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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住宅开商用

发布时间:2021-02-28 12:53:42

住宅楼(小区)到底可不可以商用开公司

住宅小区商品房开公司需要征得其他利害业主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1)小区住宅开商用扩展阅读: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⑵ 住宅楼可以做商业用吗

应该不可以的。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⑶ 普通住宅房屋做商业经营用途合法吗

住宅能否用作办公,首先需视该种商业用途是否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无相关禁止性规定,还需专看是否违属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如不违反规约,还需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小区住宅开商用扩展阅读:

普通住房: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5、首次上市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同普通住宅。

⑷ 居民住宅楼做商业用途

如果改变房屋的用途,应当由相应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你可以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投诉.
如果版对方权已经建成,影响到你的生活,你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向批准部门投诉.
有些地方经过规划等部门批准,是允许住改商的。建议你先查询清楚对方是否已取得相关的审批。如果审批手续已齐全,而对方又影响到你的,可起诉。

⑸ 擅自将住宅改为商业由哪个部门管理,具体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果是将小区住房改为商用,须经小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由工商局出具《同意将住宅改为商用的证明》,需居民委员会盖章。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小区住宅开商用扩展阅读:

住房性质改变的条件和司法解释:

1、“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认定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前提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进行了解释,即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2、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专有部分是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或利用上的独立性或能够登记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的房屋、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

而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则包括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公共的或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以外的道路、绿地,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对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即使业主对其专有部分行使权利,也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上述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物权法

⑹ 住建部规定小区内能否开公司

住宅小区也称“居住小区”是由城市道路以及自然支线(如河流)划分,并不为交通干道回所穿越的完答整居住地段。住宅小区一般设置一整套可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层专业服务设施和管理机构。
小区住宅可以注册公司,只不过手续比较繁琐。公司的办公场地需经过房管局备案才可以成为办公场地,住宅用途的场地必须开具临时商用证明,你所要注册地址的那一栋楼的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通过,即使所有的业主给你签字了,还要沾公告,公告45天,小区里没有人反对,并且住宅开的公司只适用于从事“安全、环保、不扰民”行业。此类行业具体还要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物权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上条件您都做到了,才有可能在住宅开公司。

⑺ 居住房里能否开公司

居住房中可以开公司。但存在前提,即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

理由专如下:

根据《物权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所以,在经得业主同意后,可以开具有营利性质的公司,但是,也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

⑻ 小区住房能否用于商用

只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就可以.这个还真不能强制人家停止营业,通过业主大会跟内人家协商吧.毕竟容合法营业是人家的权利,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能剥夺的.除非其经营严重影响了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够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可以由警察对经营者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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