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区分住宅小区会所的产权归属
会所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会所属于该条规定中的其他公共场所或公用设施,因此,会所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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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的归属、用途以及筹集与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⑵ 高档小区会所应具备哪些功能
基本上,会所的功能有这些,看看能对你有帮助吗 餐饮娱乐型: 日餐厅、中餐厅、宴会厅、咖啡厅、酒吧 KTV娱乐室、棋牌室、阅览室、美容、桑拿中心、儿童室外游乐场、儿童娱乐室、商务中心运动型:游泳池、攀岩、篮球馆、网球中心、羽毛球场、动感健身中心、美式桌球、壁球室、SPA理疗天地。 其他:电影沙龙、花店、阅览室、烟具饰品店 个人收集的一点住宅会所发展和建议 1、住宅发展和会所的出现 随着中国住宅产业的发展,住宅消费经历了从解围型、粗放型到如今进入追求住宅质量与环境品位的新阶段。人们从传统消费模式逐渐转变为“文化消费信息服务”的模式。消费者买的不仅是住房,更是服务和管理。于是,社区的建设中心也由原先的“单纯空间物质环境”向“环境与文化内涵并重”的多功能现代化社区转型。 社区会所最早出现在香港,也是舶来的洋品。1995年,深圳首次将社区会所作为售楼卖点,随后被临近的深圳、广州引入内地。如今,“会所”这个名称及其概念不再陌生,它已然成为现代生活的风向标,而已经成为开发商销售楼盘招揽顾客的亮点卖点,同时也成为购房者评判一个住宅小区是否够档次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大城市中,大约已有60%左右的住宅小区都建有会所。 2、上海住宅会所的发展和弊端 上海的小区会所最早见于一些别墅、高档公寓中,之后在中、低档楼盘和普通住宅中层层推广开来。然而这些社区会所最大的功能竟是摆设,不免让人叹之可惜。会所,作为沪上房产销售经营中开发商的一个举足轻重的诱人筹码,以它的规模、功能和豪华程度成为考量楼盘档次的硬指标,为购房者所看重。随着楼盘建设档次不断提高,一时间,无论大楼盘小社区,会所配置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大面积普及,档次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然而,随之而来的管理现状及经营效益却不容乐观。 ·其一:定位不准,一味求大求全 由于上海许多房地产开发商过于模仿香港和西方某些项目的会所形式,使小区会所在规划设计时没有根据项目本身的规模、品质、业主层次、经济承受能力等度身定做。配套设施追求大而全,虽漂亮而又气派,但使用率低,造价却较高。运行成本高,负担重。没有针对会所而对周边环境和消费者实际需求作前期调查研究。会所的这种定位失准是导致会所普遍亏损的直接原因。 ·其二:功能配置近乎雷同,功能单一 据有关数据显示,居民对社区功能的需求依次为:阅览室、健身房、咖啡馆、美容院、网球场、棋牌室、中西餐厅、视听室、桌球室、迷你高尔夫球场、壁球室。其中体育健身类占多数。于是大多的会所也就都用作健身使用,而且是在有限的面积内设置了各种运动项目。社区会所的设施在规模和投资上有限,很多方面不能和那些对外的独立专业性的会所相比,造成顾客分流。 ·其三:不重经营、缺乏专业性 目前,住宅会所多转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经营。物业公司往往是对小区物业进行管理,而对小区会所,缺乏相应的专业经营能力。社区会所本就是个新名词,专业管理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而管理欠佳,专业人员匮乏进一步造成对设施维护带来困难,使设施长期缺乏正常、良好的保养,加速了设施的磨损和消耗。 3、住宅会所经营模式比较 ·封闭式会所 仅仅针对项目业主开放的会所。目前高档小区会所大多采用封闭式管理,这样既保证了小区的环境安宁、住户的人身安全、私密性,又提升了物业的品质;该类会所一般采用“会员制”,按照服务项目的差异以及不同费用标准,可以将会员分成若干种类别,形成差异化消费。 ·半开放式会所 在对内部住户开放的同时,也对社会公众开放的会所,针对不同的项目可以采用不同的开放程度。由于外部社会公众的进入,对于小区的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有些会所采用分流管理的方式,确保外部消费群体不对社区住户安全构成威胁。同时在收费上,针对住户采用优惠政策或者会员制度。 ·开放式会所 就是完全的社会商业性设施,开发商采用向社会招商的形式,面向社区及社会经营,大多数中低价位项目采用该模式。 三者经营模式各有千秋,对于区域范畴特定的社区会所,理应封闭式经营,业主们在其中也能充分地感受到自身的归属感和享有特殊会员权的满足感。只对内经营,只向业主开放的封闭式很可能造成小区会所难以长久维持。虽说配套性社区会所以服务业主为本,但也不能拖着入不敷出的窘困境地,勉强维系当初的承诺。没有资金支撑的会所又能提供多满意的服务呢?走出小区是目前会所正在尝试的经营模式,就其开放程度而言,对外门槛越低,当然其商业化成分越浓,社区会所的初衷也就背离得越远。但是,从经济收益上说,后两者经营模式确实弥补了纯粹对内的尴尬和无奈。
⑶ 小区会所有哪些功能
招聘需要注意的:
考虑会所是为小区业主服务的特点。
小区往往是回高档小区才设置会所答的特点
会所的服务对象以业主为主,同时对外
为此,归纳起来是,服务业,服务对象档次高
根据这些,他招聘的人员必须要适应会所工作性质的需要
能够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包括接人待物,应变能力,适应服务工作需要,个人形象等,
工作时间应该较长,对家庭住址的要求最好是近些的
⑷ 物业小区会所的权属及功能如何认定
物来业小区会所的权属源及功能的认定如下:
“有权属依权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归业主”。
对应即是:如有开发商持有产权证,则归开发商所有,若开发商没有产权证,则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如与全体业主明确约定归开发商所有,则归其所有,如约定归全体业主所有,则归全体业主所有;没有明确约定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主要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⑸ 小区会所都有什么 业主该如何使用小区会所
会所只是小区附抄属设施的名称,袭但会所具体做什么,并没有具体规定。
会所可以是健身房,游泳池;也可以是洗衣房,咖啡馆;还可以是小图书馆,美容院等等。
小区业主使用会所,主要看会所经营方是如何规划的,业主其实并没有直接干涉会所经营项目的权利,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一样无权干涉。
⑹ 小区的会所对外营业扰民,业主应如何维权
会所一般是指规划部门批准的商业配套用房,它主要用于向业主提供商业、娱乐、文体等配套服务。会所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经营者在依法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应遵守业主规约,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会所经营中对业主造成损害的,业主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予以查处。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该会所在小区内,其应遵守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的制定的管理规约,服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会所经营者夜间经营产生的噪音等干扰了业主的正常休息和生活,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6 条的规定,对会所经营者经营中对业主造成的不便,要求物业服务公司予以制止,同时,物业服务公司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公司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7 条的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居民楼内、居民住宅区周围。会所开设KTV 娱乐场所,明显违反了该规定。因此,业主对其违法经营行为,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查处。只要业主有充分证据证明会所营业给业主生活、休息带来不便和侵害,业主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会所经营者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就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⑺ 住宅小区的会所,想除了做经营外,还想共建一个会员平台,让业主获得更大的人脉圈和商机资源,怎么做好。
招标外包出去吧,可整体外包,也可以分开外包,做好行业限制和准入制度,自己经营比较麻烦,现在服务行业人员就是一个大问题,成本也高
⑻ 小区会所的经营范围有哪些规定
你好,根据工商登记注册的营业范围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