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天津拆迁房地产评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作为住户应该如何准备谢谢。
您好,可以参考一下《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房屋征收评估等事项的通知》,如果有其他不懂的事项,建议提供详细信息联系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津国土房拆〔2011〕227号
各区、县房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津政发〔2011〕第20号),现就房屋征收评估和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租赁房屋补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
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后,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将房屋征收范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公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名时限内提出房屋征收评估作业申请。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报名时限结束后,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核实申请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等级,符合条件的列入备选范围。
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投票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被征收人协商时间、投票时间、投票地点等。被征收人在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告规定时间内没有投票的,视为放弃投票权利。
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投票,投票结果一致的,按照投票结果确定房屋征收评估单位;投票结果不一致的,将得票最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为房屋征收评估单位,当其得票相等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房屋征收评估单位。
房屋征收评估单位确定后,公证机关应当当场公布结果。
二、房屋征收评估
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的,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评估的,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是指所在街、乡镇行政管辖区域内)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确定基准价格,并结合被征收房屋的状况在5%以内进行修正;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没有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以相邻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确定基准价格。
房屋征收评估单位应当将初步评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7日,听取被征收人意见。
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后,房屋征收评估单位应当向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单。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单。分户评估报告单估价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人要求按照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的,应当自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单3日内向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书面申请。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接到申请后2日内,应当通知房屋征收评估单位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并在5日内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单。
三、复估及专家委员会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单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屋征收评估单位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房屋征收评估单位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被征收人或者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屋征收评估单位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经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作出的维持评估报告的鉴定意见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屋征收评估单位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四、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租赁房屋补偿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租赁房屋(以下简称“公有租赁房屋”),住宅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的5%给予被征收人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的95%给予房屋承租人补偿;非住宅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的20%给予被征收人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的80%给予房屋承租人补偿。
本通知自2011年6月8日起施行至2016年6月7日废止。公有租赁房屋承租人享有本通知中被征收人投票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估及专家委员会鉴定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❷ 房地产拆迁流程及相关所需文件资料
住户拆迁同意确认签名(小区或村需90%以上签名)——进行住户及人口登记内——进行拆迁住宅容的有产权、无产权、临时建筑面积测量和登记——建立拆迁补偿方案(租金补、营业补偿、装修补、有产权、无产权、临时建筑补偿)——如有回迁新方案设计和意见征询——交旧改拆迁街道、区、市审批
——与住户签拆迁合同
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住户拆迁签名同意书、相关产权登记及测量文件、确认补偿方案、确认设计方案、相关改造协议和合同、政府拆迁批复、拆迁合同等等
❸ 做房地产开发商都要具备那些流程和条件
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四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19、签订征地协议
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26、办理冻结户口
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28、办理农转工工作
29、办理农转居工作
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32、征地结案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
第五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 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第六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17、招标准备
18、招标通告
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27、评标、决标
28、发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32、建设工程监理
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35、办理开工前审计
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
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50、竣工统计登记
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52、办理产权登记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
1、三通一平费
2、自来水厂建设费
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4、供热厂建设费
5、煤气厂建设费
6、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
7、地下热水资源费
8、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
9、开发管理费
10、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
11、建筑行业管理费
12、绿化建设费
13、公园建设费
14、绿化补偿费
15、路灯维护费
16、环卫设施费
17、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小区配套费)
18、电源建设集资费(用电权费)
19、外部供电工程贴费(电贴费)
20、建安工程费
2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
22、合同预算审查工本费
23、质量管理监督费
24、竣工图费
25、建材发展补充基金
26、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27、工程监理费
28、工程标底编制管理费
29、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
30、超计划用水加价
31、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
32、占道费
3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❹ 房地产公司摘牌土地以后才可以拆迁,那原来土地上的住户就由开发商搞定,政府挂牌的时候会征求他们的意见
一般,城市规划条例中,属于划归旧城改造的区域,政府都会通过论证会和公示来征询民众的意见,所以只有属于旧城改造的地块才会毛地挂牌!
