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住宅公房拆迁,承租人如何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对拆迁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方案有:
1、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对拆迁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项目一般有: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该项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若无约定的,则“当房屋由房屋承租人使用时,发给房屋承租人。”
2、提前搬迁奖
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搬迁奖励费。如: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拆迁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提前搬家奖励费。”搬迁奖励费的支付按搬迁费的支付原则办理。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故当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则应获得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停产停业损失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若因拆迁造成承租人停产、停业的,则承租人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5、添置物品的补偿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改善或者增设的物品主要体现为对房屋的装修及添置的相关设施,如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就此项改善或者增设物品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如无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此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应支付给承租人。
㈡ 非住宅房屋拆迁能获得什么补偿
要具体看您房屋的情况。
正规的商服用途的房屋,按商铺补偿。
住宅改为非住专宅(住改非),有属营业执照的,可以高于住宅,但一般不会和商铺一样高。
如果是租用的商铺、门面,需要看是否在租赁期内,首先要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拆迁补偿的明确约定,如果有,则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如果没有则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是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的。
㈢ 非住宅房屋拆迁的补偿与住宅拆迁补偿一样吗
非住宅房屋拆迁的补偿与住宅拆迁补偿不一样。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代表不同的房屋类型,所获得的补偿方式和金额也不同。
对于非住宅补偿来说,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补偿方式一般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因此,在拆迁时,如果遇到问题或是补偿有问题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是咨询律师。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㈣ 关于住改商,非住宅房屋拆迁,有安置费补偿吗
一、你这种情况,应该按照“住改商”的标准进行赔偿。你所谓的按照商品房的说法是概念错误,你的房子不能是住还是经商,本来就是商品房。
二、对征收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用房的补偿, 各地可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
三、你作为被征收人一方,应当注意搜集房屋用于经商使用的工商、税务、房屋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所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以便在征收过程中让征收部门能够予以充分考虑。
四、法律依据:
1、建设部建房函字〔1993〕23号《对湖北省沙市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中有关问题报告的复函》
“在拆迁中,对私房非住宅,应根据房屋产权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确 定。当私房的使用性质由住宅变更为非住宅房屋或经营房屋,其房屋所有人应向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登记。对私有房屋使用性质虽巳变更,但没有办理房屋使用变更登记的,应首先补办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登记手续,补交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后,拆迁人则根据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的实际情况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合同。”
2、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03〕42号《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第四部分规定:“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㈤ 拆迁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内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对于拆容迁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在《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一)设备搬迁、安装费用。(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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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拆迁,什么叫非住宅房屋
工业用房:是指独立设置的各类工厂、车间、手工作坊、发电厂等从事生产活动的房屋。 公用设施用房:是指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理、变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环卫、公厕、殡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房屋。 铁路用房:是指铁路系统从事铁路运输的房屋。 民航用房:是指民航系统从事民航运输的房屋。 航运用房:是指航运系统从事水路运输的房屋。 公交运输用房:是指公路运输、公共交通系统从事客、货运输、装御、搬运的房屋。 仓储用房:是指用于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用房。
编辑本段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
商业服务用房: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 经营用房:是指各种开发、装饰、中介公司等从事各类经营业务活动所用的房屋。 旅游用房:是指宾馆、饭店、乐园、俱乐部、旅行社等主要从事旅游服务所用的房屋。 金融保险用房:是指银行、储蓄所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从事金融服务所用的房屋。 电讯信息用房:是指各种邮电、电讯部门、信息产业部门,从事电讯与信息工作所用的房屋。
编辑本段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
教育用房:是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职业学校、业余学校、干校、党校、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电视大学等从事教育所用的房屋。 医疗卫生用房:是指各类医院、门诊部、卫生所(站)、检(防)疫站、保健院(站)、疗养院、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保健、防疫、检验所用的房屋。 科研用房:是指各类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研究设计、开发所用的房屋。
编辑本段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
文化用房:是指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从事文化活动所用的房屋。 新闻用房:是指广播电视台、电台、出版社、报社、杂志社、通讯社、记者站等从事新闻出版所用的房屋。 娱乐用房:是指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剧团等从事文娱演出所用的房屋。 园林绿化用房:是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苗圃、花圃、花园、风景名胜、防护林等所用的房屋。 体育用房:是指体育场、馆、游泳池、射击场、跳伞塔等从事体育所用的房屋。
编辑本段机关事业办公用房
机关事业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等行政、事业单位等所用的房屋。
编辑本段军事用房
军事用房: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机关、营房、阵地、基地、机场、码头、工厂、学校等所用的房屋。
编辑本段其他用房
涉外用房:是指外国使、领馆、驻华办事处等涉外所用的房屋。 宗教用房:是指寺庙、教堂等从事宗教活动所用的房屋。 监狱用房:是指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等所用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