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发现开发商售卖给我们的房子有纠纷时,该如何维权
首先作为业主的我们在购房时如果遇到权益受损,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不同的纠纷处理方式也不同。一旦发现房子有问题,一定要保留证据。
第一个需要的证据要能够证明买房当事人主体资格。如果买房子的是自然人,或者说个体,必须要有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如果是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主动提交如工商注册登记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证明资格。
第二个需要提交证明房屋买卖行为发生的证据。如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房时开的发票或收据、或者贷款合同,分期付款的凭证等等。
在纠纷发生后一定要有搜集证据的意识。首先要保留好一切书面文件,比如我就喜欢留着收据,两年前报的驾校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考完试所以就去办理退款,有收据和合同才能退。同时我们可以主动与对方交流,引导对方留下书面文件,最好沟通过程全程录音,到时候维权可以用得上。
如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就可以整理证据找律师起诉了。
㈡ 房屋交接后发现开发商手续不全,没有《竣工验收表》怎么办
开发商严重违法行为。估计你那里应该是二三级城市吧,现在一级城市一般都不会内有类似的奸容商做这样无良的事情了。
首先,你要看买卖合同里关于房屋交付是怎么约定的。一般都是要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才能交付,不过也有的无良开发商忽悠业主,在合同里约定比较低的交房标准(因为购房客户不懂得专业程序而被忽悠),以降低自己无法按时交房的风险。如果约定竣工验收交付,是必须有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没有就交付,业主可以拒收,但如果业主签字办理了收楼手续,那业主也有责任,开发商可以说是业主自愿收楼。所以业主在没有看到符合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时,不要办理售楼手续。
关于房屋质量保证书,在合同里也是有约定的,你仔细看一下合同,几乎所有的项目都会在合同里约定开发商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而且是填写好加盖了公章的,不提供就交楼,那肯定是忽悠。
可以肯定的是,你们的这个开发商属于违规操作,解决办法只有一个,联合业主,闹!!闹到获得赔偿,闹到质量问题得以解决或赔偿。不赔偿你们现金,也要送你们三年五年的物业费吧!
㈢ 如果买完房子后才发现开发商不能办理产权证该怎么解决
以合同违约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证,或者直接退房
㈣ 买房后发现所购住房又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该怎么办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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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内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容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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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你跟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交纳了首付款,后面你发现你所购买的房子开发商早已卖给了别人,此时你该怎么办
你这个情况属于一房两售,属于诈骗行为,你应该直接报案同时去法院起诉。
㈥ 房子交完全款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发现开发商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是不是我的协议就不受法律保
《最复高人民法院关制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购房协议无效,但并不是购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是被欺诈,可以按上述第九条主张双倍赔偿。
㈦ 买了房子后才发现质量问题,开发商也走了,该怎么办
好不容易买的房子,却出现了质量问题,甚至严重影响居住。不少人为内此焦急上火,容当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时,应该怎么办?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三种,一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墙有问题;二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质量问题,比如渗水、墙皮脱落等。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上有不同处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由卖房者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综上所述,遇到房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采取什么手段维权。法律规定了多种方法,具体选择哪一种,当事人应该衡量采取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㈧ 买了二手房以后发现开发商对整栋楼房侵权,开发商已对一手房进行赔偿,我们二手房却得不到赔偿,是否合理
不要心里不平衡,首先你要搞清楚互相交易的法律关系。开发商的侵权(按你的说内法),是与容一手房主的交易法律关系。他们之间如何处理达成任何协议,与他人无关,问题解决了就解决了,此问题就不复存在了。
你与一手房主的法律交易关系是你们之间的事,也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不牵扯第三者。物就这吗个物,价就这吗个价,他愿意卖,你愿意买,这就叫公平买卖。如果你不愿意要,就完全可以不要他的,也可以向他提出将开发商的补偿由他补偿给你,只要他愿意。
不好意思,以上我说的完全是大实话,也是站在法律角度上说的,请原谅。
㈨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何认定开发商欺诈的行为
(1)开发商有欺诈的故意。所谓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方明知自己的欺诈行为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的认识,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的主观态度。
(2)开发商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一般包括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两种。
(3)被欺诈方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的判断。也就是指欺诈的行为与陷入错误判断的结果之间有相当之因果关系。
(4)被欺诈人基于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9)房屋买卖后发现开发商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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