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谁知道哪些情况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专行;(4)法律属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本违约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迟延履行是指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的,或者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他解除情形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但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❷ 法院判决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开发商拒不执行,房屋所有权人是谁
不执行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还是归买方·
❸ 放弃房屋所有权是什么意思
放弃房屋所有权,就是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权了,意外着房产不属于自己,属专于他人了。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❹ 开发商名下在产权证在房屋出售时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没有投入使用,为新房,并且不存在交易,仅仅用于银行抵押贷款,那么,此类房是新房。
我问过我们同事,像你们公司已经办理了房产证,这自然不是新房了,因为你在过户时要交契税了呢,所以你这是二手房。
❺ 在房产证得到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开发商还是业主
房产证得到之前房屋产权属于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房屋产权才是业主。
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该房屋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依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需要登记的,在登记后生效。因此在本案中虽然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是事实上的物,但是在法律上其并不具有完整的物的属性。且在业主取得房产证前,该不动产并不存在权利人登记的情况,开发商亦未曾登记为所有权人,即房屋在业主取得所有权之前不存在所有权人。
而土地使用权在业主取得房屋产权之前属于开发商,在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该开发商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整栋楼或小区,俗称大土地证)要进行分割到户,业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涉及赠与以及附条件合同的问题。实践当中,有许多案例中宅基地使用权人往往通过赠与或者附条件合同的方式和第三人达成协议,进而约定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后与出资人实现共用或者分割房屋的情形。表面上,这种方式既符合“意思自治”的民法精神,又有法律规定为依据。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8明确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宅基地使用权人与第三人不管是通过赠与的方式还是通过拟定附条件合同实现各自目的的方式均与特别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基本法律原则以及现行土地政策的规定相悖,如果发生争议,都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❻ 房贷未还清,其中一方是否可以放弃产权
1、放弃产权跟房抄贷还清与否是没有关系的,放弃房子的产权需要公证,也可委托律师做见证。
2、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❼ 放弃房屋所有权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上海市各区公证处本网站首页均可查询。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❽ 开发商名下房产产权证已办理几年,再出售,需要怎么办
等同二手房交易~只是相关税收不同,因原产权人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