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房贷把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的吗求经验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版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权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一手房、二手房)转换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若您是在招行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开展“商转公”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请您直接联系贷款经办行或当地的贷后服务中心咨询确认。
㈡ 如何将房贷由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个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是无法变更公积金贷款的,你的公积金留在下一套房产的时候在申请吧
㈢ 已经在银行办房贷,现在想转用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如果您在京工作6个月以上。
* 可以提供6个月的工资流水。
* 如果您没有严重信用不良记录。内
* 可以接受适当利容息。
我们保证在贷款成功前不需任何贷前费用,我是友信信用贷款的业务经理,需要可以打用户名
可以的话直接来我们公司签申请就可以,(无服务费)希望可以帮到您。
(建议您贷款时候,在拿到钱之前不要支付任何利息等贷前费用,以免上当给您的状况雪上加霜)
㈣ 已经按揭贷款了,但现在有了住房公积金,能否把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符合下述条件,就可以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回一般购房贷答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㈤ 房贷已经办了商业贷款的要怎么转成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咨询受理
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5、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6、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所需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四份(二代身份证议案复印身份证背面);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复印件三份;
3、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需复印照片页和内容页;未婚证明的时间须从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算起;未再婚证明须从离异或丧偶之日算起;证明必须由民政局出具,有效期十天),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填写好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原件三份;
5、原借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等相关贷款手续,复印件各三份;
6、贷款余额清单(须有最近前六个月的还款情况和本月贷款余额),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7、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土地证等证件复印件三份;
8、签房屋抵押备案登记表(由担保公司提供),原件一份。
另外,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并须在办理现场查看原件。
(5)现有分期房贷转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商转公贷款需要满足五个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3、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房产已取得《土地房屋权证》;
5、借款人有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无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本市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此外,国家和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也必须符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商业贷款
㈥ 已有房贷可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何申请
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1、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2)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的商业贷款未还清且必须还款正常、无逾期记录及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3、转贷额度
(1)贷款金额不高于申请转贷时商业贷款本金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转贷后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2)贷款金额不超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限额。
4、申请材料
(1)转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合同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证明文件。
(3)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余额证明及申请转贷日前的还贷记录。
(4)抵(质)押等担保的相关材料。
(5)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第3项留存原件。
5、办理程序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要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意向表》,并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核后通知办理转贷手续。
以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已抵押的所购房屋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所购住房开发商(须为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提供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阶段性担保(担保书格式附后);
以已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办理抵押登记的所购住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借款人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贷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以本人、第三人及与公积金中心签约中介机构提供的有价证券、公积金等作质押或所购房以外的现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直接办理。
(3)签约并放款。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须明确具体划款方式及帐号),办理担保手续后,承办银行将贷款划至借款人商业贷款账户。
6、相关事项
(1)已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不再办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2)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名下的,不能办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3)以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已抵押的所购房屋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在购房合同载明的办理产权登记期限内申请,超过期限的不能以该抵押方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