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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期房主卖房

发布时间:2021-03-01 15:47:12

1. 商铺租赁合同没到期,房东把商铺卖了 怎么办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抄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19、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

2. 商铺租赁期中房东将房子卖掉了,与原房东签定的租金有效吗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 其实原房东是侵犯了你的利益的。因为作为租赁人其实享有“优先购买权”,就是说如果房东卖房,他应该首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情况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你甚至可以以原房东侵犯你的优先购买权,而要求宣告该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祝你顺利。

3. 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卖房,承租人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卖房,承租人可以得到租金的补偿。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版就是说,租赁物在租权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房人和原房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虽然会导致所有权从原房东手中转移到买房人手中,但因租赁合同到还未到期,现仍为承租人实际占有,买卖房屋无法对抗租赁权,不能要求无过错的第三人租客腾房交付。因此,买房人还不能使用房屋,在等到租赁期满的这段时间,只能要求原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案件原房东未能履行通知第三人租客应将租金交付买房人的义务,第三人租客直至买房人起诉才知晓原房东已将房屋出售,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未转移。原房东无法将租金收取的权利转移,则应为自己的违约买单。

4. 商铺租赁合同没到期,房东把商铺卖了怎么办

1. “买卖不破租赁”,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说,即使这个房子怎么买卖,也不会影响房屋的租赁合同的,你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房东变了而已),新的房东无权说不租给你!这是明文写在《合同法》。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 其实原房东是侵犯了你的利益的。因为作为租赁人其实享有“优先购买权”,就是说如果房东卖房,他应该首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情况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你甚至可以以原房东侵犯你的优先购买权,而要求宣告该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5.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

所谓“抄买卖不破租赁袭”的原则,就是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房人和原房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虽然会导致所有权从原房东手中转移到买房人手中,但因租赁合同到还未到期,现仍为承租人实际占有,买卖房屋无法对抗租赁权,不能要求无过错的第三人租客腾房交付。因此,买房人还不能使用房屋,在等到租赁期满的这段时间,只能要求原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案件原房东未能履行通知第三人租客应将租金交付买房人的义务,第三人租客直至买房人起诉才知晓原房东已将房屋出售,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未转移。原房东无法将租金收取的权利转移,则应为自己的违约买单。

6. 在租赁期内,房东的房屋可不可以卖给第三方

1、租房期间房东可以卖房,卖房不影响承租人继续租住。
2、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专买权。
3、《合同法》相关规属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7. 在租赁期间房东可以卖房子吗

房东是可以卖房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即买卖不破租赁。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新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包括:

(1)租赁合同有效;

(2)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它的效力使买受人所取得的对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用益权的抗辩,从而不能使租赁关系被破除而终止,租赁关系仍然存在,承租人对于房屋的用益权不受买卖效力的影响。

(7)商铺租赁期房主卖房扩展阅读:

合同的法律特征:

①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②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③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④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网络

8. 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卖房,承租人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房屋租赁期间抄,房主卖房袭,承租人可以得到租金的补偿。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就是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房人和原房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虽然会导致所有权从原房东手中转移到买房人手中,但因租赁合同到还未到期,现仍为承租人实际占有,买卖房屋无法对抗租赁权,不能要求无过错的第三人租客腾房交付。因此,买房人还不能使用房屋,在等到租赁期满的这段时间,只能要求原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案件原房东未能履行通知第三人租客应将租金交付买房人的义务,第三人租客直至买房人起诉才知晓原房东已将房屋出售,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未转移。原房东无法将租金收取的权利转移,则应为自己的违约买单。

9. 租期之内房东卖房,应给予赔偿吗

一,如果房东因为卖房,导致了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版承租方违约补权偿。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双方协商。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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