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疫情期间申请减免房租但申请的月数是包含在保底租金内的该怎样计算
星期天申请减免房租,但申请的月数是包含招保底租金,那该怎么计算这个计算应该根据你的所需求或者需要计算就可以
㈡ 在已经给承租人减免房租的情况下,承租人再次以疫情为由要求我减免房租,否则就毁约,请问我该怎么办
首先,个人认为你的胜算几率相对比较大。
因为疫情虽然是不可抗力,但并不是毁版约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协权商减免租金的形式来共同努力抵抗疫情。但如果说有疫情,就可以毁约,这肯定是违反了合同法的。毕竟疫情不是永远的,不能将损失一股脑的扔给另一方承受。
其次,根据你的描述,承租人并不是没有承受能力,只是使用疫情的借口来逃避责任。只要你把对方租房开新校区的证据固定下来,就可以证明对方不是没有承受能力,只是故意毁约。
最后,建议你与承租方认真协商,根据疫情可以适度让渡一部分利益。例如,疫情原因,教育局停止校外机构办学期间,减半收取房租或免收房租;待疫情缓解至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时,再重新计算房租。毕竟,如果承租人真的毁约,即使你能胜诉,要回应得的收益也是很困难的。当然,也不能完全被承租人吓住,如果要毁约,就毁好了。疫情原因并不能完全以不可抗力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