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类成功经营模式:著名(房地产)品牌类;著名社区类;(大型)生态(园林)社区类;高尚(综合)社区类;文化社区类;旧城改造类;现代新城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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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房地产的运营模式
拿到地块后,房地产要做事情很多,你要详细明白的话需要亲自经历或者查阅书籍。我这里给你笼统列举一些:
一、前期准备阶段:
土地获取后开始前期手续工作:也就是几个证的获取(土地证、用地规划证、工程规划证、施工许可证)。大体过程是:设计院根据各项指标要求等设计 规划方案—建筑方案—施工图纸(这里面牵扯到前期报建好多程序)。前期工作一直到获得施工许可证正常时间为10个月左右。有了施工许可证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工程施工工作了。
二、施工阶段:
该阶段主要是项目现场的工程施工,牵扯好多管理方面、好多部门(设计部、成本预算部、工程部、材料部、财务部、销售部等)。该阶段特点是根据设计图纸来形成具体的实体工程。要有好多外来单位参与工程的施工与管理。签订各种合同,组织施工。该阶段也是花钱的阶段。
三、工程达到一定条件(各个地区要求不同)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屋开始预售。(策划、宣传、推广,客户签订合同,收取资金等等)
地产商对建材,五金的购货渠道:一般工程开发商将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总包单位,施工合同中约定材料的采购。有些开发商材料采购施工单位采购,根据当初报价结算。也有开发商有专门的材料部,他们给出材料价格,根据该价格最终结算。还有开发商单独对钢筋、水泥、商砼等大项自己采购,其他的施工单位采购。还有外墙保温、门窗、单元门等一些分项工程,开发商也会单独分包出来。
说这么多吧,你看不明白再追问吧。
⑶ 众所周知,中国的产业园主要有三种运营模式:1、政府为主导型;2、政企结合型;3、企业主导型。
举例:
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是天津第一家注册的创意产业园,也是天津目前最大的综合性创意产业集聚区。当时占地面积16公顷的“凌奥园区”,以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核心,以创新产品发布、展示交易为重点,产业化程度较高。园区为企业搭建的四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服务于动漫和动画的面部创作系统,是国内目前唯一的,也是世界数字动画创作产业中领先的技术服务平台。规划中的三期工程竣工后,凌奥创意产业园将成为占地300亩,可容纳百余家创意产业企业,集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发布、展示、交易及品牌推广等为一体的创意产业旗舰。
又如“天津经济快乐特别区”,是从一个乐器生产厂起步,依托静海乐器加工制造产业相对集中的优势,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建设集乐器制造、演出演艺、旅游休闲、展会交易于一体的“天津经济快乐特别区”。特别区成立了“中国北方乐器产业联盟”,举办国际快乐经济产业高峰论坛,组建国家乐器检测中心,成立“民间乐器大师考评中心”,建造超大型乐器文化演艺中心。可实现年产值30亿以上;提供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形成产、学、研、吃、喝、玩、乐、游、购等文化与经济一体化格局;构筑完整的乐器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条,已经成为中国北方主要的乐器出口企业,占据了较大的国际市场份额。主要产品有铜管乐器等六大系列300余种产品,并被选派参加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和2009年国庆阅兵式。将丰富的乐器产业资源转换成文化产业资本,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区域经济和文化发展中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⑷ 开发商写字楼有哪些销售运营'模式
深圳办公室租赁网站E点租认为,对开发商来说,写字楼适合以市场的方式整体出售、分版层出售,权小单元小户型的出售更适合强有力的计划销售模式;住宅更适合分户销售、分户租赁、分户出租;销售住宅是市场的事情,持有住宅是计划经济行为;对需求者来说,持有写字楼比租赁写字楼更具优势,一般来讲,持有写字楼是需求者的方向。很多时候租赁写字楼不利于需求单位固定经营地址、不利于长远发展战略。
⑸ 房地产开发商是怎样运作的
近年来,房地产业的高财务杠杆导致的可能对银行系统、乃至政府和普通民众的风险转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泡沫破裂所引发的银行不良信贷资产扩散效应将严重威胁到入世后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监管层希望通过宏观调控政策控制房地产投资,降低被房地产捆绑的各种风险,这其实为房地产行业自身调整提供了良好的时机。这一时期的土地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出台各项措施提高房地产行业的进入门槛。但遗憾的是这种“控制供给”的调控方式虽然部分地降低了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的风险,却不能有效抑制房价的增长。显然,扬汤止沸的做法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错看房地产属性导致调控变空调
无论是在摩根斯坦利和标准普尔公司的全球产业分类中,还是在英国金融时报的全球分类系统中,房地产业都属于金融业的范畴。我国的房地产业长期独立于金融业之外,采用建筑业的方式进行调控和管理。如果说1998年住宅市场化之前,房地产业由建设部门管理是可以理解的,那么住宅市场化之后,则必须充分意识到房地产的金融属性,正视其相当程度上具有的作为投资甚至是投机标的的现实情况,必须建立规范的与之相适应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从房地产投入的各个要素着手来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因此,政府用非市场化的手段去调控已经市场化的产品,自然是事倍功半。这种错位的直接后果就是中国没有形成房地产金融体系,房地产商自立一派,房地产金融变成简单的房地产信贷。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系统仅仅成为房地产商的资金供应商。
