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比较专业的问题. 你原先办理的是预告登记,银行拿到的是"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本质上这不是物权的抵押而是一种"期权质押".如果在你期房还贷期间,开发商的房屋不建造下去,成了烂尾工程.你又据此不正常还贷了.则银行承受了极大风险.它拿什么去追回债务?房屋此时是一堆砖啊!!!,无使用价值. 你还不知道的事是,此阶段,银行贷款要找借款保证人的,它就是开发商, 银行借此用以转移风险.借款合同还明确, 一旦债务人办理了产权证,则开发商的担保义务也告结束. 房产的<其他权利证明(就是抵押证)是要在办理小产证的同时办出的.这两证办出, 意味着房地产(物权)的各自权利被确立了,被抵押的是物权了.当然银行就比较安全了.若你现房了,有产证了不还贷,银行可以通过拍卖房屋来追回债务,银行风险显然小了很多。oldq=1)
B. 房子是期房,把按揭还清,拿房时能拿到房产证吗
需要还清房屋贷款后,带着还清银行贷款的证明、银行的他项权利证书等到房管部门取消抵押、领取房权证书~若是还没有交税的话交齐税费后领取~
现在贷款原件在房管部门,抵押证书(他项权利证)在银行~
C. 我是贷款买期房,何时能见到房产证
现在大多数的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有些银行是主动发还产权证的、有些银行是应贷款人申请发还。待贷款还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记。也有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发还的方法。
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他项权证>放在银行,你的产权证呢上面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他项权证>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他项权证>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
D. 土地使用权被抵押的期房可以买吗
土地使用权被抵押的期房可以买。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4)期房被抵押有房产证扩展阅读
买被抵押的房子会存在风险
1、重复抵押
开发商在建设的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会选择将部分房源抵押给银行,获得银行的贷款,另一方面又为了加速回笼资金,在未经银行同意且没有告知购房者该房源已被抵押的情况下,就对该房源进行出售,这种重复的交易造成了巨大的风险,给房屋权属登记也带了隐患。
2、多方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风险往往发生在房产被抵押给多方的情况下,比如房产同时抵押给银行,工程方,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抵押人,最终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如果开发商资金链断开,无法偿还贷款和拖欠的资金,那么,最终处理起来,房屋的归属问题就会是错综复杂,毕竟各方的利益都要照顾到。而购房者势单力薄,最终受到损失的还是购房者。
3、退房难
开发商恶意隐瞒抵押情况,要么是补办解押手续,继续完成房产交易,要么是支付违约金,同意购房者退房。
但是,通常情况下退房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开发商反而会找借口解决,延长购房的战线,得到的结果只能是等待。
4、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抵押房产在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偿还清债务的前提下与购房者进行的再次交易,对购房者来说不仅面临着首付房款的损失,还因为银行与开发商之间的债务关系的存在,无论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还是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都是不能的,更别提网签备案,到房管部门办理不动产权登也是受阻的一件事。
E. 期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先去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让他给你这一套解压,然后办理相关手续,这样进行是可以的。抵押版的房屋权出售开发商是可以一套套解压销售的
具体能否告下来,就要看你们签定的合同有没有规定了,如果规定开发商不允许将已售房屋抵押,那么你就能成功告下来,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只能是这样了,合同中会有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能保证这天把房子交给你,并且在约定的日期内给你办理完房产证,那么,他就没有失约,你也就很难告下他来。
F. 期房 贷款已办下 银行要求办理房产证,为什么
这是个比较专业的问题. 你原先办理的是预告登记,银行拿到的是"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本质上这不是物权的抵押而是一种"期权质押".如果在你期房还贷期间,开发商的房屋不建造下去,成了烂尾工程.你又据此不正常还贷了.则银行承受了极大风险.它拿什么去追回债务?房屋此时是一堆砖啊!!!,无使用价值.
你还不知道的事是,此阶段,银行贷款要找借款保证人的,它就是开发商, 银行借此用以转移风险.借款合同还明确, 一旦债务人办理了产权证,则开发商的担保义务也告结束. 房产的<其他权利证明>(就是抵押证)是要在办理小产证的同时办出的.这两证办出, 意味着房地产(物权)的各自权利被确立了,被抵押的是物权了.当然银行就比较安全了.若你现房了,有产证了不还贷,银行可以通过拍卖房屋来追回债务,银行风险显然小了很多。.
有的地方,银行还要求该两证都押在银行呢(在还贷期间).
相关知识请参考我的知道回答(http://..com/question/196914401.html?oldq=1)
G. 期房没房产证银行按揭那什么抵押
实际的情况并不是像大家所想的那样,要把房产证抵押给银行。按照规定,按揭贷款买房的,应该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的抵押登记,银行一方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他项权证》。所以,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所以,一般来讲,你本人可以持有房产证,只是银行持有他项权证。但具体要看房管局的具体规定。有些地方是银行直接没收产证 有些比如上海有他项权利证明抵押银行的,房产证在业主手里,实践中有的房管局就是要将房产证交其保管。
那么按揭购买的房屋怎样办理房产证;
分为两种情况:
1.根据产权证在谁手里情况不同,还完贷款后领回产权证的程序也分好几种,一种简单的情况就是产权证正本已经抵押在银行了。如果是这种情况,购房者还完了贷款,或者是提前还完贷款,想退保险,就需要联系或提前联系银行。银行会告诉购房者哪天去办理相关手续。不同的银行具体要求不一样,但一般银行都会要求购房者带上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保单副本和。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去银行办理好结算手续后,会领到一个还款凭证,银行还会把产权证正本、买卖合同正本和保单正本一并还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就可以拿回完全属于自己的产权证,和银行没有什么关系了。
2.但由于各个银行不同分行的操作规定不统一,有些分行也并不要求必须把产权证正本押在银行,而只需做一个抵押登记或者它项权证,购房者可以自己持有带有抵押登记标志的产权证。如果是这种情况,购房者在还完贷款之后,除了重复上面的步骤外,还要进行一个撤消抵押登记的程序。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后,银行会亲自或者委托做抵押登记的律师联系主管国土房管局,和购房者一起去撤消抵押登记。不同的房管局要求也不一样,购房者除带上上述证件外,还需带好银行开具的还款凭证。
H. 买期房什么时候给房产证
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8)期房被抵押有房产证扩展阅读:
商品房买卖的要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
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I. 期房地块被开发商抵押影响房产证办理吗
影响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版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权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准业主们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放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