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村干部借用搞新农村的名义强占农民的宅基地搞房地产,农民应以怎么的法律法规向其索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回出让、转让或者出答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依该条例出让其使用权。违反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有关征用土地协议的,其征用土地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以非法转让土地论处。2、所你你们村集体的这种做法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诉、控告或检举。
㈡ 农村宅基地被人强占了怎么办
1、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专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属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2、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土地权属争议应当先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
3、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自己,那么对方占用自己宅基地的行为就是侵权,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经过土地确权程序,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㈢ 邻居强占老家部分宅基地,村里不给我们开老家的宅基地证明,说是怕得罪人我们该怎么办哪里能管这种情况
关于宅基地继承问题上,你可以参考以下相关内容:
首先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版承的。你所提及的宅权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的使用权的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属于“特殊财产”。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一宅的规定,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但是在宅基地上建起的房屋,你是可以继承的。
你这种情况,宅基地已经收回村集体了 ,不再是你的了,地上也没盖房子,你家没什么继承的,
㈣ 强占他人宅基地是哪条法律
按照《民》、《物权》、《土管理》规定强占私农村宅基属侵犯合私财产应赔偿损失返原物、停止侵害等
㈤ 农村宅基地商业开发商强占怎么办
我国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成员的住房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内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容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只能在集体内部成员中流转。
如果所谓开放商强占地情况属实,则属于非法占地,可以选择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㈥ 村民对非法强占强建宅基地有何对策
农村宅基地违章举报一般可以直接找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地方上专专门设立的控属违办、地方规划局、地方建设城管执法队等,这些部门都有权利对农村宅基地的非法使用行为进行认定或者查处。
例如,根据搬经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意见》中对各职能部门在控制地方农村违章建筑工作中对各地方部门的工作职责有明确规定,并设立的相关举报电话:
1、建管所:审核村(社区)上报的建房申请手续,报送分管领导批准;对批建房屋现场定位放线;根据审批手续对村(社区)支部书记、城管巡查人员交底;验收建成房屋。
2、土管所:负责审核申请建房的用地性质,确定合法用地面积;定期巡查农保区拆旧复垦地块的违章建设情况。
3、村(社区):宣传、引导村民进集中居住区或进城进镇居住;指定专人负责辖区的建房管理;建立内部巡查网络;上报违章建房情况;处置或配合处置违章建筑;对符合修缮、改造条件的,初审申请报告,报送建管所。
4、城管执法队:负责巡查建房情况,收集巡查信息,建立巡查台帐,及时上报违章事实;配合村(社区)拆除违章建筑。
㈦ 开发商与镇政府强制侵占农民宅基地应该可找那个部门控诉
你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自行或委托律师准备材料、证据,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㈧ 既然大多数的村民的宅基地都没有产权证和土地证,为什么开发商不直接推倒呢根本就不需要赔偿啊!
强拆有两种,一种是违章建筑,一种是违规占地。其实你想问的是为什么城市强拆那么多,农村为什么那么少,因为还没有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