此外,目前建安成本、配套设施成本在整个房价成本中的比重不断降低,决定房价的最重要因素是土地成本,而土地价格和相关利润往往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因此,地方政府有着抬高地价的本能欲望。从这个角度上看,攀升的房价是地方政府、银行、房地产商三方的博弈成本。
另一方面,房地产供求关系中存在大量“虚造”。国家在房地产金融产品创新和开放上的严格控制,虽然本意是保证金融体系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但由于我国当前缺乏除银行体系之外的其他融资渠道,使得大量的资金特别是民间资金没有办法以合法的方式顺利进入形成房地产供给的开发领域,于是大量资金转向需求领域,这便是“炒房”。“炒房”增加了大量的“无效需求”。这些炒房者不是为了自身居住,而是为了将来高价变现或通过银行按揭机制来谋利,这种投机性的“无效需求”给地方政府和百姓一个直观印象:房子的供给减少,社会需求大增。“供不应求必然导致商品价格提高”这种最简单的经济学常识使得社会资源进一步涌入房地产投资领域,上述恶性循环进一步刺激了房价提升。
再者,当前房地产业近乎完全采用间接融资的模式。开发商大部分融资渠道是银行,银行信贷不是股权投资,社会储蓄不是开发商的股东。间接融资比例过大的最大问题是投资收益与承担风险的不对等,在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以较少的自有资产对项目开发负责,政府出让土地、银行提供房贷和按揭、期房购买者预付房款。一旦项目成功,开发商获得其中绝大多数的收益。一旦项目失败,政府和银行以及普通的购房者则承担了绝大多数的风险。这种背离也加重了监管层和民众对房地产业的不信任感。
社会资本供给提高可降低行业的整体利润率。民众可以通过各种金融手段分享地产的利润,可以分流炒房等“无效需求”。再加上各地控制被动需求的政策出台,房地产的需求在长期内将回归到正常的水平。在供需双管齐下的作用下摆脱宏观调控政策与房价之间呈现的不良局面
变“扬汤止沸”为“釜底抽薪”
我认为,解决房价调控的困境还是要从供求关系角度切入。变“扬汤止沸”为“釜底抽薪”。
首先要增加民间资金的供给,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发展多元化的直接融资渠道,使社会资金以资本的形式真正流入房地产供给领域。资本供给提高可降低行业的整体利润率,使房价的增长速度恢复到合理的水平。此外,民众可以通过各种金融手段分享地产的利润,一方面可以平息当前的争论,另一方面则可以分流炒房等“无效需求”。再加上各地控制被动需求的政策出台,房地产的需求在长期内将回归到正常的水平。在供需双管齐下的作用下摆脱上述宏观调控政策与房价之间呈现的不良局面。
从目前来看,比较现实的房地产直接融资方式主要包括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产业基金以及房地产信托基金。应该鼓励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优秀的房地产公司上市,壮大房地产公司资本实力,使社会公众成为房地产公司的股东,从而分享房地产开发的利润;高信用等级的企业还可以采用企业债券的方式获得自身资金实力的壮大。另一方面,在《产业投资基金法》还未出台的情况下,应在《信托法》的框架内,发展房地产信托基金。鼓励现有的信托金融机构借鉴国外成熟的房地产金融产品,推出经过监管当局认可的标准化的信托产品。只有建立真正的直接融资方式的房地产金融,拓宽融资渠道,才能使社会资金成为房地产资本投入的核心力量。降低间接融资的比例,使房地产开发中的利益和风险分担机制趋于合理,减少房地产风险向银行体系的扩散的机会。
从现在备受关注的房地产信托基金这方面来看,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房地产信托产品的标准化。这需要监管层从行业的高度上制定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的操作、管理和监管机制。如果不能打破现有房地产信托小规模私募,各家信托公司自主发明、自我设计的“作坊”状态,房地产信托就无法脱离灵活性有余,而规范性、安全性以及抗风险能力不足的窘境。
建立合适的交易平台和二级市场的退出机制,以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问题。当前信托公司内部的柜台交易无法满足信托产品的流动性需要。让标准化的信托产品在市场上交易,使投资者可以随时参与或退出,这样不但能够增加投资者的购买意愿,增加中长期投资品种推出的可能,也才能够真正建立信托产品的风险释放机制。
作为最终进入交易所市场的过渡,可以考虑先开放此类产品进入银行间市场,让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到房地产信托基金中来。现在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机构投资者参与会推高房价。同样的怀疑也曾经出现在证券投资基金推出前,但事实证明,机构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并没有增加股市的泡沫,反而带动了投资理念的改变,使市场趋于理性,对减少泡沫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鼓励发展廉租房信托。在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为低收入者提供廉租住房显得尤为重要。既要解决困难又不过度地增加负担,还要善用资源、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借鉴国外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的成功模式,发行廉租房信托并允许其公开上市交易应该是很好的解决方案。我们不主张新建廉租房小区,因为目前存在着大量的80-90年代建设的暂时还达不到拆迁标准的二手房,再建设低成本廉租房无疑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低收入者集中居住有可能形成新的贫民窟。应该采用廉租房信托的方式分散购买二手房作为廉租房,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市场运作使社会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政府负责制定廉租房的标准、审批入住资格,并提供租金和税收方面的补贴,金融机构负责发行信托产品和管理信托资金,并负责聘请专业的机构对所购物业进行管理。廉租房信托基金的主要收益来源是政府的补贴,这样才能有效使国家政策向低收入阶层倾斜。我们试着做一下粗略的测算,假设全国每年通过发行廉租房信托筹集1000亿资金,按照今年上半年约2500元的平均房价,就可以购买约4000万平米普通住房。按平均每户60-70平米,可以解决约60万户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大约占年新增住房需求的10%。按照信托5%左右的年资金回报要求且其中90%由政府补贴,每年政府的支出大约为45亿元,还不到2005年各级政府总共5500亿卖地收入的1%,完全是可以负担的。
