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宅太阳能设计规范有哪些
①.GB/T19141-2003 《家抄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
②.GB/T18713-2002 《家用太阳热水系统热性能试验方法》
③.GB/T20095-2006 《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
④.GB/T 17049-2005 《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
⑤.NY/T651-2002 《家用太阳热水系统安装、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⑥.NY/T343-1998 《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技术条件》
⑦.NY/T514-2002 《家用太阳热水器储水箱》
这些就差不多了,一般做标书和方案就写这些,自己看的话第一个就包含得差不多了!
❷ 对于住宅建筑必须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吗
高层住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弊端: 一、换热效果差 比如市场上常规的夹套水箱,夹套水箱使用运行的问题:一般市场上夹套内胆为陶瓷水箱,夹层里面很难做到全部陶瓷或有的干脆不搪,虽然厂家要求安装时必须加入专用的循环介质,但不敢什么样的介质都有水份含量,由于夹套内的水温经常在不断的变化,形成水温差,当防冻液蒸发、液位下降时,升降区内腔全部充满了水蒸气,水蒸气会直接导致升降区的夹套部分很快腐蚀,最终导致水箱报废。大家都知道,防冻液是60%~70%的水溶液(H2O),氧是导致物体腐蚀的罪魁祸首。 除了夹套水箱的制造工艺和使用运行出现的问题外,还有其换热效率低,得热量少的诸多问题。通常100L的夹套水箱分析,一般直径为Φ340mm,夹套的长度为620mm~800mm,减去升降区实际可以换热的长度只有500mm~700mm,实际换热面积不到0.7m2.夹套水箱为壁厚2mm的碳钢,其传热系数为40W/(m.k左右),内有0.4mm厚的搪瓷涂层,其传热系数为2W/(m.k),按照傅里叶平壁传热方程计算其传热系数是非常低的,所以换热效率低,是造成夹套水箱水不热的主要因素。有的企业为了避免夹套水箱的问题,有些采用了胆中胆水箱,虽然解决了夹套氧化腐蚀问题,但更大程度上减少了换热面积,导致系统循环性能大大下降,循环问题加重,换热面积大大缩小,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也是一种非常低级的错误设计。 其实不管是夹套内胆还是胆中胆的水箱,两种产品换热的效率都相当低、再好的集热器其实都是得不到好的热效率转换,阳台太阳能只当是一种摆设或者开发商称作为建筑节能示范区的一种噱头,大多数时间以电加热来加热,俨然像一个电热水器,并没有起到节能的效果。 二、加防冻液麻烦 一般阳台式太阳能采用间接换热方式,这样可以防止在寒冷地区管路结冰不能工作的问题,也可以解决直接循环集热器里容易结水垢的问题。但是一般的产品加介质必须要专用充液泵,而且手续麻烦,也有用直接倒入方法的,不过不能控制防冻液量的多少,而且集热器和管路里的空气也不能排除,导致循环效率低下或不能工作。日后维护、补液一般操作都需专用人员来完成,造成售后服务费烦,大大增加销售商的工作压力,用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需要补液,给用户带来很多困惑。 三、安装位置受局限 现在市场上的太阳能热水器一般产用自然循环,自然循环采用虹吸热水与冷水的比重原理所以水箱必须高于50cm以上,如果集热器安装在阳台栏杆上,那么水箱必须高挂在墙上。大容量的就没法挂在墙上,浪费阳台空间,也影响美观。再加上集热器与水箱连接管细阻力大,高低落差小等原因,所以导致换热缓慢、效率低下。 由于自然循环太阳能管路细循环阻力大,,也使得冷热交换速度缓慢,再加上管路安装条件苛刻,水箱底部必须高于集热器,所以水箱必须搞在墙上,所以使得房产商对阳台太阳能外观不满意,导致推广受阻,安装好的也只是应付一下节能验收。
❸ 什么是太阳能住宅
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建成了世界上第一组全部使用太阳能的住宅。这套住宅的专屋顶有一属套大面积的太阳能收集装置,又配了108个光电组件,它们可以把太阳能转换成电能,每个组件的功率是59瓦,并配有蓄电的电池,可以在阳光充足时把转化的电能贮存起来,也可以把直流电变成交流电。这样,这个住宅的所有能源需求:抽水、空调、照明灯、冰箱、彩电、微波炉、冷冻机等,全部可以满足,而且即使连续7天是阴天,这套系统所储存的电能也能满足包括3个卧室在内的全套住宅的供电需要。
❹ 建筑问题
一:建筑节能的重要性:
建筑即是人类活动的基本场所,也是大量消耗能源、资源的重要环节。
(一):未受关注的耗能大户
我国的建筑能耗非常惊人: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能源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使用的钢材、水泥等建材的生产能耗占16.7%。两项相加,我们非常短缺的能源有约一半被建筑消耗了。
我国建筑不仅能耗高,而且能源利用效率很低,单位建筑能耗比同等气候条件下国家高出2-3倍。因建筑能耗高,仅北方采暖地区每年就多耗标准煤1800万吨,直接经济损失70亿元。我国建筑直接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虽然目前为30%,但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这一比例将逐步提高到35%左右。所以,建筑将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我国第一耗能大户,建筑节能也就成为全社会节能工作的首要方面。
近年来,我国处在建筑高速发展的阶段,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也处在关键时机。据预测到2015年民用建筑保有量的一半是2000年以后新建的。由于我国没有重视建筑节能,从而导致每年新增7亿-8亿平方米不节能的住宅和商业建筑,这些建筑在未来几十年里将无节制地消耗大量能源。我国在过去10年里已丧失了提高新建筑能耗的良机。现在行动可避免最后15年内最后15年内损失更大。
(二):建筑节能潜力巨大
根据预测,今后10年我国城镇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民用建筑至少为每年8亿平方米,如果全部安装空调或采暖设备,则10年增加的用电设备负荷将超过1亿千瓦,约为我国2000年发电能力的1/3。如果我国大部分新建建筑按节能标准建造并对即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则可使空调负荷降低40%-70%,有些地区甚至不装空调也可保证夏季基本处于舒适范围。
