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是行业概念,包括从事房地产的企业,如开发商、中介,物业等公司和房地产相关的部门。
开发商,仅指从事商品房建设的开发企业。属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Ⅱ 开发商和建设单位关系,区别
建设单位是工程抄项目建设的发起者、组织者和管理者,而开发商则是房地产开放经营的生产经营者。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发起者和组织者,既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机关、团体以及组织。由于建设单位常常同时也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工程建设合同中的甲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招标人,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人,所以现实中也经常被称为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和业主。但是,建设单位与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和业主的性质是不同的。因为,建设单位的工作活动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到整体验收并交付使用为止。发包、招投标、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只是工程建设的一项或者一部分活动,而业主则是一个所有者的身份。
开发商则是房地产开放经营的生产经营者,由于其一般也是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建设的发起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所以往往也具有建设单位的身份。但建设单位对其来说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身份,工程项目建设只是其房地产生产经营的一部分活动。,另外,开发商一般都属于企业单位,具有法人身份。
Ⅲ 发展商是指什么 与开发商有什么区别
对于不太了解房地产相关行业的普通百姓来说,可能会认为发展商、开发商、投资商是指一个概念,其实不然,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商与开发商、投资商等存在本质的区别。一般来说,发展商是指负责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并筹资建设的房地产公司,主要是负责楼盘推广和规模扩建等事务。
开发商是一个名词,是某个项目的第一承担人。包括很多种类:房地产开发商、软件开发商、游戏开发商等某品牌的开发商,但无特殊说明一般指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初级阶段,即项目筹建及营销。
发展商与开发商、投资商的区别:
开发商是以销售为盈利模式,而发展商是以长期的租赁或投资收益为盈利模式的(一般都是商业地产),开发商是发展商的初级阶段,真正有实力的公司才会去做发展商,因为从长远来看,土地是升值的,投资或租赁收益才是最稳定的回报方式。开发商主要就是找项目,签地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楼盘进行建设等。投资商就是对项目进行考核,认为有投资潜力就进行投资[1]开发,以期回报。
房地产开发商即是普遍我们所讲的盖房子的公司而投资商只是指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并不一定就是盖房子,可能只是购买一些房产物业来进行投资 购房当然也就是与房地产开发商有关系了。 特别情况就是,如果先有投资商买下房产,再转卖出来的话,也就是二手房买卖,那这个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就是跟投资商有关系。
总的说来,发地产发展商与开发商、投资商都属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最为中心的行业之一,都以房地产相关工作为盈利工具,但是从事的工作内容及盈利模式又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从业者去慢慢揣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5-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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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发展商是指什么与开发商有什么区别
1、发展商:指负责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并筹资建设的房地产公司。
版2、开发商主要就是找项目,签地权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楼盘进行建设等。
3、发展商主要是负责楼盘推广和规模扩建等事务。
4、投资商就是对项目进行考核,认为有投资潜力就进行投资开发,以期回报。
5、房地产开发商即是普遍我们所讲的盖房子的公司而投资商只是指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并不一定就是盖房子,可能只是购买一些房产物业来进行投资 购房当然也就是与房地产开发商有关系了。
6、特别情况就是,如果先有投资商买下房产,再转卖出来的话,也就是二手房买卖,那这个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就是跟投资商有关系。
Ⅳ 房地产项目里面投资商和开发商是什么关系啊
出资的(资金、土地等)为投资商,具体实施商品房开发(组织建设)的为开发商。土地过户到开发商那里是直接开发,不过户则是代建工程。赚取利润是共同目标,共同宣传造势是手段。
投资商是股东,投资商为了使投资项目运作(包括转让或部分转让)、核算更加方便,也为了在法律上少承担一些责任,会成立一家独立的有限责任的开发商,开发商是具体操作者。看一个项目好坏通常看投资商的信誉和经验。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和投资商都是一家公司,但也不尽然。开发商即是我们常说的盖房子的公司, 而投资商则是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并不一定就是盖房子,可能只是购买一些房产物业来进行投资。
(5)酬金制与开发商的关系扩展阅读:
开发商联合开发的情况:
对开发商而言,土地和资金都是必不可少的资源,缺了任何一个,开发就无从谈起。例如有钱无地的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开发商出地,两者联合开发某个项目。
现实中,即使是再神通广大的开发商,也有时会面临着拥有土地使用权但缺乏资金或资金充足但没有土地的窘境,于是联合开发应运而生。
联合开发作为纽带,促成了资金和土地的结合,盘活了诸多房地产项目。但同时,联合开发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出现问题时,经常会发生开发商之间互相推诿,把业主当皮球踢的现象。
房地产联合开发产生纠纷的特点是:诉讼标的大,纠纷内容复杂,纠纷各方诉讼利益重,诉讼周期也较长。另外这类纠纷所涉及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政策面广,律师代理这类案件的难度也较大。
Ⅵ 业委会成立前,酬金制物业管理下除去管理成本和酬金,剩余的是不是属于开发商的利润呢.