房地产开发商到了改变自身的资本结构和运作模式的时候了。政府的调控政策应在严把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的同时,为房地产直接融资提供渠道,允许民间资金以直接融资的形式投向房地产,让机构投资者参与房地产投资,增加房地产的资本供给,限制并分流部分房地产需求,让老百姓分享到房地产发展带来的利益。
解决房价调控困境要从资金供求关系角度切入,要增加民间资金供给,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发展多元化的直接融资渠道,使社会资金以资本的形式真正流入房地产供给领域。资本供给提高可降低行业的整体利润率,使房价的增速恢复到合理的水平。
⑹ 房地产企业运营模式
这个这个提问,问得也太空洞了吧?什么叫房地产企业的运营模式?
如果单说运营模内式,那就是参容加拍卖拿地,付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印花税、手续费;
报建各类开工手续,缴纳各类规费,拿到各种文件;
招投标挑选设计、勘测、施工、监理单位,签合同,付定金;
为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拿着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进场开工,按施工合同给工程款;
以上过程中可以申请银行的开发贷款,但是现在能获批的可能性很低,能批得出是你的本事,批不出是正常的事情;
房子造到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办证,然后直接就可以预售了,然后交营业税,预缴土地增值税;
适当的时候,觉得资金没问题了,可以偿还银行贷款;
然后项目继续施工到竣工验收通过,审计、报备各类手续,交房;
跟税务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年末计算所得税,这时候咋技术处理,就是财务的本事了。
不知道上述算不算你要的问题结果。
⑺ 开发商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完成后,政府用土地交换,这种模式有没有一个名字
没有。
并不抄是通过政府袭来叫唤的
设计到土地的应该是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也叫国土资源部)来进行
说白了就是以物换物,不过这种做法不太常见。
这个要看你当时与政府签订了怎样的合同?合同上是否有标明是以什么方式来进行结算。
如果没标明的话,那就只能这么办了。你可以找个评估公司,估算一下那块土地的价值,如果本体不是开发公司的话,可以以拍卖的形式,出让土地(要看政府给你土地的使用年限)。
⑻ 智慧城市的运营模式有哪几种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重点集中在七个领域: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环保、智能城管、智能旅游、智能医疗、智能家居。智慧城市关键技术主要包括: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
智慧城市的切入点主要集中于以物联网产业发展作为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关注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作为智慧城市的建设切入点;以民生保障与服务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关注点;以社会管理与服务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以促进本地特色产业发展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模式一:政府独自投资建设和运营,如美国德克萨斯的Corpus Christi市无线城市,特征是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平台的投资、建设、维护和运营。优势是政府有绝对控制权;劣势是,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必须获得足够的收益才能维持网络运转,同时也面临业务的运营、推广以及后期维护等困难。
模式二:政府和运营商共同投资,运营商建设并运营,如“无线费城”。它的特征是由政府和运营商共同出资、共同拥有,日常建设和运营管理由运营商进行;优势是,可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劣势是,面临着产权难以界定、利用运营商网络资源会产生纠纷等问题。模式三:政府投资,委托运营商/第三方建设、运营,如新加坡“智能国家2015”。它的特征是政府进行投资,并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一家或多家运营商建设和运营;优势是,政府有绝对控制权,专业公司进行运营和维护;劣势是,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后续网络的升级、运维等容易导致权责不明朗。模式四:政府牵头,BOT(建设-经营-转移)模式,如“无线台北”。它的特征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企业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许诺投资方在建成后的一段时期内拥有经营权,到期后再由政府收回管理经营;优势是,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劣势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造成企业的短视,政府运营经验的缺乏导致到期收回对政府压力较大。