据分析,如果国家从现在开始起就下决心抓紧建筑节能工作,对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对既有建筑有步骤的推行节能改造,则到2020年,我国建筑能耗可减少3.5亿标准煤,空调高峰负荷可减少约8000万千瓦(约相当4.5个三峡电站的满负荷发电,减少电力投资6000亿元)。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建筑节能依然是风声大,雨点小,说得多,做得少。例如,大面积玻璃幕墙几乎成了流行的立面设计手法,加大了空调负荷和环境光污染;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为有效的节能措施花多余的钱,居住者对建筑节能也没有相应的消费观念,把冬暖夏凉的要求完全寄托在空调的使用上;尽管一些地方实行了设计方案节能评价制度,但由于不具有像消防评审那样的一票否决权,开发商跳过程序照样开工;有的设计人员对节能采取节能措施应付了事。实际上现有建筑节能的手段还是比较丰富和成熟的,如采用双层中空的断热型铝合金窗,缩小窗体的面积,就可以大幅度减少空调能耗,即使遇到停电,室内温度也能保持很长时间,价格只比普通中空玻璃每平方米贵上几百块钱;屋顶、墙体通过外保温的处理手法,建筑成本也比普通住宅高不了多少。相对于当前房地产的高价,节能住宅所费有限,效果显著,只是建筑物表面看不出显著变化,开发商更愿意把钱花在做表面文章上。此外,在住宅建筑中推广利用太阳能,既利于环保,节约能源,又可为居住者节省支出,一举三得,是未来住宅建筑的发展方向。但是由于物业管理部门出于对建筑物外立面美观的考虑,常常否决用户的要求。而住宅建筑的设计者也没有充分考虑建筑节能的需要,为用户预留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位置。看来,要贯彻落实建筑节能还需“大处着眼,小处入手”。
二:浙江省建筑节能发展情况
浙江省地处东海之滨、位于长江中下游,由于受海洋性气候和内陆气候的双重影响,夏冬两季尤其分明,而且持续时间较长,在建筑热工设计分区上属夏热冬冷地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民用建筑夏冬空调制冷取暖用电十分可观,加剧了全省用电紧张局面。
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浙江省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住宅居住质量,降低能源消耗,确保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这个标准是浙江省在贯彻执行国家《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气候条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适合于浙江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
该标准主要从建筑、建筑热工和暖通空调设计等方面提出节能指标,对采暖和空调能耗规定控制指标。其中,部分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具体技术措施未作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经济合理的技术措施,在保证达到节能目标的同时降低建筑造价。
三:建筑节能的基本要求:
(一):室内热环境和建筑节能设计指标:
1: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设计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温度取 16-18℃;
(2).换气次数取 1.0次/h。
2:夏季空调室内热环境设计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温度取 26—28℃;
(2)换气次数取 1.0次/h。
3:居住建筑通过采用增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提高采暖、空调设备能效比的节能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指标的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采暖、空调能耗应节约50%。
按照上述指标,建筑节能的基本要求应做到:建筑物形态要符合规定要求;墙体(包含门窗)、屋顶、楼板要采用保温材料;外窗要加遮阳设施;并利用太阳能、地热能、节能灯、冰蓄冷空调等节能技术和产品。简而言之,就是要给建筑物“墙体穿棉袄、屋顶戴棉帽、门窗戴手套”。
(二) 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1:建筑物形态要符合规定要求:
主要要求规划及设计单位利用好的朝向、室外气候及地形条件,通过合理设计,使建筑能耗降低。具体要求
(1) 浙江省居住建筑的适宜朝向为南偏东30度至南偏西15度。
(2) 居住建筑的间距满足日照要求。
(3) 居住区内建筑间及内部应组织良好的自然通风。
(4) 条式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不应超过0.35,点式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不应超过0.40。
(体形系数: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保围的体积之比。)
2: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 :
主要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墙体(包含门窗)、屋顶、楼板要采用保温隔热材料。
(1)外窗(保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过大。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其传热系数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表4.2.1的规定。
(传热系数K:在稳定的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围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W/(m2.K)
K: 热力学温度 [开尔文]
• 摄氏温度与开尔文温度(绝对温度)的换算公式
K=C+273.16 ; 式中K--开尔文温度,C--摄氏温