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在前期物业管理酬金制名词解释中和业主大会成立后是一样的,应该进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在前期物业管理中专项维修资金只能进资金不能出。这笔余额和开发商没有法律关系,开发商不应得此利润。
Ⅶ 开发商和投资方是怎么个关系后续活动如何处理
开发商值得是建设方吧。
投资方是后面的大老板~我是这么理解的
1开发商和投资方版是怎么个权关系
有可能是子与父的关系,也有可能是兄弟关系,
就是一开始投资公司先注册,找到项目了,
就成立一间房地产开发公司,运作项目完,利益归投资公司。
或开发商有项目,但资金跟不上,就找一间朋友,或自己的投资公司,合作进行,利益共分。
也有小开发商在小城市赚钱了,到大城市注册一间投资公司,找项目,再开发项目,就成了父子关系了,这个公司运作和融资活动,是需要不少社会资源的。
Ⅷ 物业包干制与酬金制的含义及区别
物业包干制与酬金制有2点不同:
一、两者的概述不同:
1、物业包干制的概述:指将个人消费分为若干方面,不同方面按不同的分配标准来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分配制度。
2、酬金制的概述: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二、两者包括的费用不同:
1、物业包干制包括的费用:包括伙食费、服装费、津贴费三项,不包括保育、保姆、妇女卫生、老年优待等费用。
2、酬金制包括的费用:只包括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费用。
(8)酬金制与开发商的关系扩展阅读:
包干用时制的赛事均应事先规定基本时限,规定计时器材,并可制订其他实施细则,但以下几条须共同遵守。
1、计时钟一律置于白方右手一侧。
2、下子和按钟必须使用同一只手,不得一只手下棋,另一只手按钟。
3、下单官仍须计时。
4、当一方放弃盘上竞争而导致放弃着手权时,允许终止计时,双方可争之点全部归属于对方。双方地界的勘定由裁判长负责。
5、提倡使用电子钟计时。使用机械指针式钟计时,以计时钟的红针倒下、分针、秒针均超过“12”为超时。
6、当计时钟发生故障时,裁判长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临时更换计时钟、解释计时钟读数、对某方超时判负等果断裁决。
7、裁判长有权制止无理消耗对方时间的非正常行棋。
Ⅸ 房地产集团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
看开发商(投资商)很重要。房产的品质取决于开发商的信誉、实力、经验、能力。
一个房地产集团名下可能有很多公司,不一定是子公司,但是关联公司。不用自己的牌子开发项目有很多原因:有的是多几家公司在银行贷款时互相担保;有的是项目所在地为防止税款流失强迫企业在当地注册新的公司;有的是当地政府为了完成招商引资项目数额强迫企业在当地注册新的公司;有的是项目占地原单位或乡村领导要求入股分红,开发商不愿意用母公司,就成立新公司,等等,原因很多。但是敢挂大牌子企业的项目,应该与大公司有关联。
Ⅹ 房地产投资商与开发商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区别:
1、开发商主要就是找项目,签地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楼盘进行建设等。
2、投资商就是对项目进行考核,认为有投资潜力就进行投资开发,以期回报。
联系:
1、房地产开发商即是普遍我们所讲的盖房子的公司而投资商只是指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并不一定就是盖房子,可能只是购买一些房产物业来进行投资购房当然也就是与房地产开发商有关系了。
2、特别情况就是,如果先有投资商买下房产,再转卖出来的话,也就是二手房买卖,那这个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就是跟投资商有关系。
(10)酬金制与开发商的关系扩展阅读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参考链接网络 房地产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