模式五:运营商/第三方独立投资建设和运营,如上海市智慧虹桥商务区。它的特征是综合实力较强的运营商或者第三方独立负责智慧城市子任务(例如一项基础设施、平台或者应用建设)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优势是,产权清晰,减少政府财政压力,可以充分利用电信运营商经验和实力解决“无线城市”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问题;劣势是,需要有持续的盈利模式。模式六:联合建设运营,如台北市智慧园区。它的特征是产业链上运营商、应用开发商、系统集成商、终端设备提供商中的两家或多家联合开发智慧平台或应用并共同推广;优势是,利于产业链良性运转,综合解决能力较强;劣势是,多方合作,合作协调工作量大。
模式七:联合公司化运营,如杭州市一卡通项目。它的特征是由产业链成员,如运营商、应用开发商、系统集成商等共同成立一个管理公司及系列子公司进行智慧城市的投资、建设、运营;优势是,利于产业链良性运转,综合解决能力较强,公司化运作更加灵活;劣势是,多方合作,合作协调工作量大。
(智慧城市研发平台汇新云徐生)
⑼ 土地一级开发的运作模式有什么特点
1、完全政府运作的模式。政府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代表,将土地一级开发列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一项职能,由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或其组建机构完成全部的一级开发工作。该机构是非盈利性政府职能部门,保证国家土地所有权借以体现的土地收益的实现,而不是利用这种特权去谋取自身利益。土地储备中心一级开发实施机构由政府财政专项拨款(或国有股本)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开发完成后或将预期的熟地交由土地管理部门,面向市场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这种模式中,土地储备机构充当政府土地一级开发机构,开发土地的权属登记在该机构名下。《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围垦滩涂成陆并经验收合格后,或者与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协议后,或者取得储备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并拆除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后,可以向市房地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土地储备的房地产权证。储备地块交付供应时,土地储备的房地产权证应当由市房地资源局收回”。这种模式可以保证政府完全控制地价,土地开发为熟地后的增值收益不流失,且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关系单纯,便于政府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各项事务。其主要缺陷是政府的土地开发资金压力较大,融资渠道窄。
2、完全市场运作模式。这种模式中,政府首先将待进行一级开发的土地一次性(或按地块)出让给土地一级开发公司,由其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约定进行统一拆迁、补偿、安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使区域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或需求者要求的建设条件,再面向市场转让土地使用权,期间土地使用权发生了两次转移。
这种模式中,政府可以按照经过测算的“熟地”价格向一级开发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出让“生地”,一级开发企业在完成一级开发前向政府支付“熟地”价款;或者政府向一级开发企业出让“生地”,一级开发企业完成一级开发后核算开发成本及酬金,待土地转让取得土地价款后扣除开发成本及酬金,剩余土地转让款归政府所有。政府通过出让协议保证其土地所有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土地开发企业则通过与二级开发商的转让协议保证其开发利益。但该模式不利于政府控制市场地价,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降低。
3、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为政府,这是土地一级开发地方法规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政府主导”的主要体现。“市场化运作”体现在土地一级开发除必须通过行政行为完成的事项之外的开发事项,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具备资格的企业投资完成;体现在土地一级开发应符合市场需求,并按市场需求实施土地一级开发。该模式是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的发展趋势。
这种模式中,政府根据土地市场调查确定土地需求状况,以招拍挂方式将拟开发的土地按照“熟地”出让,提前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并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分期支付土地受让价款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具备资格的企业,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出让的土地开发为符合土地受让人要求的条件(熟地),土地开发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政府与土地受让人正式移交土地。这种模式在保证政府主导土地一级开发的基础上能有效利用市场资源,减轻政府开发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