(2)建筑物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 4.2.2条要求。
(3)建筑外窗宜设置活动外遮阳,天窗必须采取遮阳措施。楼梯间外墙应
建筑物屋顶及外墙宜采用外保温。当采用内保温时,应对热桥(冷桥)部分采取适宜的保温措施。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表4.2.4的规定。
热惰性指标(D):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能力的无量纲指标,其值等于材料层热阻与蓄热系数的乘积。
(4)建筑物屋顶及外墙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
四:建筑节能施工检查要点:
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最根本的要求是:根据图纸的要求选择及确定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并按图施工。
(一)精心组织,认真检查
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做好涉及节能方面工序的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同时根据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确定需要进行重点检查验收的分项工程和需要技术检测的相关内容。主要应在墙体部分,外窗及阳台门部分,屋顶部分。
施工前应认真阅读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确定建筑节能施工的阶段及所需材料,制定施工方案和检测方案。
(二) 外窗及阳台门的选择
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指标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指标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第4.0.7条和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第4.2.2条的规定。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第4.0.7条规定: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70-2002规定的3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的4级。
1)《建筑物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70-2002规定的3级: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2.5立方米,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7.5立方米。
1)《建筑物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70-2002规定的4级: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1.5立方米,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立方米。
具体测试办法参看《建筑物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三) 外墙及屋顶保温材料的选择: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确定外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各类保温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或相关指标的试验报告。当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时,应抽样检测,其相关指标应符合要求。
随着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纵深发展,不断涌现众多品种的保温隔热材料,由于其节能保温性能等原因,一些保温隔热材料逐渐被市场淘汰。选择适合的保温隔热材料不仅能达到节能保温的目的,还能延长建筑物的寿命,反之影响甚至缩短建筑物的寿命。
根据保温隔热材料在围护结构的使用部位不同,分为内墙保温隔热材料和外墙保温隔热材料;根据节能保温材料的状态不同分为板材(固体)保温隔热材料和浆体保温隔热材料。
板材保温隔热材料
板材保温隔热材料,使用的地区和范围比较广,可以在外墙外保温工程中使用,也可以在外墙内保温工程中使用。板材保温隔热材料的保温主体可以是发泡型聚苯乙烯板,挤出型聚苯乙烯板,岩棉板,玻璃棉板等不同材料。板材保温隔热材料又可分为单一保温隔热材料和系统保温隔热材料,在应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A:单一保温隔热材料:
是保温工程应用的主体,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其它材料的配合。如:发泡型聚苯乙烯板,挤出型聚苯乙烯板,岩棉板,玻璃棉板等,在使用前要测试以下检测内容:
1、 导热系数(W/m•K ):这一技术指标是关系工程保温效果的关键指标,一般而言,实验室的测试是在板材烘干至恒重时测试的,而材料的应用是在空气中含有一定湿度的条件下使用的,因此,使用时要乘以一定的系数;或者,直接将材料调整到使用环境条件下测试。
2、 表观密度(Kg/m3):材料的表观密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导热系数,表观密度不合格的材料将直接导致其物理性能下降,如强度,尺寸稳定性等。
3、 压缩强度(MPa):指试件在10%变形下的压缩应力。它关系到该面层系统的耐久性和耐冲击性。
4、 尺寸变化率(mm):尺寸变化率大的材料将导致该系统面层的开裂。
5、 水蒸气透系数[ng/ (Pa•m •s)]:该性能决定了对水蒸气透过的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墙面的结露与否。
6、 氧指数:需阻燃型,否则防火不能达标。
B:系统保温材料
系统保温材料是指将单一保温材料与其它辅助材料复合而成为一个系统,称为系统保温材料。现有的系统保温材料有如下几种:
1:外墙外保温系统:发泡型聚苯乙烯板(或挤出型聚苯乙烯板)+耐碱玻纤网布+含有胶粘剂的聚合物砂浆,如专威特外墙外保温系统,北京中建院外墙外保温系统,Preswitt保温系统等;外保温系统需测试的项目:
a:传热系数:系统保温材料与主体结构复合后的保温效果受
