。一般可以将电梯对着正门或大厅出入口并列布置(但对于超高层建筑为避免井道风的作用应阻止正门进入的风直接吹向层门);也可将电梯布置在正门或大厅通路的旁侧或两侧。为了防止靠近正门或大厅入口的电梯利用率高,较远的利用率低可将电梯群控,或将单梯分服务层设置。
百货商场的电梯最好集中布置在售货大厅或一端容易看到的地方,当有自动扶梯设置时综合考虑决定二者位置,而工作人员和运货用电梯应设置在顾客不易见到的地方。
为便于梯组的群控,大楼内的电梯应集中布置,而不要分散布置(消防电梯可除外)。对于电梯较多的大型综合楼,可以根据楼层的用途、出入口数量和客货流动路线分散布置成电梯组。同组群控的电梯服务楼层一般要一致。
同组群控的电梯相互距离不要太大,否则增加了候梯厅乘客的步行距离,乘客还未到达轿厢就出发了。因此直线并列的电梯不应超过4台;5~8台电梯一般排成2排厅门面对面布置;8台以上电梯一般排成“凹”形分组布置。呼梯按钮不要远离轿厢。候梯厅深度应参照GB/T7025。
E. 建筑设计中,住宅在18层一般设置一部电梯,18层以上设置两部电梯
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对住宅规划作出了更严谨、更科学、更安全、更人性化的规定。其中就对电梯的配置做了详细规定说明:
电梯配置的相关规范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认为一台电梯服务60-90户是适宜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规定:在方案阶段,住宅可按下表初步确定电梯数量、额定容量及速度。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不应少于2台。每层住40人、层数为24层以上时,应设3台电梯;每层住40人、层数为35层以上时,应设4台电梯。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梯数量应经计算确定。电梯的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乘客平均等候时间不宜超过120秒,发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60秒。
(对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解读:目前,我国高层住宅不断增加,老年人口急剧上升。这种规定是考虑到如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在抢救和运输时必须平躺的要求,如果走楼梯的话会耽误抢救时间,因此,规定在两部电梯中必须有一部能够容纳担架。)
F. 住宅楼和商住楼什么情况设置1部电梯,什么情况设置2部电梯
注:①底层作为商店或其它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专设计地面高度属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②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③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项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时,可不设电梯; ④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4.1.7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G. 13层住宅设两部电梯是强条吗
住宅设计规范6.4点二条规定。12层及以上的住宅需要设两部电梯。其中一部应能容纳担架。
但是这一条不属于强条。因为他不是黑体字。
H. 每层14户住户设置2部电梯合法吗
你好,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对住宅规划作出了更严谨、更科学、更安全、更人性化的规定。其中就对电梯的配置做了详细规定说明:
电梯配置的相关规范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认为一台电梯服务60-90户是适宜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规定:在方案阶段,住宅可按下表初步确定电梯数量、额定容量及速度。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不应少于2台。每层住40人、层数为24层以上时,应设3台电梯;每层住40人、层数为35层以上时,应设4台电梯。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梯数量应经计算确定。电梯的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乘客平均等候时间不宜超过120秒,发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60秒。
(对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解读:目前,我国高层住宅不断增加,老年人口急剧上升。这种规定是考虑到如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在抢救和运输时必须平躺的要求,如果走楼梯的话会耽误抢救时间,因此,规定在两部电梯中必须有一部能够容纳担架。)
I. 11层住宅有两部电梯需要布置连廊吗
你去年买房,往前推,施工内装,设计报审,土地规划,那都是四五甚至七八年前的事版情了,那个时权候适用的规范肯定是个更早几年制定的,当时是能通过审核的,所以,这算历史遗留问题 。
这个就象汽车尾气标准一样,国二国三国四标准在不断提高,但是之前标准的不能一刀切,只能逐步淘汰,只不过建筑的淘汰期比较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