❺ 谁能给我说说关于房产拆迁的流程和方式 是政府负责拆迁还是开发商负责拆迁
开发拆迁流程:首先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或者计划委员会审批通过,同版意立项权----控制性规划和详细性规划报规划局审批,同意规划条件------进入征地阶段------由政府发布拆迁公告和补偿办法------委托拆迁公司-----同户主签订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费用-----拆除原有建筑和设施------九通一平-----交给国土局挂牌。
国家建设项目由政府主导并出资,带专业拆迁公司,代替政府出面签订补偿协议和具体事宜。
开发商项目由政府主导,开发商出资,政府部门和拆迁公司负责签订补偿协议和具体事宜。
个别地方由村、镇政府同户主签订补偿协议。
❻ 详细的拆迁流程
拆迁流程是拆迁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具体体现,了解拆迁流程会使我们对整个拆迁环节有一个概括性的把握。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拆迁补偿协商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
(2)、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进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5、拆迁实施阶段:
(6)房地产开发商拆迁住户流程扩展阅读: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
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
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
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❼ 开发商拆迁前需要什么手续
开发商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五项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7)房地产开发商拆迁住户流程扩展阅读:
《拆迁条例》对拆迁的补偿规定: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❽ 拆迁流程和开发商和拆迁公司关系
国家规定开发商不允许自己拆迁,他们没有拆迁的权利.,因为国家怕出钱人抠老百内姓的钱. 所以开发商要请有容拆迁资质的单位来进行拆迁和协谈.其实拆迁办对开发商和拆迁户都是一个制约作用,一方面怕拆迁户乱要钱,一方面怕开发商坑老百姓, 其实拆迁办的目的是好的,但是这行业潜规则太多,拆迁办也是象这开发商的,!
只能告诉你一条路,不要找任何熟人,谈归谈,最后在走,!一定比前面走的占便宜. 这个方法显然是比较困难的, 因为当钉子户也要有一定本事,也要顶的住拆迁办的手段,! 只能说到这里了, 本人武汉从事拆迁工作5年。!
❾ 在拆迁中政府,实行拆迁的人,房地产开发公司。三者间是怎样一种关系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以上概念依据《网络》
---------以下观点依据《fan0000000网络》
一、政府。
首先,拆迁必须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经过政府批准,所以,政府在拆迁中居于主导地位,属于领导者。
其次,拆迁必须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于各方的行为,政府应进行监督、指导,属于监督者。
二、开发商
开发商是在整个活动的最重要参与者。根据开发商进入拆迁的时间段不同,其工作量也不近相同。有些拆迁,政府负责拆平,而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开发商自己拆平。拆平是整个拆迁工作中最重要的一步,也是问题、矛盾最集中的一步。之后,就是办理相关证件、盖房、卖房、交房了。
三、原来的居民
如果已经确定了要拆迁,原来的居民只能是选择搬走---再回来,或者搬走---永不回来,往往后者会比较多。经历过搬家的人都懂得,“再搬一次家还不如杀了我”;更重要的是,新盖的房子,你不一定买的起。总之,原住民绝对是付出最多,收益最少的。
总之,看起来一切都是很美好的,美化了城市、官员赢得了政绩、开发商装满了荷包、GDP 获得了增长,财政收入获得新高、"老百姓"住上了新房。。。。。
从此,他们幸福的生活下去。。。。。。
❿ 政府拆迁和开发商拆迁有什么区别
1,补偿方面:
如果说是征地(政府拆迁)的话,那就是给多少补偿就是多少,政府征地必须依照国家标准补偿;开发商拆迁的话,是委托拆迁公司跟你们谈,就有商量的余地!
2,用途方面:
政府征地一般是城市开发,如铁路;开发商拆迁一般是商业住宅改造。
3,拆迁手段性质:
政府征地是强制性的,开发商拆迁可以有商量余地。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