施工质量和环境温湿度的影响而有所改变,因此要实地现场测试,掌握其实际效果。根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热工设计规范》JGJ 26-95和各地《细则》要求为指标,不得低于其限值;
b:防水性、耐冻融、耐候性、耐冲击、抗风压:做为外墙外保温,其饰面直接与外界环境接触必须抵抗雨水、冻融、冲击和强风等不良因素的侵袭, 因此在使用前应测试以上功能。与外保温系统配套的耐碱玻纤网布的抗拉强度应大于200N/cm,耐碱后的剩余抗拉强度应不小于150N/cm ;胶粘剂的7天的抗拉粘结强度应大于1 Mpa,耐水、耐冻融后抗拉粘结强度应大于0.9Mpa。
2、内保温系统:有发泡型聚苯乙烯板(或挤出型聚苯乙烯板)+纸面石膏板;GRC保温板(发炮型聚苯乙烯板与水泥砂浆复合);岩棉夹心保温板;增强水泥聚苯保温板等。
内保温需测试的内容:传热系数、水蒸气透湿系数、吸水率、收缩率、氧指数,原因同上。
浆体保温材料
浆体保温材料目前主要用于外墙内保温,也可用于隔墙和分户墙的保温隔热,如性能允许还可用于外墙外保温。浆体材料有二种类型,一种是以胶凝材料为主的固化型,一种是以水分蒸发为主的干燥型。其主要成分是由海泡石(聚苯粒)、矿物纤维、硅酸盐为主的的多种材料,经过一定的生产工艺复合而成的轻质保温材料。它的产品有粉状和膏状(浆体状)两种类型,但使用时均以浆体抹在基层上。使用时注意以下检测数据:
1:用于内保温和隔墙:导热系数、表观密度、体积收缩率、粘结强度、软化系数、石棉含量、水蒸气透湿系数、吸水率、氧指数等。
2:用于外保温应考虑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体积收缩率、粘结强度、憎水率、石棉含量、软化系数、吸水率、防火性能等,同时还应考率系统的保温隔热性。
总之,无论是选择板材保温隔热材料还是浆体保温隔热材料都要根据设计的图纸及建筑物的自有特点,只要适应其特点,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优势,对建筑节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 注意施工质量:
不论建筑物的节能施工是采用外保温还是内保温,也不论选用的保温材料是板材还是浆体材料,都必须注意注意施工质量。
下面以外墙外保温为例说明:
外墙外保温是一种新兴的保温技术,就是将保温材料置于主体围护结构的外侧,以达到保温隔热的目的,这种技术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冬夏两季室内外温差大而造成的能源损失问题,它代表了我国节能保温技术的发展方向。外墙外保温不会产生热桥,因此具有良好的建筑节能效果,冬天当室内的热量经过墙体保温材料时会被隔绝保存下来,而当室内温度降下来后,墙体内的热量又会释放来,调节室内的温度,在夏天,外保温同样会阻止太阳的辐射和外部热量传入室内,从而使建筑物内冬暖夏凉。
外墙外保温还可起到保护主体结构的作用,外保温材料置于主体结构外侧,减少了外界温度、湿度、各种射线对主体结构的影响,在夏季高温和冬季低温的反复作用下,主体往往会因热胀冷缩而引起裂缝,缩短使用寿命,外墙外保温却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不良影响。
由于各地方气候条件的差异,加之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如果再加上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则极易出现这样那样的施工问题,进而影响外保温系统的工程质量,现将施工现场几种常见的施工问题列于下表,仅供参考。
1:露天堆放保温板日晒雨淋。易引起保温板结构变形及收缩变形;同时板表面易脏,进而影响粘结力。
2:墙面不平整,留有砂浆残余物等。易减少相应的粘结面积,影响粘结强度;
3:粘结剂及抹面砂浆搅拌不均匀,有粉状存在。影响粘结力;
4:保温板间存有缝隙,或用砂浆墙缝。易引起抹面砂浆表面出现规则裂缝;
5:板在粘贴过程中出现空鼓现象。影响粘结力,如空鼓明显
话,可能导致表面出现裂缝;
6:抹面砂浆层太薄不能遮盖住保温板,在刷上涂料后易出现明显的保温板框架;
7:抹面砂浆层太厚,或第一层抹面砂浆层尚未干透就进行第二层抹面。易出现裂缝;
8:网格布没有交叉搭接(>10cm)易出现裂缝;
9:墙拐角处没有用网格布进行加强处理强度不够,易损坏;
10:外墙面(<2米高度)没有进行加强处理强度不够,易损坏;
11:墙基面处没有使用托架或没有进行翻包处理强度不够,易损坏;
12:墙面没有按规定做分格缝易出现裂缝;
13:窗口、门洞等部位直角处没用网格带做45°的加强处理易出现裂缝;
14:高层部位没有按规定用锚钉加固易出现粘结力不够,可能出现裂缝或脱落现象;
15:冬天在气温较低时(<5℃)继续施工可能出现粘结力强度下降,进而影响保温板及网格布的粘结强度;
16:夏天,在气温过高时没有“躲着太阳施工”,同时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遮阳及养护措施可能出现裂缝,同时影响水泥粘结强度的进一步发展;
17:墙基处保温板直接和绿化地面相接触影响苯板及砂浆的使用年限,同时会引起涂料的起皮、脱落或褪色等;
从上述所列出的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问题来看,多数只要在工地按要求办事,是可以避免的,也就是说只要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的要求,认认真真、循序渐进是完全可以避免各种可能的质量事故。从而保质保量地完成外保温系统的施工任务。
❺ 国家规定新房一定要装太阳能吗,费用由谁出
国家没有这种规定,只是一些当地政府有这种规定。例如:
1、北京
《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第九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宾馆、酒店、学校、医院、浴池、游泳馆等有生活热水需求并满足安装条件的新建城镇公共建筑,应当配备生活热水系统,并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作为生活热水热源。
不具备采用工业余热、废热的,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
第十二条 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投资由建设单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2、广州
《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鼓励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自然采光照明、热泵热水、空调热回收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等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
确实无法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制备热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估结论并予以公示。专家评估结论认为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评估结论实施。
新建别墅、农村居民自建住房等独立住宅,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应当至少采用一种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3、黄石
《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二、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一)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18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公寓、学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应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其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比例应达到30%以上。
(二)政府投资的办公楼、公益性公共建筑和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如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或地源热泵空调系统。
(三)鼓励其它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在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三、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质量控制
(一)建设单位应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建筑节能措施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在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时应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种类,设计内容和要求,可再生能源的造价应列入建筑工程总预算。
4、新疆
《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及调整资金分配管理方式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条
一、稳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政策,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以下简称示范市县)政策实施以来,有效带动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规模,提升了应用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考虑到已批准示范市县的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集中力量将现有示范市县工作做深做透,将严格控制新增示范市县,今后不再组织申报,对2012年(含)以前提出示范申请的市县,如条件成熟、经核查达到条件要求的可列入示范。
此后,其他个别推广潜力大、工作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市县,在经过核查、验收等程序后,可增补为示范市县。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完成任务的示范市县扩大推广应用规模,根据新增推广任务面积拨付相应补助资金。同时,两部将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市县的监督考核力度。
四、大力推进实施太阳能浴室等重点工程,切实推动新能源更好地惠及民生
在上述政策框架内,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优先支持太阳能光热应用等成熟技术的推广,启动和实施一系列重点工程,使财政补助资金向农村地区、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倾斜,支持有关地方推广太阳能海水淡化技术。鼓励各省在编制实施方案时优先纳入重点工程实施内容。
(一)太阳能浴室工程。主要内容是以村为单位,建设公共太阳能浴室,解决农村特别是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洗浴难的问题。各省应对本辖区内村庄建设公共太阳能浴室工程的需求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建设计划,并对浴室选址、设计、产品采购及施工加强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确保建设质量。
北方地区建设的太阳能浴室必须同步采取建筑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舒适性。要积极探索太阳能浴室建成后的后续管理模式,确保长期高效使用。
(二)保障性住房太阳能推广工程。主要内容是有条件地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同步规划、设计、安装应用太阳能,为居民提供生活热水等。各省应根据地区实际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安排推广计划,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三)农村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工程。主要内容是在新农村民居建设工程、牧民定居工程等集中建设农村住宅的过程中,同步采用被动式应用太阳能技术,部分的解决冬季采暖问题。各省要统筹考虑本地区气候特点、居民生活习惯、农居建筑形式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动式太阳能技术,并统一进行设计、施工。
(四)阳光学校、阳光医院工程。主要内容是在寄宿制中小学、卫生院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中大力推广应太阳能,包括建设太阳能浴室及集中太阳能热水系统,解决生活热水需求;建设太阳能房,解决教室、病房的采暖问题等。各省要及时摸清学校、医院太阳能应用需求,编制建设计划及具体工作方案。
5、海南
第三条城镇规划区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应当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四条鼓励支持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建筑和农村住宅建筑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五条鼓励将太阳能的其他应用方式广泛用于各类建筑领域。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规模化应用。
省和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引导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及行业发展。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别,财政补助资金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增量投资的30%~50%。具体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❻ 现在浙江省建会硬性规定12层以下住宅要装太阳能集热系统吗
尊敬的网络用户你好!浙江省暂时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安装。
❼ 新建住宅小区必须统一安装太阳能吗
是的。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版的公共内建权容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太阳能系统已设计在建房规划中。
购房价格中已包含太阳能费用。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太阳能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的,开发商不能向买受人收取太阳能费用。
(7)浙江省住宅建筑太阳能扩展阅读: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的法规,12层及以下楼高的住宅建筑物都需要配置一定比例的太阳能设施,符合节能环保的可以验收通过,反之不予验收合格。
费用必须是受益方出具,也就是开发商可以把费用摊到售价中,也可以单独配置。这个是国家规定,安装不需要业主同意,即使需要招标采购也是开发商的处置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小区统一安装太阳能 晒不到太阳的住户也要装
❽ 高层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缺点
高层住宅因屋顶面复积小、制住户数量多,太阳能光热系统户均热水供应量不足;楼层高、管道长导致热水从热水箱到用水点需要走过较长的管程,出热水的速度和热水品质不易得到保证等许多问题,一直没有一种较好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方案。
现在市场推行的集分系统和阳台壁挂式热水器也存在多方面缺点。因缺少较理想的系统解决方案,使得高层住宅大多数都没有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由于屋顶面积所限,较难处理太阳能集热器面积与热水需求量之间的关系,因此,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❾ 高层建筑必须装上太阳能热水器吗
点击查看该问题原帖及跟帖链接 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根据内2007年烟台市《关于在住宅容建设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之规定:“2007年,芝罘区、莱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的低层、多层住宅建筑,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小高层、高层住宅建筑,采取试点式推广,年内试点建筑面积要达到新开工同类型住宅建筑面积的20%以上,‘十一五’末达到50%以上。”和2010年烟台市《关于加快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之规定:“全市县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改、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包括别墅),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新建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比例要达到总户数的50%以上。”
❿ 浙江省对家户型太阳能发电政府补贴政策
浙江省是全来国光伏产源品生产和出口第二大省,为推动省内光伏产业健康发展,2013年10月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明确在国家补贴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千瓦时,这一政策极大地带动了浙江省内企业开发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
继国家和浙江省内出台相应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后,各市县政府、发改部门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政府部署,迅速行动,认真编制光伏发电规划,出台鼓励政策制定。目前,嘉兴、温州、衢州等市,秀洲、萧山、海宁、龙游、江山等县(市、区)克服地方财政困难,已率先出台地方光伏发电支持政策;台州、宁波、杭州等地区正在积极制定相关政策,地方政策的出台将有效带动地方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有效促进浙江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各市、县(市、区)光伏发电补助政策附后。